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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工伤维权、办案程序

 贾律师 2017-12-01

发生工伤,主张工伤待遇的程序确实比较繁杂,所以得捋顺了!当然,下面所述的有些程序不是必经程序,但实践中,下面的程序一个不落走完全程的也比比皆是,所以,收藏了,转给需要帮助的人!


一、 工伤认定
劳动者要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首先必须认定为工伤。是不是工伤,由人社部门来下定论。
申请工伤认定

1
单位提出申请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
个人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注意这两个主体也行)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认定申请。

提醒: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必须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确认劳动关系
如果个人难以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接下来就周折了,先要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
而且,对确认劳动关系不服又可能经历民事诉讼程序😔😔(当然以下的程序只是一种可能性)
确认劳动关系申请劳动仲裁
确认劳动关系民事诉讼一审
确认劳动关系民事诉讼二审

人社部门作出工伤认定

人社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到这里,又开始曲折了,对人社部门的工伤认定,可能会经历行政程序和行政诉讼程序(当然是可能,不是一定),特别是在单位没有给职工办理工伤保险的情形
行  政   复  议
行政诉讼一审
行政诉讼二审

二、劳动能力鉴定
就是鉴别受伤职工伤残的程度,伤残程度不同,享受的待遇不同。
1
首次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2
再次鉴定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3
复查鉴定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做出起1年后,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并不是必经程序,也只是一种可能性,但工伤职工也会遇到!

三、主张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级别鉴定出来了, 单位应依法給予职工工伤保险待遇。但万一单位不给,又开始周折了,工伤职工可以这么做——
申请劳动仲裁
不服,民诉一审
仍不服,民诉二审

四、执行
主张工伤保险待遇的诉讼终结后,用人单位应该主动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履行给付义务;用人单位未主动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履行给付义务的,劳动者可以在该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2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最后用一张图解释一下工伤维权可能经历的程序

工伤赔偿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费金额(依据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天)×70%×人数×天数


3、交通食宿费赔偿金额=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4、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5、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完全不能自理)40%(大部分不能自理)30%(部分不能自理)


6、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24(一级伤残)22(二级伤残)……6(十级伤残)


7、伤残津贴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90%(一级)85%(二级)……75%(四级)


8、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9、丧葬补助金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6


10、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额=工亡职工本人工资(元/月)×40%(配偶)30%(其他亲属)(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标准上增加10%)


1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8到6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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