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近日发布了《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具体的补贴政策由各地方制定相关细则,也就是说,针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涉农企业的2017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要申报啦。 哪种项目能得到支持? 大力扶持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基地、养殖基地、农产品加工、农产品流通设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等建设; 优先扶持以基地建设、新技术和新品种引进与推广、种养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等主要内容的项目。 这几类项目不予受理! 对国家产业政策限制和淘汰的相关项目(参见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本〕》); 列入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和有关野生动植物保护国际公约附录的动植物加工流通项目; 已申报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的单位申报的项目; 有不良诚信记录或被列入黑名单的涉农企业和农民合作社等申报的项目; 其他未按规定申报的项目等。 资金扶持方式有哪些? 以贴息、补助等方式带动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为手段,大力发展农业优势产业。 贴息: 2016年12月31日前申报 即政府代相关主体支付部分或全部贷款利息,重点扶持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 优先支持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的产业。对于未列入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但市场发展前景好、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其他产业,也可列入扶持范围。 贴息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贴息率不高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单个贴息项目的财政资金贴息额度不高于500万元。 如果你打算申请贴息补贴,可以直接向所在地农发机构申报,也可以通过金融机构向所在地农发机构推荐。 项目申报所需的有关资料,向当地农发机构索取,或在财政部门户网站下载。其他不明事项,可向当地农发机构咨询。 财政补助: 2017年2月底前申报 是政府直接给予相关主体相应资金等支持。重点用于扶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鼓励财政补助项目实行“先建后补”管理方式。单个财政补助项目的财政资金申请额度不高于自筹资金额度。 财政补助项目条件: 要符合当地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有助于补齐农业产业链条短板,提高农业产业整体发展能力和竞争力; 资源优势突出,区域特色明显; 市场潜力较大,辐射带动能力强,显著带动农民增收,预期效益好; 建设方案、产品技术和工艺路线合理,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利用要求,有利于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投资估算合理,自筹资金来源有保障,筹资方案可行;土地流转用地或项目建设用地手续合法。 同一项目单位在同一年度内(以资金安排年度为准)只能获得一种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扶持方式。 申请主体的资格? 涉农企业 申报项目的涉农企业应具有法人资格; 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且经营一年以上,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持续经营能力,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自筹资金能力; 没有不良诚信记录; 建立了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经营管理制度和机制,管理规范。 合作社 申报项目的农民合作社应具有法人资格; 注册登记且经营一年以上; 没有不良诚信记录,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相应的项目建设与经营管理能力; 符合农民合作社有关规定,产权明晰,章程规范,运行机制合理,管理比较规范,示范带动作用强; 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有关部门认定或登记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 2016年农业合作社补贴政策 1、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土地治理项 【受理单位】供销合作总社、农业综合开发办 【支持范围】种植、养殖基地和设施农业项目,棉花、果蔬、茶叶、食用菌、花卉、蚕桑、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补助数额】80~160万元。 【申报时间】3月 2、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受理单位】科技厅、科委 【支持范围】现代种业、食品加工、饲料、生物农药、农业机械装备、生物质利用与生物能源、林产加工、乡村环保、乡村物流等涉农产业的重大技术成果转化。 【补助数额】100~300万元。 【申报时间】4月。 3、农产品促销项目资金 【受理单位】农业部 【支持范围】主要用于组织农产品海外市场促销、开展国内市场产销对接、网络促销、市场开拓等方面。 【补助数额】10~80万。 【申报时间】6月。 4、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旱涝保收标准农田示范项目 【受理单位】农业部 【支持范围】选择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确定的800个产粮大县(场)以外的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旱涝保收标准农田示范项目。 【补助数额】600元/亩,单项不超过10000亩。 【申报时间】5月 5、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 【受理单位】农业部 【支持范围】重点扶持蔬菜(包括食用菌和西甜瓜等种类),适当兼顾果、茶,每个设施基地200亩以上(设施内面积,下同),每个露地基地1000亩以上。 【补助数额】5000元/亩,不超过300万。 【申报时间】7~8月 6、种子工程植保工程储备项目 【受理单位】农业部 【支持范围】从事蔬菜集约化育苗3年以上、已有年培育蔬菜优质适龄壮苗500万株以上能力,近3年内未出现假劣种苗问题。 【补助数额】中央资金500万内。 【申报时间】5~6月 7、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和“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 【受理单位】财政部 【支持范围】农业基础设施、良种繁育、农业污染物防治、废弃物综合利用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等公益性项目建设,以及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农产品精深加工等。 【补助数额】500~800万。 【申报时间】10月 8、一般产业化项目扶持 【受理单位】财政部 【支持范围】农产品、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畜禽水产养殖等种植养殖基地,农产品加工,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 【补助数额】50~150万。 【申报时间】10月 9、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 【受理单位】农业部、财政部 【支持范围】重点扶持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马铃薯贮藏窖、果蔬通风库、冷藏库和烘干房等产地初加工设施。 【补助数额】先建后补,视具体情况。 【申报时间】9月 10、新网工程 【受理单位】供销合作总社 【支持范围】农副产品及农资配送中心、连锁经营网点、批发交易市场改造,农副产品冷链物流系统改造,农副产品及农资市场信息收集与发布、农化服务体系、质量安全服务体系等公益性服务项目。 【补助数额】200~400万元。 【申报时间】4月 11、扶贫项目 【受理单位】国家扶贫办 【支持范围】带动农民增收性强的农产品加工产业。 【补助数额】500万元。 【申报时间】不定 12、现代农业园区试点申报立项 【受理单位】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支持范围】优质高产粮食生产基地、名特优新经济作物(或林果业)规模种植基地、粮食等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冷链物流、生态观光休闲农业等各类功能区。 【补助数额】1000~2000万。 【申报时间】5月 13、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 【受理单位】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支持范围】粮食主产区,灌区位于或跨越农业综合开发县(市、区),灌溉面积为5~30万亩。 【补助数额】单个项目的总费用不超过2000万元。 【申报时间】8月 14、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 【受理单位】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支持范围】种植、养殖基地和设施农业项目,棉花、果蔬、茶叶、食用菌、花卉、蚕桑、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补助数额】300万 【申报时间】6月 15、园艺类良种繁育及生产示范基地项目 【受理单位】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支持范围】品种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特色优势和出口优势,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且辐射带动能力强,促进周边群众增收作用显著。 【补助数额】150万元 【申报时间】6~8月 16、冷链物流和现代物流项目 【受理单位】各省发改委、商务厅 【支持范围】仓储设施、运输工具。 【补助数额】100万 【申报时间】7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