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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管新规,银行能受多大影响?(附新规图解)

 星馨香 2017-12-07

1117日,央行联合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发布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此次指导意见与今年2月版本之间的最大变化以及突破点在于,对打破刚兑有了明确要求,明晰了刚兑的认定和处罚。

对刚性兑付的机构,如果是存款类持牌金融机构,将要求足额补缴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基金;对非存款类持牌金融机构则实施罚款等行政处罚,具体标准由人民银行制定,最低标准为漏缴的存款准备金以及存款保险基金相应的2倍利益对价。

《指导意见》还规定,金融机构对资产管理产品应当实行净值化管理,净值生成应当符合公允价值原则,及时反映基础资产的收益和风险。按照公允价值原则确定净值的具体规则另行制定。

那么,问题来了,此次新规对银行有何影响?银行业资管业务的发展又将向何处去呢?

一、银行不能再做保本理财

目前银行理财规模是29万亿的水平,保本理财是7万亿的水平。资管新规规定,金融机构不得开展表内资产管理业务。而保本理财其实就是商业银行表内理财业务,表内理财业务是表内资产管理业务,这样按照资管新规的规定未来保本理财可能要消失,银行不能做保本理财了。

这块可能会对一些银行造成影响。所以今年在存款增长比较困难的情况下,部分股份行加大了保本理财的发行力度,因为保本理财是纳入存款核算的,可以做高存款基数。

目前,保本理财规模有七八万亿,个别银行是有四五千亿,未来不得开展保本理财可能对部分银行负债造成较大影响。

二、银行理财发展速度或受制约

本次指导意见对刚性兑付行为给出了认定标准,同时给出了惩罚机制,甚至举报机制。刚性兑付此前被视为银行理财等资管机构发展的“法宝”。而且刚性兑付与资金池某种程度上密不可分。一旦刚性兑付破除,理财投资者的不确定性增大,吸引力会有所减弱,理财发展速度或将受到明显制约。

不过,客观来说,无论是现行的制度、产品设计还是投资者的理念,银行理财产品与其他资管产品的差异略大一些。比如,《指导意见》要求产品端口要实行净值化管理,及时反映基础资产的收益和风险,让投资者明晰风险、尽享收益,并在这个基础上自担风险。

但是在过往的实践过程中,银行客户是习惯预期收益率模式的,基础资产的风险往往不能及时反映到产品的价值变化中,投资者也不清楚自身承担的风险大小,银行则把投资收益中超过预期收益率的部分纳入自己囊中。其实客户自己承担风险是完全没问题的。但是银行客户由于过去的投资习惯,一般没有兴趣了解投资端的情况。

因此,打破刚性兑付、实行净值化管理,一方面对于银行是一个适应的过程,特别是银行资管如何围绕改变客户的风险偏好进行产品转化;另一方面对于银行客户来说也是一个适应“自负盈亏”理念的过程。

至于对银行理财短期内的影响。《指导意见》按照“新老划断”原则设立过渡期至2019年6月30日。因为这个过渡期的设置比较合理,留给银行适应的时间较为宽裕,所以资管新规短期内对于银行理财业务的冲击并不大。按照统一的规范,银行非保本理财将得到更好的规范发展,相关的信息披露规范也将完善起来。

三、银行资管子公司将应运而生

《指导意见》对第三方独立托管提出明确规定,要求过渡期后,具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质的商业银行应当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该商业银行可以托管子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但应当实现实质性的独立托管。

这也意味着,银行资管子公司将在不久的将来陆续成立。此举是为了建立完善的防火墙,防止表外风险传染到表内。此前,包括光大银行在内的多家股份制银行都提交了设立银行资管子公司的申请,但并未获得银监会通过。

设立资管子公司的申请在当时没被批复,是因为没有先例,没有规则。而如今,有了央行的统一规制和要求,这对整个银行理财行业是利好,为银行资管发展打开了一扇窗。资管要建立防火墙,防止利益输送,在法人结构上,就应将自营和代客分离,设立银行资管子公司也是符合国际潮流和发展方向。

这一举措对于银行资管做大做强来说是好事情。因为设立子公司后,银行的资产管理部门就具备了主体资格,再加上监管部门对各类金融机构开展资管业务平等准入、给予公平待遇,银行资管将不再需要借助通道进行投资。对于整个资管行业来说,也从根源上抑制了多层嵌套和通道业务的动机。

此前银行资管业务最大的问题是没有身份,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资管业务牌照,此次新规是超预期的重大突破,资管业务子公司独立化运作,在人事、组织架构上会更加灵活,为银行资管业务提供制度性的保证。

四、银行资管格局或将进一步分化

在打破刚性兑付、消除多层嵌套和通道业务的严监管趋势下,银行资管业务的发展将会受到怎样的影响?

考虑到转型调整需要一定时间,短期来看,银行资管产品的发行规模和增速可能会出现一定的收缩,甚至有可能出现额度上的净减少;但从中长期来看,随着国民财富存量的持续提高,对多元化投资渠道的巨大需求将会为资产管理行业提供极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从此次资管新规的设计上看,不论是净值化管理、集中度的安排,还是风险提示、信息披露,未来整个资管行业对投资管理人能力的要求会进一步提高,行业分化会进一步加剧。

目前,理财业务的具体细则尚未出台,预计其将会采取分类监管的方式,即不同的银行具有不同的业务资质,资管能力强的银行可能会获得牌照,能力差的银行可能拿不到业务牌照或能够参与的业务范围很窄。如此,大型银行在资管行业的优势地位将被进一步强化,那些从前主要依靠通道业务存活的小银行或将被淘汰。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指导意见》开篇即提出,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遵循“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基本原则。

打破刚性兑付、消除多层嵌套和通道业务以防范资管领域金融风险,归根到底还是落脚于服务实体经济,将资产管理业务的功能充分发挥以服务实体经济的投融资需求。

这一点,从《指导意见》鼓励的投资方向也可见一斑——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发行资产管理产品募集资金支持国家重点领域和重大工程建设、科技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领域。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发行资产管理产品募集资金支持经济结构转型和降低企业杠杆率。

实际上,资管产品是服务于实体经济的一种直接融资工具,近年来,其在满足居民财富管理需求、优化社会融资结构、支持实体经济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虽然存在着部分资管业务发展不规范、监管套利等现象,但资管业务中的绝大部分还是进入了实体经济。

银行业资管业务在支持国家重点领域和重大工程建设方面存有优势,预计未来银行资管投向实体经济领域的产品将会显著增加。此外,当前银行的公募产品以固定收益类产品为主,若发行权益类产品和其他产品,须经银行业监管部门批准,但用于支持市场化债转股的产品除外。因此,预计银行资管类子公司(包括目前大型银行已经成立的债转股实施机构)未来投向这些领域的专项产品(如债转股专项资管计划或理财产品)会有一定的发展空间。


来源:上海证券报、金融时报、城商行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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