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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次口头警告不如一次监督函!余姚制发2.0版“监督整改函”

 xfmKz 2017-11-14
  根据前阶段对村聘用人员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你村工作人员总聘数超过规定职数,其中一名临聘人员未报镇党委同意,两名工作人员属原村干部返聘,不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必须在一个月内完成整改!


一份“监督整改函”


△余姚市纪委立足抓早抓小探索利用各类“监督函”督促问题得到切实有效整改


  前不久,余姚市临山镇纪委给换届后新上任的临浦村党委书记严金潮寄去了一份“监督整改函”。


  临山镇现有10个行政村,其余9个村的党组织书记也一个不落地收到了镇纪委寄来的这份“见面礼”。


  一个多月后,各村关于这次检查的整改情况报告如期提交镇党委通过,11名违规聘用和超龄返聘人员按要求全部被清退;各村党组织书记作出承诺,今后将严格杜绝通过超职数聘用人员的方式转嫁应由现职村干部承担的职责。


  一个当地村民反映多年的老大难问题终于一次性得到了解决,全镇预计每年可压缩村级工资性开支近50万元。


整治“轻违规”预防“大问题”


△朗霞街道纪工委工作人员对余姚市招投标中心朗霞街道分中心下发“廉政提醒书”


  今年以来,余姚市纪委着眼于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积极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一些轻微违规问题,探索利用“监督整改函”的方式,督促有关单位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时整治“轻违规”、预防“大问题”,做到监督留痕、整改有期、查处有力。


  “十次口头警告不如一纸监督整改函。过去我们对于一些‘轻违规’、‘潜规则’、‘老习惯’,往往只是作为现象性问题停留于口头提醒,很少动真格、查整改,导致有关单位对问题熟视无睹、屡教不改”。在余姚市纪检监察系统最早探索实施“发函式”监督的朗霞街道纪工委书记徐莹峰对此深有感触。


  早在两年前,该街道对工程建设领域违规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时发现,一些项目普遍存在施工单位虚报结算价、监理单位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相关审计意见一直得不到有效落实。


  街道纪工委于是对负有直接监管责任的工程办下发了“监督整改函”,并协同街道建立了施工单位“黑名单”制度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该制度推行以来,已有10家工程建设企业被列入街道招投标“黑名单”,且未再发生过一起工程领域腐败案件。


  “实践‘第一种形态’,对一些情节轻微尚不构成违纪违法的问题进行处理,利用‘监督整改函’是一种很有效的方式。


  这次我们对广电系统基层站所开展了一次专项检查,光整改函就发了9份,震慑作用明显,并达到了预期的整改效果。”在对四明山镇广电站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的该市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组组长诸建立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据悉,该纪检组这次制作的“监督整改函”已是“2.0的升级版”。


  纪检组每完成一个单位的监督检查,就在7天内将相关整改建议书面通知该单位党组织,要求其在一个月内反馈整改落实情况,并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告知书”的形式,将存在的问题单独一份呈告该部门分管领导,督促其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


  “‘防微’才能‘杜渐’。用‘监督整改函’形式践行好“第一种形态”,就是要让被监督单位始终感觉到有双眼睛在盯着,就是要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据悉,自“监督整改函”制度全面推行以来,余姚各级纪检组织已累计向被检查单位和主管部门下发监督整改函47份,发现并整改不规范问题74个,并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出台规范性制度16项。

来源:余姚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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