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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发布台】社会保险各项缴纳费率,你知道吗?

 崔季廊坊 2017-11-15

社会保险有关事项告知

2017-10

一、社会保险费率          

险   种

原  费    率

现 费 率 及 执 行 时 间

现  费    率

执行时间

企业职工

养老保险

28%(单位20%+个人8%)

27%(单位19%+个人8%)

2016.5-2018.4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

34%(单位28%+个人6%)

28%(单位20%+个人8%)

2014.10-

职业年金


12%(单位8%+个人4%)

2014.10-

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

10%(单位8%+个人2%)

同原费率

长期

大病救助

120元/年(单位30元+个人90元)

10(单位2.5+个人7.5)元/月

长期

工伤保险

0.8~3.3%(浮动费率各单位不一)

长期

失业保险

1.5%(单位1%+个人0.5%)

1%(单位0.5%+个人0.5%)

2017.1-2018.12

生育保险

0.8%(单位0.8%)

0.5%(单位0.5%)

2015.3







二、调整费率后的各单位保险费抵算办法

1、失业保险费率从2017年1月降低为1%,多征收单位的0.5%部分,在6月、8月、10月、12月应征失业保险费中冲抵。

2、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从2017年7月1日起调整为2940元/月,8月份按新基数征收,在9月份应征数中补征了7月份差额。


三、工伤保险参保人员年龄规定

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不再缴纳工伤保险费。

 

海安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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