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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办工作总结

 等风来2008 2017-11-17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县持续加大食品安全工作力度,开展了鲜肉和肉制品、蜜饯及枣类制品、山寨食品等专项整治。全县食品安全继续保持平稳态势,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未发现违法使用“瘦肉精”行为,群众食品安全得到较好保障。现将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
  继续实施目标管理责任制。县政府将食品安全纳入对各乡和各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并与各乡镇政府签订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有力地促进了食品安全责任落实。
  二、综合监督,加强食品安全组织协调
  一是细化工作任务。按县政府要求,上半年市食安办召开多次会议,印发文件,部署了联合执法、目标管理考核、舆情监测处置、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校园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馒头监管、食品安全宣传等工作,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二是完成了迎接省领导对我县皮毛动物肉品去向专项调研工作。今年上半年,省政府食品安全整顿评估考核组来我县调研,对我县毛皮动物屠宰及肉品处理进行专项考察调研。在县政府领导下,县食安办召开迎检工作协调会,召集各县直相关部门,全面开展迎接工作。准备汇报材料,收集整理相关档案,制定迎接方案,选定了部分上规模的毛皮动物屠宰及养殖企业并设计参观调研线路,陪同参观调研。随后,县食安办汇报相关情况,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参加。
  三是对食品安全事件进行督办。上半年,我县共发生9食品安全举报案件。群众举报涉及饮用水、馒头、面粉、肉品、香肠等多个方面。其中8起,相关监管部门已检查核实举报情况并依法进行处理,梁村吴华案件正在调查中。

三、分段监管,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一)加强农产品种植环节监管
  县农业局不断加强全程控制和监管。
1、抓源头,加强农业投入品市场管理。一是加强了对种子交易聚散地和种子交易市场的监管,检查种子经营户21家,对水稻品种和玉米种子的真实性进行了抽样;对全县生产企业的种子生产许可证进行了全面的核查,对过期的生产许可证进行了清理;强化对种子经营、生产许可证发放后的监督,对种基地开展摸底排查工作。二是组织开展春季农资市场专项检查。采取属地自查和县乡联动的形式共出动执法人员,检查农资生产企业、农资经营户、检查种子品种、农药、整顿农资市场,有力防范了不法农资经营行为。

2、抓监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局组织开展了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对生产基地、周农贸市场及超市的蔬菜、食用菌、瓜果进行了检测,建立了上级例行抽检、监督检测,县乡例行检测和企业自检相结合的检测机制,确保了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加强养殖环节监管
1、突出养殖环节监管,确保养殖生产安全。一是进一步规范投入品管理,确保用药、用料安全。以控制源头污染为出发点,组织开展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饲料生产、销售单位及畜、禽养殖企业饲料使用行为监管工作,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活动;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饲料和制假售行为;严厉查处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三聚氰胺、瘦肉精、苏丹红、莱克多巴胺等违禁添加物等行为保证养殖源头安全。二是加强规模养殖场排查工作。对全市规模养殖场进行官方兽医管理,派驻专人进场,实行责任包保,消除监管死角,开展拉网式检查、清缴,对自配料、食槽料、生猪育肥饲料,进行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等违禁药物进行抽样监测。督促养殖企业、养殖户,建立健全饲养管理档案,切实实行“生产记录可查询,产品流向可追溯”的管理手段,让动物离开饲养场要持证出场,动物和动物产品进入市场必须持证准入。
2、规范生猪屠宰环节监管,确保生猪产品安全。一是进一步规范检疫行为,严格出证条件,在城区所有生猪定点屠宰场实施同步检疫。“严把三关、做好五项登记”,即:严把进场核查关、现场检疫关、出场验章关;做好进场登记、待宰巡查登记、屠宰检疫登记、定期消毒登记、无害化处理登记,防止病害畜产品进入市场,为确保肉食品供应和消费安全,向外来生猪产品屠宰加工和经营企业发放了我县屠宰企业明白纸共计1500份。二是深入开展屠宰环节“瘦肉精”专项整治。在定点屠宰场全面推行生猪宰前尿样快速检测制度,建立健全生猪尿样检测档案,进一步扩大监测频率和范围。
3、加强外来报验环节监管。一是围绕“注水牛肉”不反弹的目标,强化综合执法监管,进一步依法加强外来牛羊肉的报验工作。对外来牛肉采取“一查证(产地检疫证、车辆消毒证等)二检测(检测产品含水量)三打标(检疫标识)”的办法加强监管,依法重点查处注水、逃验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推行外来生猪产品“双证”报验制度。
  (三)加强食品生产环节监管
1、重点开展添加剂整治工作。一是开展现场核查。在企业自查基础上,各局有计划地对辖区各企业开展现场核查。核查食品添加物质实际使用情况与登记表是否相符,是否存在非法添加行为,对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的,监督进行整改。检查情况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目前,此项核查工作仍在进行之中,重点企业的核查基本结束。二是加强食品添加剂专项检查和违法案件的查处。根据各类风险监控信息,积极主动开展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物的专项检查和风险监控,特别是针对媒体报道的牛肉膏、塑化剂、染色馒头等,及时开展了专项检查,排查隐患。

