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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法界三观

 太阳当空照917 2017-11-17
华严宗的观法,虽有华严三昧观、普贤观、唯识观、华藏世界观、三圣圆融观、华严心要观等,无不该摄于法界三 观中。
法界观是宇宙观或世界观的意思,但此宇宙观是“一真法界”的宇宙观。华严宗初祖杜顺大师著《法界观门》,开 显实践修行之观,建立法界三观,用以彰显观行,悟人“一 真法界"。法界三观为华严宗观门之枢要,可分为真空观、 理事无碍观、周遍含容观。又作三重法界、三重观门,略称 三重观或法界观。法界是所观之境,三观是能观之观。华严 宗本立四种法界,为与能观之智对立,故别立三重法界,指 一切众生身心之本体。
真空观
为四法界中之理法界。真者,以无虚妄念念虑为真,空者,以无形质妨碍色相为空。因为凡夫见色误认为实,见空误认为断空,以致困于迷途而不得证。真空观的 开设,使观色非实色,而举体为真空;观空非断空,举体是幻色。始得免除一切情尘之束缚,而达空色无碍之境界。于 此观法中,可分为:会色归空观、明空即色观、空色无碍观、泯绝无寄观四种。杜顺大师分为四句十门:
1,会色归空观:谓会集一切色法均归于真空性。此有四门:
色非断空门,谓幻色并非断灭空,而是具体皆真空。
色非真空门,谓实色并非真空。
色空非空门,谓实色与断空皆非真空。
色即是空门,谓色空二者均无体性,故即是真空。

2,明空即色观:谓真空即是一切色法之本性。乃彰显凡是真者即是俗假,此系由事物之本性而言真空。亦分四门:
空非幻色门,谓断灭空不即是幻色。
空非实色门,谓真空不即是实色。
③空非空色门,谓真空并非断灭空与眼 前实色,而指真空之本性。
④空即是色门,谓说空无我理者,由于空色相即之故。空,即真空;色,则兼幻色。

3,空色无碍观:谓色相举体是真空,真空亦举体而不异色相;以色为幻色,而不碍于空;空为真空,亦不碍于色,故观空色二法无障无碍。

4,泯绝无寄观:泯绝,谓泯绝色空,离一切相。无寄, 谓没有语言文字可以寄托。谓此所观之真空,乃超绝一切对待,离言绝虑而无可寄托,为言解所不及,故必至心境俱灭不可思议之境地,乃见真空之全体。

理事无碍观
理,一真法界之性;事,一切世间之相。即观平等之理性与差别之事法炳然而存,二者能相遍、相成、相害、相即、相非而圆融无碍。据《法界观门》所 举,于理事无碍观开立十门;
1,理遍于事门:谓能遍之理,其性无分限,所遍之事,则有分位差别,然一一事中,理皆全遍,无不圆足。
2,事遍于理门:谓理既遍于事,而事亦遍于理,事虽有差别,然理无分限,故一微尘亦周遍法界。
3,依理成事门:谓缘起之事法无别体,必依理而成立, 此即事揽理成。,
4,事能显理门:谓事虚而理实,故事中之理挺然显露,此即理由事显。
5,以理夺事门:谓事既揽理而成,遂令事相皆尽,而 唯一之真理平等显现。,
6,事能隐理门:谓真理随缘而成诸事法,致使事显而 理不现,如诸佛之法身流转五道,而成众生。
7,真理即事门:谓真理不在事法之外,理之全体皆是事。
8,事法即理门:谓缘起之事法必无自性,故事之全体即真性。
9,真理非事门:谓理为事之所依,而非是事,又理绝 诸相,真妄有异,故真理非事。
10,事法非理门:谓事为能依,非是所依,又事有差 别、性与理异,故事法非理。
上述十门中,初、二门为事理相遍,三、四门为事理相成,五、六门为事理相害,七、八门为事理相即,九、十门 为事理相非。即观其义旨虽不同,然逆顺自在无障无碍,为同时顿起之同一缘起法。


周遍含容观 
即四法界中之事事无碍法界。周遍,无 所不在之义;含容,无法不摄之义。真如之性乃一味平等而 不可分取,一微一尘悉完具真如之全体,一一事相亦遍含容 一切法界,故一相与多相互融无碍,大小相容,互摄互容而重重无尽,是为周遍含容观。周遍含容观是杜顺大师思想的 精髓所在,同时也是华严事事无碍观的第一个独创之说。
真空观是站在“理”(空)的立场上观察一切,所以 “泯事”方面的说法比较多。理事无碍观乃将其“理”使其活动而令其有缘起之“事”。到第三重周遍含容观,则一一之事既然均为“理”之表现,那么,事与事之间即能出现无碍、相融之关系,不必靠“理”来做圆融相即无碍的媒介, 因为本体(理)与现象(事)既然是相即一体,事与事也当然能够相即圆融。即:离开了现象(事)之外,并没有另外一个叫做“理”(空)的存在,所谓“理”或“空”,也不过是言说上的方便假施设而已,“事”本身即有绝对之价值, 一色一香皆是中道,此境即是事事无碍的世界,杜顺大师称其为周遍含容的世界。
周遍含容观可分为十门:
1,理如事门:理”的动态即变成“事”,全理为事, 所以“事”外无“理”。理如事是如“事”之“观”,如 “事”之“局”,如“事”之“差别”,如“事”之“大小”, “一”、“多”等的意思。又,真理如事之“虚”,以“虚”名 为实体。“虚”即是“实”,叫做“无别事”,所以“全理” 是“事”,见“事”即见“理”。
2,事如理门:“事”如“理”之遍通的意思,不惟如此,“事”又如于“理”,无相、无碍、非内、非外等意思。 一切事法与“理”非异,所以“事”随“理”而圆遍,一尘普遍法界,法界全体遍诸法时,此一微尘亦如理性全在一切法中,如一微尘一切事法亦然。此第二门与第一门兼有“理事无碍义'两门合起来,乃有事事无碍义。
3,事含事理门:一一之事,皆含“事”与“理”中, 一一事中,含全法界,故“事”与“事”之间,有“融即” 之关系,一尘之中,显现一切法,“融即”即是周遍含容之 意。这个事理融通的事,非一非异,故成四句:


