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和社会的高速发展,建筑行业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但是在其高速发展的同时,建设工程合同的案件也在逐年增加,涉及法律适用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特别是在司法实践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因法律关系复杂,存在许多疑难问题。 为统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标准,2017年8月1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疑难问题的解答》)(粤高法[2017]151号,以下简称《解答》),则及时地对当前社会中建设工程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重新的认定和规范。为了让大家对《解答》有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广东广悦律师事务所诚意邀请到该《解答》的总审稿人——王恒庭长,对该《解答》进行现场解读和答疑。 导师介绍 王恒 长期在省法院审判第一线工作,从事民商事审判三十年 在省法院的多个民事审判部门工作过,分别在经济庭、经济二庭(涉外、涉港澳海事海商审判);审判监督庭,从事刑事、行政、民商的申诉、再审工作,在民三庭从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在立案一庭从事信访、立案工作;在立案二庭,从事民事、刑事、行政再审审查、申诉工作 曾挂职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曾挂职省委政法委督察室 涉足省法院民商事审判各个领域,业务十分精通,审判经验丰富,审判实务研究透彻,审判业务水平极高 长期战斗在审判第一线,审理了上千宗案件,担任审判长审核了几千宗案件,无一错漏案件,无一最高法院指令再审、发回重审的案件,案件的质效极高 多年来办理无数大案要案以及疑难杂症案件,运用法学原理审理了多起全国首宗案件 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荣立二等功 |
|
来自: 昵称32229807 > 《文件夹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