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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三十年不变,人死了和出嫁多年以后还有地种,家庭新增人口为什么分不到地,讲解释?

 旭日东升rz131i 2017-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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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3月1日起,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开始正式实行,第一轮农村土地承包是指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算起,我国大部分地区第一轮承包时间普遍为1983年前后开始到1997年为止,承包期为15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是从1997年开始到2027年,承包期为30年;原本十年后农村农民土地承包期限就到期了,可能会再重新分配土地;但是,2017年10月18日,最新消息发布,农村土地二轮承包期到期后,还将再延长三十年,也就是说,农村至少四十年,也就是2057年前,土地不会再重新大规模分配,将继续保持目前的土地承包关系,不会调整!


  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其实仍然有很多农村家庭由于种种原因没有获得土地,因此,正如您所问的:“土地三十年不变,人死了和出嫁多年后还有地种,家庭新增人口为什么分不到地?”

  国家之所以坚持要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不变,不断延续现有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是为了维护绝大多数农民的利益,保证农村土地利益的共同享有;那么,难道国家真的就不管农村新增人口无地的问题吗?当然不会!承包土地“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虽然“大稳定”是重点,但是,“小调整”也不容忽视!因此,国家规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个别农户之间可以适当地小范围调整,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第一:只能调整人地矛盾特别突出的个别农户,不能所有农户全部调整;

  第二:调整执行需要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三分之一以上的成员统一,并获得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批;


  另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农村集体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通过依法开垦增加的土地;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土地应当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承包给新增人口;

  因此,现在农村没有土地的农民,农村新增人口,可以通过向村集体申请这些土地来获得土地承包权益!

  综上,不管怎么说,国家提出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延长,对于整个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对于绝大多数农民的利益、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都是有好处的,这点必须承认;


  关于各省市农村无地农民如何申请以上土地来获得承包权益,可以私信询问农业百事通获取!如果您还有不清楚的,欢迎评论区留言亦或是私信询问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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