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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新闻

 KJ833 2017-11-30
这种三轮车你敢坐吗?
目前,电动(机动)三轮车国家标准尚未出台,市面上常见的电动三轮车多经非法改装、拼装,技术参数远远超过非机动车国家标准,属于三轮摩托车机动车范畴。
而这样的三轮车,
在深圳是不允许上路的!
深圳交警每半年发布的《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对我市部分道路限制电动自行车行驶的通告》规定:“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以及其它安装动力装置的二、三轮非机动车,禁止在我市道路上通行”。对于违法使用电动三轮车上路行驶的,暂扣车辆,处2000元罚款;如驾驶人员无相应驾驶资质的,对车辆驾驶人员无证驾驶行为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
2017年11月25日6时45分许,夏某青(男,42岁)驾驶无号牌电动三轮车搭载顾某、赵某、袁某筠、李某前等12人,在光明新区光侨路由西往东逆向行驶至玉塘街道维也纳酒店路段时,该车车头与唐某春(男,23岁)驾驶沿光侨路由东往西行驶的粤B号牌小型普通客车车头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无号牌电动三轮车上乘客顾某等3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车上其余9名乘客经医院检查确定未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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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某青(本案当事人)及周某红为无号牌电动三轮车实际所有人,该车是两人共同购买,购车款项3700元,用于临时接送员工上下班及送餐使用。经查,该车属无牌无证车辆,未购买任何车辆保险,事故发生后,经鉴定机构属性鉴定后确定,属于超标电动车,应为机动车。
经核实,夏某青(本案当事人)及周某红是江苏某建设工程公司员工,此次事故三轮车上12名乘客均为两人直接招聘来的外来务工人员,12人在11月21日来深,现在深圳某工地工作。因该工地暂无居住条件,故安排居住在外,夏某青与周某红协商后购买了该三轮车用于临时接送员工上下班及送餐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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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证实,夏某青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亦未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的无号牌三轮机动车上道路逆向行驶,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过错。涉事小客车有无违法行为,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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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人员交通违法及处罚情况:
1、对夏某青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行为,依法处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2000元;对其驾驶无号牌非汽车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行为,依法处罚款3000元;对其驾驶机动车未靠道路右侧通行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罚款200元,合并共处5200元罚款。
2、经调查取证证实,周某红在事故发生前存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三轮机动车的行为,对其依法处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2000元;周某红存在驾驶无号牌非汽车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行为,对其依法处罚款3000元,合并共处5000元罚款。
今年以来(截止11月26日),全市共发生涉及三轮车的各类道路交通事故1813起,造成10人死亡,84人受伤。
这些交通事故都有什么特点呢?
1、事故率持续高位徘徊。自3月份起,涉及三轮车事故就一直居高不下,根据去年规律,未来一个多月事故仍处于高位运行。
2、白天多个时段为交通事故多发期。10时至13时、14时至15时、16时至18时、19时至20时这4个时段发生事故均超过百起,多为白天交通繁忙期。
3、原特区外辖区事故占比大。宝安区发生涉及三轮车事故651起,占全市总数35.91%;龙岗区发生涉及三轮车事故476起,占全市总数26.25%;两区相加占全市总数62.16%。
4、宝安区涉及三轮车交通事故较多。事故数在全市排名前五的街道辖区分别是西乡街道162起、沙井街道139起、福永街道118起、松岗街道112起和光明街道110起,前五位中有4个街道都属于宝安区。
交通事故成因
1、交通违法仍是引发的主要原因(一起事故有可能存在多宗违法行为)。10起死亡事故中,涉嫌无证驾驶的4宗,涉嫌非机动车进入机动车道、闯红灯等4宗,涉嫌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2宗,超速1宗。
2、颅脑损伤是致三轮车驾驶员死亡的主要原因。10名死亡人员均为三轮车驾驶员,其中有7人死于颅脑损伤,占死亡总数的70%。
3、三轮车车辆性能存在安全隐患。一是三轮车非法改装现象严重;二是电动三轮车动力强、车速快;三是三轮车超员风险更大,易引发群死群伤案件。
深圳交警将依托市“禁摩限电”工作联席会议,以全市交通综合大整治为核心,以路面管控和源头治理为抓手,强化与各部门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建立“严管、严控、严查、严打”的高压势态,力争达到“杜绝电动三轮车上路行驶的工作目标”。
狠抓电动三轮车管理工作“四大”源头
1、狠抓聚集源头。一是对地铁站、公交站、商业区和口岸等非法营运和兜客揽客聚集点进行排查清理,重点查处利用电动(机动)三轮车及铁甲改装车辆从事非法营运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整治工作。二是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牵头组织,每月将针对电动三轮车集中停放的城中村、市场等聚集地,组织开展2次以上“合围”联合整治行动,对违法违规车辆进行统一查扣、集中清理。
2、规范相关行业使用电动车的源头监管。深圳交警已向相关单位和企业发出通知,要求快递、送水、送气等行业建立源头监管机制,强化行业自律,不得使用电动三轮车运送物品,并对正在使用的电动三轮车、超标电动自行车进行主动置换,对于拒不整改的将削减该电动自行车配额,对相关车辆进行查扣,同时对无证驾驶人员进行拘留,坚决制止电动三轮车、超标车等违规车上路。
3、狠抓生产、销售源头。积极与市场和质量监管委配合,强化对辖区电动三轮车销售企业及门店的排查清理工作,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车辆的,依法严格处罚,对无照经营的,坚决依法予以取缔,从源头上杜绝超标车辆流入市场。
4、狠抓维修门店源头。积极配合市交委等部门,对维修门店进行清理、整顿,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格查处。
落实电动三轮车管理工作“六个一律”
在此次整治行动中,深圳交警将出重拳严厉打击交通安全隐患突出的电动三轮车违法行为,充分发挥禁摩限电主力军作用,积极主动联合各部门开展整治行动,做到发动到位,部署到位,保障到位,坚决打好电动三轮车攻坚战。
1、全市道路范围,一律禁止电动三轮车通行
2、对违法使用电动(机动)三轮车且无相应驾驶资质的,一律予以行政拘留
3、对于企业或单位违法使用电动(机动)三轮车的,一律实施双拘留,不但追究驾驶人的违法责任,还要追究企业或单位负责人的管理主体责任
4、对于电动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律实施事故责任双追究。不但追究驾驶人的交通事故责任,还要追究企业或单位负责人的监督管理责任
5、对于电动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律追究生产、销售企业(含门店)的事故连带责任
6、对于企业或单位违法使用电动(机动)三轮车的,一律通过各大平台予以曝光
电动三轮车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性工作,也是交通出行安全的重要保障。这既要有政府各部门形成的向心力,更要依靠广大市民形成的凝聚力,因此离不开每一个人的参与。
深圳交警将全警动员、全力以赴,打好严管电动三轮车攻坚战,为我市建立一个安全、文明、畅通的交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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