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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错了 | 《礼记》里明明讲了天理和人欲,怎么就成了朱熹的错?

 傅佩荣 2020-10-20

 05 

读者:如昔

“去人欲、存天理”并非朱熹及宋代学者所创,在《礼记》中就提出过“灭天理而穷人欲”。而且这六个字难道不是孔子、孟子的思想吗?

我的回答

首先,“天理”一词,孔子与孟子都不曾使用。

在古代(从先秦到秦汉之际),“天理”一词出现两次,一是庄子(与孟子同一时代)在《养生主》的“庖丁解牛”寓言中,所说的“依乎天理”,意指“按照牛的自然条理”。

另一处是《礼记·乐记》所谓的:“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人的欲望如果“不能反躬,天理灭矣”。这个“天理”显然是指人所“天赋的理性思维能力”。然后可说:“夫物感人无穷,而人之好恶无节,则是物至而人化物也。人化物也者,灭天理而穷人欲者也。于是有悖逆诈伪之心,有淫逸作乱之事……此大乱之道也。”

因此,《礼记》所说的“灭天理而穷人欲”,是就理性与欲望之间的冲突与消长而言,并未涉及“天理”是不是人性的问题。这算是相当素朴的看法。

相对于此,宋朝学者所倡言的“去人欲、存天理”又是怎么说的?

北宋的程颢率先使用“天理”一词,他说:“吾学虽有所授受,天理二字却是自家体贴出来。”意思是:他所谓的“天理”是自己觉悟而得的。因此,谈“天理、人欲”的问题,实不宜牵扯到《礼记》。当然,更不可能推及道家的庄子。宋明学者对道家(老子与庄子)的误解,可以另文说明。

那么,程颢怎么说“天理”呢?他说:“天下善恶皆天理,谓之恶者非本恶,但或过或不及便如此,如杨墨之类。”他又说:“事有善有恶,皆天理也。天理中物须有美恶,盖物之不齐物之情也,但当察之,不可自入于恶,流于一物。”简单两段话,明白指出“天理”包括“善恶”在内。这样的概念无助于我们了解孔孟思想。

即使如此,《宋元学案》的纂辑者黄百家(黄宗羲之子)怎么说呢?他说:“先生程颢少时亦曾出入老释者几十年,不为所染,卒能发明孔孟正学于千四百年无传之后者,则以天理二字立其宗也。”

没错,后起的宋明学者大都以程颢所谓的“天理”为依据,并主张“去人欲、存天理”。但是未见有人说得清楚“善恶”是怎么回事。试问,这样的“发明”孔孟思想,对于我们学习孔孟的人有何帮助?

并且,在“帝王专制”的时代,有哪一位帝王做到了“去人欲,存天理”?又有几位官员或学者做到了这六字箴言?试问:孔子与孟子的作品中,有什么话可以支持宋明学者的观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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