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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42个特色小镇 3个列入住建部名单

 昵称907491 2017-11-26
 北京市共有182个小城镇,占全市总面积的77%左右,其中31个已纳入中心城范围,43个纳入新城规划范围,其余108个相对独立发展的小城镇中,市政府确定了42个重点小城镇,并设立总规模100亿元的小城镇发展基金,引导42个重点小城镇打造成旅游休闲、商务会议、园区经济等五类特色小镇

注意!其中有3个北京特色小镇,上榜第一批中国特色小镇,这可是住建部公布的名单哦~它们是:房山区长沟镇、昌平区小汤山镇、密云区古北口镇。

42个特色小镇名单:

门头沟区斋堂镇、潭柘寺镇、军庄镇,

房山区韩村河镇、窦店镇、琉璃河镇、长沟镇、河北镇,

通州区漷县镇、台湖镇、西集镇、永乐店镇,

顺义区高丽营镇、杨镇、赵全营镇、李遂镇,

大兴区采育镇、庞各庄镇、安定镇、榆垡镇、魏善庄镇,

昌平区小汤山镇、阳坊镇、南口镇、北七家镇、十三陵镇,

平谷区金海湖镇、峪口镇、马坊镇,

怀柔区桥梓镇、怀北镇、汤河口镇,

密云区溪翁庄镇、太师屯镇、西田各庄镇、古北口镇、巨各庄镇、穆家峪镇,

延庆区康庄镇、永宁镇、八达岭镇、旧县镇。

规范特色小镇开发 强化功能管控

5月4日,北京市多部门联合出台政策,鼓励功能性特色小城镇健康发展。《通知》从促进和规范并重、管控和创新并举的考虑出发,对规范小城镇建设发展秩序、全面提升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提出了一系列举措。

北京市将围绕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重点聚焦生态、旅游休闲、文化创意、教育、体育、科技、金融、总部等领域,推动功能性特色小镇在促进城市功能完善上强化作用,在积极承接中心城功能疏解和转移上强化作用,促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

北京市有关部门、各区政府要鼓励和培育特色小城镇发展,鼓励社会资本以项目参与小城镇建设。同时,本市将规范小城镇开发建设决策程序,科学安排建设时序,把握节奏,有序推进。加强分类指导,坚持一镇一策,在特色上做足文章。



快来看3个特色小镇的美丽风光吧!

房山区长沟镇

距离市中心50公里

位于首都一小时经济圈内

地势平原、丘陵、山区三分

山清水秀

是“全国环境优美乡镇”

和“国家卫生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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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区小汤山镇

历史悠久

尤其以地热温泉享有盛名

小汤山曾是北京平原地区

唯一有天然温泉的地区

有9处天然温泉

出露于大、小汤山山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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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云古北水镇

背靠司马台长城

坐拥鸳鸯湖水库

是一座独具北方风情的度假式小镇

是集观光游览、休闲度假、

商务会展、创意文化

旅游业态为一体的

综合性特色休闲国际旅游度假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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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进一步促进和规范功能性特色小城镇

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发改[2017]549号

2017年05月04日

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为进一步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一体化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高本市小城镇承接承载能力,更好地吸引国企、科研企业、社会资本等参与功能性特色小城镇建设,全面提升本市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强化功能管控。严格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积极承接中心城功能疏解和转移,重点聚焦生态、旅游休闲、文化创意、教育、体育、科技、金融、总部等领域,引导功能性活动和特色项目落户,强化镇域发展特色,促进城市功能不断完善和城市空间体系有效延伸。

二、坚持镇域统筹规划。编制镇域整体规划方案,将功能性特色小城镇纳入全市重点区域规划管控,严格落实本市减量规划总体要求,严格按区域功能定位审批相关规划,实现“多规合一”,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加强镇区等功能区域城市设计,全面控制和引导城市风貌,保护好名镇名村与传统村落独特风貌,保护好山水林田湖自然风貌。

三、加强产业管控。对不符合新增产业禁限目录的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不予批准。加快不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产业淘汰退出和疏解转型,积极引导与首都相适应的服务城市、带动农村、惠及群众的产业发展。

四、节约集约利用城乡建设用地。以功能、产业和人口合理确定建设规模,严禁打着特色小城镇名义违法违规搞圈地开发,严禁整体镇域开发,特色小镇文化,严禁搞大规模的商品住宅开发。开展集体建设用地统筹利用试点。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和城乡一体化发展。

五、科学安排建设时序。建立小城镇镇域整体平衡的发展机制,对企镇合作要编制镇域整体实施方案,统筹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公共空间等建设任务,采取一镇一策、试点先行、把握节奏、有序推进的方式,不搞一次性授权,不能一哄而上。

六、完善决策机制。功能性特色小城镇开发建设必须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区级要加强管控,市级要加强统筹。原则上采用竞争方式确定项目开发建设主体,国有经营性用地要严格落实土地招拍挂制度,集体产业用地试点探索联营联建等利用方式。区域重点发展的产业项目,可将产业发展要求等作为用地供应前置条件,防止无序竞争,引导特色产业发展。

七、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市功能性特色小城镇有关支持政策另行制定。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代章)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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