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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务网---新形势下推进国地税合作的思考与探索

 刘刘4615 2017-12-05
2017-12-04 10:21:00 | 来源:湖北省恩施州建始县地方税务局 | 作者:黄仕杰 郑辉璐 杨燕青

    1994年,我国实行分税制改革,分设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两个税务机关,二十多年来,国地税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分税制的税收征管模式,也搭建了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央与大方财政分配关系的基本制度框架,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各项改革的全面推进,税收管理中逐渐显露出纳税人“两头跑”、信息交换不流畅不充分、税收执法不统一等问题。国家税制改革的推进,国家税收事业的进步与发展,特别是“金税三期”全面上线,营改增工作的全面推进,对当前税收征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国地税合作被提到新的高度。
    一、新形势下国地税合作的必要性
    在新的税收常态下,国地税合作将以深化征管体制改革为遵循,以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为着力点,以“互联网+税务”为依托,重国地联动,固服务之基,补征管短板,促合作创新,求务实减负,积极构建规范的合作体系和机制。
    (一)国地税合作是现实之需。临伴随着经济社会发生日新月异的变化,税收制度的改革完善,新形势下如何更新税收征管工作理念,转变税收工作职能,建立起运转高效、执法公正、法制健全、廉洁高效的税收行政管理体系,成为了摆在国地税面前共同面临的重大课题。因此,加强国、地税合作并使其制度化、规范化、长久化已势在必行。
    (二)国地税合作是纳税人所盼。部分纳税人对税收政策了解不全面、理解有差异、执行不到位,在日常税收征管中,甚至出现纳税人到国税部门咨询甚至办理地税业务现象。在新的形势下,纳税人对税收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期盼,一致希望提高办税工作效率,统一涉税资料报送,统一办税场合,统一申报软件,统一税源管理标准,优化为纳税人服务流程,切实减轻纳税人的负担,给纳税人创造一个快捷、便利的办税环境。
    (三)国地税合作将降低税收工作成本。目前,在国地税共管户的管理中,国、地税评估检查工作未完全融合,根据工作需要存在分头检查的情形,对检查评估数据未形成有效的共享机制,不仅加重了纳税人的负担,税务机关工作成效也不能得到有效整合。深化国地税合作,建立联合办税服务厅,使国地税办税场所深入融合,完善服务窗口职能,加强窗口人员培训,有效提升窗口人员业务水平,能够辅导纳税人办理国、地税业务,不小程度上将提高办税效率。
    二、湖北建始县国地税合作现状
    2016年来,建始县国税、地税积极推进联合办税,践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创新办税服务举措,构建国地税“一窗式”办税模式,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便利的“一站服务”,打造效能税务、智慧税务、便民税务、公平税务、协作税务,提升纳税人获得感、满意度、遵从度。
    (一)强化国税、地税联合办税功能
    自2016年营改增开始,建始县国税、地税就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为出发点,以信息资源共享为基础,采取互派互驻的形式,切实解决纳税仍困难。建始地税局在国税局三个办税服务厅派驻人员,负责征收代开发票环节的地方各税费,建始国税局在地税局一个办税服务厅派驻人员办理涉税业务。
    2017年,为进一步实行深度合作,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便利的“一站服务”,构建国地税“一窗式”办税模式,建始县国地税联合共建办税服务厅。目前,联合共建办税服务厅已基本装修建成,预计12月能够投入使用,届时,全县将真正实现“进一家门、办两家事、税企减负、三方共赢”的局面。
    (二)建立国税、地税首问责任衔接制度
    建始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加大对双方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目前,建始国地税已基本完成国地共建培训三步走战略的第一步:试点先行,探索经验。通过第一步,国地税联合共建试点窗口人员互相交流学习联合办税后的各项业务操作指南,协同办理国地税各项业务,梳理和简化各项办税流程,初步达到对纳税人实行涉税资料“一次性告知”,涉税事项“一站式办理”。下一步将以点带面,互帮互促,试点窗口人员基本熟练操作国地税双方业务后,将分别对本单位的联合办税工作人员给予培训指导,采用一对一帮扶扩散式培训,逐渐促使所有窗口工作人员基本了解国地双方所有业务,并在日常的业务办理中慢慢熟悉办税流程。
    同时,建始县国税局坚决落实首问责任,建立首问责任衔接制度。对于到税务机关办理或咨询涉税事项的纳税人,凡涉及双方业务的,先受理方首位接洽纳税人的税务工作人员,在解答、办理完本单位业务后,应告知并指引纳税人到另一方税务机关咨询或办理相关涉税事项,另一方首位接洽纳税人的税务工作人员要切实担负起办单位的首问责任,保证纳税人省时、省力、省心。
    (三)完善国税、地税办税服务基本设施
