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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的清、慎、勤

 指间飞歌 2017-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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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书·卷五十七》之《崔挺列传》记载,崔挺是南北朝时北魏的官员。魏孝文帝时,崔挺被朝廷提拔为昭武将军、光州刺史,他到州上任之后,勤勉施政,威恩并举,州郡之内,民风大为好转。

  太和十九年,孝文帝召崔挺至行宫,礼遇优厚。孝文帝问崔挺治边策略,又问到文章之事。然后很高兴对崔挺说:“自与卿分别以来,转眼过了两年,我所写的东西,已结成一集,今天送给你一个副本,你可以不时看看。”又对左右侍奉之臣说:“拥有兵权的人如果都是这样,我还有什么可忧虑的呢。”

  当时朝廷送往边地的罪犯有不少逃跑的,于是朝廷规定:如有一名罪犯逃走了,罪犯全家充作劳役。崔挺看到这种情况,上书朝廷:“《周书》父子罪不相及。天下善人少,恶人多,以一人犯罪,延及合门。司马牛受桓魋之罚,柳下惠婴盗跖之诛,岂不哀哉!”崔挺谨慎处理案件,其上表的辞意文雅肯切,孝文帝最终接受了他的意见。

  崔挺十分清廉。他在地方任职时,掖县有个人,年过九十,脚踏板舆来到州治。自称年少时曾经充任林邑吏卒时得到一块美玉,四寸见方,很有光彩,自己把它藏在海岛,至今已有将近六十年了。当今欣逢清明之治,自己愿意把它奉献崔挺。崔挺说:“吾虽德谢古人,未能以玉为宝。”崔挺派船随他去取,这块宝石果然光彩照人。崔挺最终不肯接受,上表把这块美玉送到京城。

  魏世宗即位后,崔挺“累表乞还”。离开之际,州中不分男女、老幼全都流着眼泪追随他的车马,纷纷献上绫罗绸缎之类的东西去送他,崔挺全都没有接受。

  

  《尚书·大禹谟》曰:“克勤于邦,克勤于家,不自满假,惟汝贤。”意思是说,为国家做事,要尽可能勤勉;主持家务,要尽量节俭。不骄不躁,才是最贤能的人。南宋吕本中在其《官箴》一书中,在开头即提出了:“当官之法,唯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的观点。清人石成金对此作了进一步阐释,谓之“三不可”,即:清是做官本等,却不可矜清傲浊;慎是居上经心,却不可慎大忽小;勤是从政实地,却不可勤始怠终。此三不可,是居官最妙之法,亦是处己最妙之法。

  清人方大湜认为:“三字之中,自以清为第一要义。官若不清,虽有他美,不得谓之好官。”认为清廉是为官者的本分,是最起码的为官道德。

  清朝著名的幕僚汪辉祖则认为,“清、慎、勤”三者,应以“勤”为本。他在其《学治臆说·卷下》中说:官员很晚才起床上班,白天睡大觉,安排的日程经常改变,审理的案件长时期不能结案,前后左右的人都可以招摇生事,这样,势必做不到“清廉”,也谈不到“谨慎”。所以,为官之道,仅有“廉政”“谨慎”是不够的,还必须做到“勤政”。勤于政事,才能为民兴利除害,有所作为,才能使百姓安居乐业,天下太平。可见,无论“清、慎、勤”何为本,其“清、慎、勤”三者紧密相联,缺一不可,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崔挺坚守清正廉洁的底线,严于律己、甘于奉献,树立起古代清官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清、慎、勤”三字箴言是古人留给后人的宝贵的政治遗产。

  

  清,指的是清廉,公正廉洁,两袖清风。孔子曰:“政者,正也。”“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他把“欲而不贪”作为从政的必备条件。清廉是公正的基础。作为法官,只有具备刚正不阿、廉洁奉公、大公无私的品质,才能达到公正司法的目的。“公生明,廉生威”,清廉是一身正气,清廉是一种力量。法官要作风正派,坚持原则,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不急功近利,不计较个人得失,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形象,才能真正做到公正无私,威严自生。

  慎,指的是慎重,修身律己,谨言慎行。班固在《汉书·刘向传》中说:“君子独处守正,不挠众枉。”君子处世,所慎在独。慎独是不自欺,亦不欺人。“小事当慎,小节当拘”。作为法官,要不断加强自律,不断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水平,严于律己,私底下、无人时、细微处,要人前人后一个样,台上台下一个样,要“日三省吾身”,时刻意识到“祸患常积于忽微,智勇多困于所溺。”始终做到慎始、慎初、慎微、慎独,始终做到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

  勤,指的是勤勉,勤奋好学,刻苦上进。荀子曰:“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明人在《初仕要览》中说:“初仕以勤政为首务,政不勤则百事殆。”认为初次做官应该把“勤政”作为首要任务,因为为政不勤就会百事懈怠进而导致危险后果。“勤政”是古今官员最基本的从政品格。

  作为法官,要有“先天下之忧而忧”的忧患意识;要有“一日无为,三日不安”的思想境界;要有“舍我其谁”的雄心壮志。戒庸、戒懒、戒散,坚决摒弃精神懈怠、不思进取、贪图享乐的奢华思想。

  俗话说得好:“为官一任,造福一方”,饱食终日,无所事事,或者庸庸碌碌,无所作为,尸位素餐,也是为人们所不齿的。法官要“想办案、会办案、办好案”,在工作中要有意气风发、满腔热情、积极有为的进取精神,要保持奋发有为、不惧风险、知难而进、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面对挫折永不言败,身处逆境永不退缩,只有这样,才能为人民群众干实事、办实事,才能为彰显司法的公平正义和践行司法为民贡献自己的力量。

  (作者单位:山东省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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