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上周社长给大家科普了入职日期对年休假的影响,后台工粉儿们反响热烈,不少职工朋友都纷纷留言给社长,精彩回顾→10月20日入职和10月21日入职,一个有、一个没有年休假,真的就差那么一天吗? 社长整理出了比较集中的问题,并特别邀请《上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杂志主编、劳动法专家周斌,解答大家心中的疑问。 问题一 退休当年的带薪年假怎么算?是全给吗? 答:按照实际天数计算。 主要看退休时间,比如5月31日退休,公式就是实际工作天数(31+28+31+30+31)/365*你的年休假天数,不足一天的不计算。 问题二 当年已经休过产假的女职工还能享有年休假吗? 答:一般来说是可以享受的。 不能享有本年度年休假的五种情况 为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积极性,我国出台《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但是,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其中,对于享受寒暑假的职工,如果确因工作需要,职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少于其年假天数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年休假天数; 【相关政策】 问题三 如果当年年休假没有休,而请事假超过20天,单位没扣工资的,会影响下一年的年休假么? 答: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如果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而年度内有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则不享受下一年度年休假。 问题四 计件职工有年休假吗? 答:计件职工也有年休假的,年休假的多少还是要看工作年限。如果是没有休成年休假,单位补偿要算工资的话,按照月工资除以21.75计算日工资。 问题五 工作已满10年,是从第10年开始还是第11年开始算年休假? 答:满10年的那一年,但是如果届满10年时已经把当年度年休假修完了,就没有了。 实践中还会遇到一个问题,即“跨界”职工年休假天数如何确定。如某职工至2017年7月1日累计工作时间满10年,他当年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到底是5天还是10天呢? 第一种办法是分段折算: 计算公式为:临界日前应休假天数÷365天×临界日前日历天数+临界日后应休假天数÷365天×临界日后日历天数。 第二种办法如浙江省规定: “计算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的截止日,应以职工正式开始休假的前一日为准。” 第三种办法是“从严掌握”: 即企业规定此类情况下2017年休假标准是5天,因为法律没有明确,按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第四种办法是“从宽掌握”: 即企业规定此类情况下2017年休假标准是10天,当然对于职工来说最好不过。 对于企业来说,到底执行以上哪种办法,具体根据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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