    建始县国税局、地税局根据办税服务的现实需求,不断完善办税服务场所基本设施,积极协调银行、银联等单位,与建始各银行签订“银税互动”协议,在办税服务场所提供包括POS机刷卡缴税终端在内的多种缴税方式,基本解决了纳税人排队等候时间过长等问题,同时,在确保税款及时入库的同时,实现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场所能够现场缴税。预计建始国地联合办税服务厅建成之后,将进一步升级基本服务设施,实现POS机刷卡缴税终端、自助办税终端等统一,彻底解决纳税人“来回跑”的问题。
    (四)实现国税、地税信息共享应用的常态化
    建始县国税局、地税局按照国税、地税合作规范有关要求,落实信息共享与应用合作事项,融通数据资源,激活信息聚合效应。已实现通过金税三期系统实时共享交换税务登记信息,及时共享交换增值税发票信息及附征税费信息。
    1.联合开展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2017年3月,建始国地税还联手进行全面税企信息大比对,统一纳税人基本信息,联合进行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合计对我县282户纳税人进行了税务信用等级评定。
    2.联合开展纳税评估。成立国地税联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由国、地税双方分管领导共同担任领导小组负责人,统筹联合进户评估的规划、协调和督导,共同制定税收风险管理年度合作计划,确定工作重点、工作措施和实施步骤,统筹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顺畅联合机制。全年与国税联合评估4户。
    (五)创新和探索国地税相互委托代征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建始县国税自2016年5月1日起委托建始地税代征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增值税。征收环节:出租不动产的为取得租金时征收,纳税人销售不动产的在交易发生后通过地税二手房交易评估系统评估,高于评估价的按交易价征收,低于评估价的按评估价征收;地税局在国税局使用金税盘领用发票、税票使用地税系统的、收取的税款地税局直接入库。
    国税局暂未在代开增值税发票环节代地税局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除外)以及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项目部的企业所得税等税费,地税局在国税办税服务厅设置征收窗口,直接征收。
    2016年5月1日以来,国税委托地税代征金额7837万元,代征增值税64.29万元;地税在国税办税服务厅设置征收窗口,共征收税费713万元。
    三、进一步完善合作机制的建议
    (一)思想重视是基础。思想认识是一切行动的先导,只有思想认识统一到位,才能从根本上提升和促进国地税合作工作开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推动国地税合作是深化整改体制改革的内在要求,在国地税合作中,要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明确国地税是一家的认识,不分大小,不分你我,促进思想和行动的融合,切实增强合作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不断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要准确理解和把握形势发展态势,结合新形势、新常态税收工作新需求,要认真领会、精准掌握各级文件精神,树立问题导向,开展调查研究,指导工作时间。坚持广泛征求纳税人意见,切实牢记纳税人需求,将纳税人的建议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扎扎实实深化各项合作。
    (二)能力提升是关键。国税、地税部门应立足干部现状,贴近税务工作实际,通过推进国地税教育培训合作,强化税务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税务系统干部素质能力,主动适应新常态下各项税收工作要求。要采取专题辅导和“一对一”跟踪辅导相结合的模式,重点讲解税收政策、操作流程和票据管理规定,实地上机示范软件应用操作,对疑难问题进行细致解答指导,使双方工作人员迅速熟悉、掌握委托代征、联合办税的工作流程和操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通过整合教育资源,共享培训场地、师资队伍等要素,不断降低培训成本,提升培训效果。通过取长补短,实现共同学习,共同成长。
    (三)健全机制是重点。创新是推动国、地税合作的持久动力,要以创新的视野来审视国地税合作。不断创新合作理念,深化国地税合作不是简单的“1+1”,而是两家智慧的聚集,两个部门应在分析两家优势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合作的新理念、新思路、新办法,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共同打造“互联网+税务”税收新模式。各地两家税务部门应该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建立联合机制,例如信息沟通制度、稽查告知制度、评估户共立制度等,通过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对重要案源信息,及时分享告知,提供稽查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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