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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子茶馆130:法术势

 博览众长123 2017-12-04


原创 2017-12-04 老徐 


学术是枯叶,思想如尘土,哲学是风,诗是雨,酿成茶,慢慢品,才能品出天地人间的味道。


《管子》就是一座中国古老的茶馆,里面坐着一位老者,是从2700年前穿越而来,现在他正在邀请人类历史上那些最伟大的思想者来喝茶聊天,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


法术势


韩非的政治思想体系是“以法为本”的法、术、势三者的结合。它的出发点是历史进化观和社会矛盾观。根据他的说法,人口既然愈来愈多,而财富却相对地愈来愈少,争夺也就愈来愈激烈,所以在“当今争于气力”的时代,就必须用“倍赏累罚”的法治来维持社会秩序。《韩非子·五蠢》篇说:“夫古今异俗,新故异备,如欲以宽缓之政,治急世之民,犹无脊策而御羿马。此不知之患也。”因此,要用暴力去镇压一切反抗者,建立君主专制的政权。  


韩非在经过对前期法家学说的分析总结以后,把法、术、势这三个法治要素,构成了一个政治思想体系,故成为法家的集大成者。


韩非的法治思想,概括地说,是君主凭势,使术,用法来统治臣民。所谓势,就是君主的权威,就是生杀予夺的权力。君主有了这种权力,才能使术用法,使臣民服从,为君所用。韩非认为君主必须把这种大权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中,决不能同任何人分享,否则权力就会遭受削弱,甚至丢权丧身。他认为,国和家一样,只能容许独尊,不能容许两尊或近似两尊的局面。否则,国家就要发生纷争。他说:“孽有拟适之子,配有拟妻之妾,廷有拟相之臣,臣有拟主之宠,此四者,国之所危也。故曰:内宠井后,外宠贰政,枝子配适,大臣拟主,乱之道也。”(《韩非子·说疑》)


韩非认为君依靠官吏统治人民,所谓“明主治吏不治民”。但君臣间又有利害矛盾,《韩非子·八劫》篇说:“知臣主之异利者王,以为同者劫,与共事者杀”。君主驾驭臣下的权术,在《韩非子》中占有相当大的篇幅,在他的政治思想中占有重要地位。


法,在韩非的政治思想中占有主要位置。在韩非看来,法是全国臣民行动的准则。有了法,行动才能有统一的步调。《有度》、《守道》、《用人》等篇说:”一民之轨,莫如法。”如果依法行事,就能消除人间的不合理现象,社会秩序才会稳定。“法分明,则贤不得夺不肖,强不得侵弱,众不得暴寡。托天下于尧之法,则贞士不失分,奸人不侥幸。”如果按法行事,就是受到惩罚的人,也会心安理得。“以罪受诛,人不怨上。”否则,“释法制而妄怒,虽杀数而奸人不恐。罪生甲,祸归乙,伏怨乃结”。因此,“释法术而任心治,尧不能正一国”,“以法治国,举措而已矣”。


绝大多数人不会自动为善,必须利用人们趋利避害、喜欢受赏而害怕受罚的本性,君主只要运用赏罚,就可以支配全国臣民。韩非把赏和罚看做重要的统治工具,称之为“二柄”。他说:“明主之所导制其臣者,二柄而已矣。二柄者,刑德也。”(《韩非子·二柄》)赏罚的权柄要牢牢地掌握在君主手中。


法治的对象是广大的臣民,与术只用于臣下者不同。依照韩非的看法,除了国君以外,不论贵贱,一律要受法的约束。所谓“法不阿贵”,“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减有功则虽疏贱必赏,诚有过则虽近爱必诛。”(《韩非子·外储说右下》)。


韩非主张论功行赏,反对无功受禄,不论亲疏贵贱,只要按法行事,立下功劳,就可担任官职。“明主之吏,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韩非子·显学》)。打破世袭贵族对政权的垄断,便于新兴封建地主分子参加各级政权,对发展巩固封建制度的统治是有积极作用的。


韩非是一个君权至上论者。他提倡尊君,主张君主集权、专制。他说:“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韩非子·五蠹》)他认为君权集中的指导思想是法家思想,要求定法家于一尊。


韩非的法势术思想,继承和发扬了管子的法治理论,也总结了商鞅、申不害等活动家的理论和实践,因此被称作法家的集大成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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