4,通局无碍门:一切事法与“理”非一即非异,所以 事法不离一切处而全遍十方一切尘内,由于“非异即非一”, 故全遍十方而不动一位,即远、即近、即遍、即住而无障无 碍。“通”即是“遍”,“住”即是“局”。非一非异,即遍即,住而无碍,故称通局无碍。
5,广狭无碍门:“事”与“理”非一即非异故不坏一尘 而能广容十方刹海,由非异即非一故容十方法界而微尘不大,一尘之事,即广即狭,即大即小,无障无碍。“小”不 坏“小”自己而以“狭”本身即能周遍一切,“一”之中能 容入“多”且“一”仍不坏。第四门由“周遍”而说,第五 门乃由“含容”而言。此二门是同时性的、互相性的,有前必有后。十玄的广狭自在无碍门乃由是而立。
6,遍容无碍门:一尘望于一切,普遍即是广容,所以 遍在一切中时,还摄彼一切法全住于自己的“一”之中。反 过来,广容即是普遍,故令此一尘还即遍在自己里面的一切差别法中,故此一尘,“自”遍“他”时即“他”遍“自”, 能“容”能“入”,同时遍摄无碍。此境相当于十玄的一多相容门。
7,摄入无碍门:“入他”即是“摄他”,“一切”全入 “一”中时,“一”还在“自”一切之内而同时无碍。“摄他” 即是“人他”,故“一法”全在“一切”中时,还令“一切” 恒在“一”之内而同时无碍。“能摄”、“所摄”互相交参, 一多相人相摄无碍。,
8,交涉无碍门:此交涉门有四句:
“一”摄“一切”,“一”入“一切”。
“一切”摄“一”,一切”人“一”。
“一”摄“一法”,“一”入“一法”。
“一切”摄“一切”,“一切”入“一切”。
“一”与“多”具为能摄能人,故云“交涉”。能摄所 摄,互能相人,“能”即“所”,“所”即“能”,能所互能成立。
9,相在无碍门:一切望一,亦有“入”有摄,亦有四 句如下:
①摄一人一。
②摄一切人一。
③摄一人一切。
④摄一切入一切。
第八门的“一摄一法,一入一法”乃明“自一”随对 “他一”,“自一”摄“他一”时,亦人“他一”而已。但第 九门则不然,第一句的“摄一人一”是“一切”随摄“一 法”将人“一法”的意思,约十镜来说,总以九镜为能摄, 而第一句乃九镜摄第一“一镜”而人第二的“一境”之中。 第二句的“摄一切入一”是九镜皆摄九镜而人一镜中。第三 句“摄一人一切”是九镜各摄一镜,遍人九镜之中。第四句 “摄一切入一切”是九镜皆摄九镜而各入九镜之中。摄将随 一入彼“一”中,复摄彼“一”在此“多”中,叫做“相 在”。由此互摄互在,故有因陀罗网之义。“人”的情形亦与 “摄”的情形相同,有一镜与九镜之四句分别。
10,普融无碍门:“一切”及“一”,普皆同时,更互相 望,一一具前两重四句,普融无碍,此第十门是总融前九 门。第八门一望一切,第九门一切望一,第十门具第八、第 九,第七门一切摄一中收。前九门不出“一”、“多”。“理如 事”是以“一”为“多”,“事如理”是以“多”为“一”。 二、四乃如理之“遍”,三、五乃如理之“包”(二即二而不 二),四乃不二而二(以不坏相故),六乃双含一多容遍无 碍,七乃摄入自在,八乃含“一”“多交涉”,九乃含摄人自 在,十乃融成一致,所以第十门乃相当于同时具足相应门。
杜顺大师周遍含容观的事事无碍之互相关系,可表解如 下:



法界观的最后说:“今圆明显现,称行境界,无障无 碍。”意思是说:若圆明在心,依“解”生“行”,“行”起 解“绝”,虽“绝”而“现”,“解”“行”双行,修而无修 (自然修,无“修”之执著),此乃不唯周遍一门,实亦三观 齐致,常行之,乃何障不消?何法能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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