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教委制定《关于做好2017年天津市初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招生计划,确保所有小学毕业学生顺利升入初中学校。同时,规范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民办校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学生。 ■ 特长生不得超过本区招生人数的5% ■ 坚决禁止举办重点班、实验班 ■ 严禁私自招生,坚决治理乱收费 ■ 在核定的招生计划与范围内招生 ■ 有寄宿条件的民办校可跨区招生 ■ 面向全市招生的寄宿制民办校要在网上统一报名 ■ 不得组织统一笔试或任何变相的统一知识性考试 根据《指导意见》,本市将启用“天津市义务教育入学管理平台”,面向社会统一发布市、区两级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公布招生工作流程,宣传老百姓身边好学校,提高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信息化管理水平。依托“天津市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对六年级学生升学信息统一进行规范采集。今年,面向全市招生的寄宿制民办校要依托该平台实现网上统一报名,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其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管理。 按照相关要求,2017年各区招收特长生比例不得超过本区初中总招生人数的5%,各区教育行政部门严格执行市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表和招生工作程序,严禁学校私自招生,坚决禁止初中学校举办重点班、实验班,坚决治理乱收费。 此外,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与管理,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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