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已启动 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 根据规定,临海市户籍参保人员应持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相关免缴证件等,到本人户籍所在村、社区签订《参保申请书》并及时存储足额保费至本人社会保障·市民卡的银行账户,签约截止日期为11月30日,缴费截止日期为12月15日。 市内各类中小学的非台州市户籍学生及高校学生应在规定的缴费期内持本人的户口簿、相关免缴证件等,到本人就读的学校办理登记和缴费手续。 说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小编相信 大部分人都不清楚医疗保险政策 报销比例?哪些病能报销?怎么报销??? ↓↓↓ 赶紧和小编一起来看看 2018年临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有哪些变化要点? 2018年临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变化要点 调整年人均筹资标准 2018年度临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的年人均筹资标准从原来的710元提高到90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从原来的470元提高到600元,个人缴费从原来的240元提高到300元。 扩大特殊病种种类 新增七类特殊病种。特殊病种是指恶性肿瘤放化疗、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组织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失代偿期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病、血友病、糖尿病合并心脑肾眼底等并发症、高血压病合并心脑肾眼底等并发症、慢性病毒性肝炎、帕金森氏病、矽肺病、慢性肾功能不全(非尿毒症透析治疗)、冠心病支架植入术后、肺结核病、苯丙酮尿症(10岁以内)、儿童孤独症(上述特殊病种的诊断标准和治疗范围等参照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并且仅限于与治疗直接相关的药费及治疗费)。 提高普通门诊报销待遇 (点击图片看大图) 提高住院报销相关待遇 (1)未成年人住院报销待遇对比 (点击图片看大图) (2)成年人住院报销待遇对比 (点击图片看大图) (点击图片看大图) 警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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