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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案件或因一己私利的炒作,使嫌疑人逃脱惩罚

 昵称18154423 2017-11-15

桥本隆则/文

本文是头条号《桥本看日本》的独家文章,头条号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转载侵犯今日头条的版权权益,将受到法律追诉

说起江歌案件,笔者去年曾经有过关注,当时因为某人的高调介入,声称他会帮助受害人家属,呼吁各界为江歌家属捐款,这样笔者安心就没有继续跟踪下去。这其中的原由很多,最大的原因是,笔者相信如果某人是真心帮助被害人家属,应该会让受害者家属知道日中两国的法律制度不同,会帮助其与警方,检方的沟通,让受害者家属能获得最大的法律援助。

江歌案件或因一己私利的炒作,使嫌疑人逃脱惩罚

但最近几天,网上有关江歌的案件因为一个采访又突然被各方关注,据说这个采访的背后也是某人的运作,目的是要帮助受害者家属获得当事人刘鑫的“道歉”云云。笔者很震惊,在日本方面还未开庭的情况下,这样的采访与炒作不仅不会帮助到被害人方,甚至还有可能让凶手逃之夭夭。因为,现在的当务之急不是“道歉”,而是把凶手绳之以法。

今天好友又转来这位“高人”的文章,笔者读后非常震惊(原文):日本警方和检察院的所有调查案卷的复印件,都送到了我的办公室,我把厚达一尺的案卷看了几遍,包括凶手陈世峰的供词、刘鑫的证词、警方保留的刘鑫报警时现场录音和刘鑫与江歌最后对话,刘鑫与陈世峰、刘鑫与江歌微信联络的记录。因为涉及守秘义务,我目前还无法透露细节内容,但是,在整个案件,尤其是江歌被害过程中,刘鑫是负有很大责任的。假如,陈世峰的供词是靠谱的话,江歌妈妈估计一辈子都不会原谅刘鑫!

江歌案件或因一己私利的炒作,使嫌疑人逃脱惩罚

笔者不知道这位高人是以什么身份阅读到案件的卷宗。按照日本的一般法律常识:在开庭前警方的相关调查内容是不对外公布。而且有一点笔者非常担心,在案件发生后不久,《读卖新闻》曾经报道,嫌疑人面对警方的调查采取了沉默拒绝回答的态度,日本法律中有类似的规定,嫌疑人可以拒绝陈述对自己不利的内容。嫌疑人开始没有供述,或者之后有供述,这些资料警方是不会提供给媒体,或者没有关系的第三方,这样故弄玄虚,不符合常理。

最近日本法学界对一起判案有很大的争论,嫌疑人据称使用氰化钾毒药,一连杀害了3名与她同居的男性,并且伺机占有他们的财产。但是这个案件没有任何的证据,在嫌疑人家里发现了氰化钾毒药,但这个也是推证,并不能直接证明是“投毒”。而嫌疑人更是拒绝回答任何有关“投毒”杀害的内容,让警方一筹莫展。开庭前,所有的人都认为,嫌疑人继续保持沉默,但在法庭上,嫌疑人突然说:这些人是我杀的。凭着句话,法官判处嫌疑人死刑。可是日本法学界认为,仅仅凭当事人的一句话,没有任何直接证据,这样的案件有“疑点”,到这样程度,日本法学界还认为当事人杀人证据不够充分,江歌的案件又会怎么发展?

开庭前,原告(公诉人)被告(嫌疑人)都会有各自的策略。特别是被告方,为了防止冤假错案,日本政府特地给与“救助”措施,你请不起律师可以国家出面帮你请,你不懂日语,国家可以请翻译。就是要让你被判的心服口服。但是,要确定嫌疑人是有罪的,要求有人证与物证。目前笔者获得消息是,当时现场的证物中没有凶器,那把刀没有找到。其次,是谁打电话报警的?是与江歌同居的刘鑫,她是第一目击证人,又是报警人。按照公诉方的“惯例”,证据链的准备中肯定会有她。

江歌案件或因一己私利的炒作,使嫌疑人逃脱惩罚

但是,现在因为某人的运作,要在开庭前让江歌母亲与第一目击证人见面,让她说出“对不起”“愧疚”的语句。或许在心理上,被害人家属得到满足,但是在审判中,被告方完全可以用第一目击证人与原告有接触,有心理上的负担,是利益相关方,这样的证言会被质疑。(采访视频就是证据)

质疑的主要原因是,本次审判是陪审员制度。这是日本模仿美国审判制度的一项改革,让一般市民也参加审判,陪审员的意见对审判有重要的决定作用。换句话说,如果律师的质疑能够被陪审员接受,这个证人证词就将不被采用,而原告的证据链将有断裂的可能,这样的结果会对原告是非常不利。并且笔者还有个担心,根据嫌疑者的过往经历,其有经常性与人发生争执的习惯,如果被告律师再采取“激情杀人”来辩护,(语言上的冲突,导致当事人失去理智)这样也会减少嫌疑者的罪名。所以现在最主要的任务就是要让犯罪者获得应有的惩罚,而不是让家属获得口头与心理上的安慰。

这些很简单的道理,为何原告方会不知道?在22年前,大阪曾经发生过一起凶杀案,一位留学生在打完临时工回家途中遭到抢劫,因为反抗被杀害。当时这个事件在大阪留学生圈子中引起震动,留学生帮助受害者家属找到律师维护其权利,不仅让杀人凶手绳之以法,并且还巧妙地利用日本法律,让受害者享受到劳灾保险(工伤保险)。这就是真正的帮忙,真正对受害者家属的援助,也让被害者在天之灵获得慰籍。

江歌案件或因一己私利的炒作,使嫌疑人逃脱惩罚

一个打着媒体人的旗号,高喊要帮助被害人,却处处为自己赚取名声,而不是为了被害人着想,这样的“帮助”可取吗?你获得了名声时,给被害人家庭留下的只有“仇恨”“遗憾”。

原名:江歌案件或因一己私利的炒作,使嫌疑人逃脱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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