2、加强食品监督抽查,把好食品出厂关。定期监督抽查覆盖了全县所有获证食品生产企业,检验工作安排实行属地回避,抽检分离,保证了抽检工作的有效性。上半年共开展了乳制品、肉制品、面制品、植物油、糕点、果冻等重点食品,三聚氰胺、塑化剂、瘦肉精、面粉增白剂、染色剂、防腐剂等重点非法添加物、食品添加剂项目的专项抽查。专项抽查项目与定期检验的常规项目有效互补,严厉查处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同时,加强了节令食品的监督抽查力度。针对各类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严格按照后处理相关规定处理。
  (四)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监管
1、加强食品市场日常监管。县工商局严格按照包保责任制和网格化监管要求,认真落实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制,以商场、超市等食品经营企业和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及食杂店为重点,强化对经营行为的规范和食品质量安全的动态监管,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记录、不合格食品退市等法定责任和义务。
2、加强食品安全检测,加大食品安全案件处罚力度。市工商部门重点对市场销售的腌腊制品、乳制品、米面制品、肉制品、节令食品、儿童小食品、饮料、糕点等食品以及食品添加剂进行了质量抽检,从检测结果来看,乳制品、酒类、糖果等食品质量较好,但部分小食品和馒头存在滥用食品添加剂超标现象。对经过抽样检验依法确认的不合格食品,一律立案依法查处,并加大对问题食品退市后的跟踪监管力度。

(五)加强餐饮环节监管
1、加强对学校食堂监管。一是开展了中小学和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和生活饮用卫生专项检查,检查设有食堂的学校。摸清了我县幼托机构和中小学的本底情况,对存在问题的食堂责令进行整改。

2、开展添加剂整治工作。重点检查餐饮业食品添加剂索证、索票情况,是否建立专用台账,食品添加剂包装标签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等。对检查发现问题责令企业整改。

四、加强培训,落实食品企业第一责任人责任
  县农业局举办了对农资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基地等负责人的农业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培训班,培训各类人员,农资经营户、农产品市场基地负责人签订质量安全生产、经营承诺书。县质监局举办涉及所有生产企业的培训班,统一印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材料》,涉及食品添加剂的企业,其直接责任人、第一责任均签署了责任状。县工商局发放宣传材料一万余份,与辖区食品经营户和食品添加剂经营户全部签订了《食品安全经营责任书》。
  五、拓宽渠道,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和舆情监测处置工作
  一是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在全县开展了肃宁县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举办了集中宣传活动,接受数千人次咨询,发放宣传材料数万份,悬挂横幅47条,广播电视媒体报道11次,举办9个培训班。二是运用报纸专版、公告、短信等媒介进行宣传。县食安办将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规宣传材料在各社区、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学校等单位进行张贴。县农业局编印了《农药的选购和真假识别》、《真假化肥的鉴别方法》、《如何辨别真假农资》等明白纸万余份发放到群众手中。
  六、按照计划,扎实推进下半年食品安全
  下半年,我县将按照全年工作要点和添加剂整顿工作要求,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一是对各乡镇、县直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添加剂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和考核;二是加强舆情监测处置工作,举办培训班,健全监测处置机制和程序;三是健全信息定期报送制度;四是开展重要节日、重点时段、以及应对突发事件的联合执法行动;五是做好相关迎查工作

2、加强食品安全各环节的日常监管。在农产品种植环节,县农业局加大风险监测力度、加大农业标准化执行力度、加大产地准出追溯管理力度,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布实施五周年活动。加强“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奶牛养殖场养殖档案,继续抓好兽药、饲料市场监管工作和水产品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残留问题专项治理。在食品生产环节,县质监局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在餐饮服务环节,县食药监局加强对学校工地食堂等群聚性就餐场所的监管。
3、继续开展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在摸底排查基础上,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非食用物质源头整治、食品添加剂违法生产整治、食品添加剂违法销售整治、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整治,严厉查处违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4、开展重点环节重点产品整治。一是开展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进行督查;二是开展“地沟油”整治,排查并取缔非法“地沟油”回收加工点;三是开展“瘦肉精”整治,加强对本地肉品质量监管,对外来生猪实行严格的报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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