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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斯福新政(美国历史系列131)

 金钱河南山牧童 2017-12-07

 

罗斯福新政

(美国历史系列131

2017 十一月 17

 

1932年夏富兰克林·罗斯福(Franklin D. Roosevelt,小罗斯福)接受民主党提名竞选总统时发表演讲,他在演讲中提到当时绝大部分美国人并不熟悉的名词“新政”(New Deal),他说“我向你们承诺,我向自己承诺,我将为美国人民推行新政”(I pledge you, I pledge myself, to a new deal for the American people)。罗斯福的“新政”在他当选总统后得到大力推广及实施,对美国社会发展影响巨大,被后世称为“罗斯福新政”。

提到“罗斯福新政”时不得不提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的经济大萧条。19291024日“黑色星期四”华尔街股市大跌,由此拉开股市崩盘的序幕,此后金融陷入恐慌,最终演变成经济危机,史称“大萧条”。大萧条使工厂停工、民众失业、银行倒闭、社会财富急剧缩水,等待食物救济的民众在教会、慈善机构前排起长龙。1933年经济跌入谷底时,13001500万人失去工作,失业人数占就业人数的三成。

大萧条最初几年坐镇白宫的胡佛总统坚信市场自由信条,不愿联邦政府插手经济,对陷入生活困境的民众没有采取强有力的解困措施,因此引起选民的极大不满。时任纽约州长的罗斯福代表民主党参加竞选总统,罗斯福受凯恩斯主义有关政府积极干预经济理论的影响,并针对当时的社会现实,提出自己的竞选政纲,向选民保证一旦入主白宫,将采取有利措施挽救经济民生。

193334日罗斯福在就职演说时面对10万观礼民众说了一句著名的话:“我坚信唯一值得我们恐惧的是恐惧本身”(Let me assert my firm belief that the only thing we have to fear is fear itself)。罗斯福刚一上任就一改胡佛旧规,雷厉风行推行新政,积极扩大政府公共开支,通过多项重要法案及总统行政令,逐步稳定了民众的信心,广受民众好评。

罗斯福新政是现代美国历史上的重大立法及行政举措,历史学家将新政归纳为3个“R”(Relief\Recovery\Reform),即解困、恢复、改革。解困是救民众于水火,让生活迫切需要改善的民众得到救济并重新工作;恢复是将陷入困境的银行金融体系重新恢复起来、让面临停滞的经济重新恢复活力;改革是对银行、金融、社会保障等体系进行大刀阔斧的改变,完善政府监管机制。罗斯福新政扩大了联邦政府对经济的干预,让联邦政府在经济活动中充当重要角色,这是过去从来没有过的,也因此引发激烈争论。

罗斯福新政不但使民主党士气大振,也重整了民主党及美国政坛,从1933年罗斯福当选总统到1969年尼克松代表共和党入主白宫,民主党在9次总统选举中赢了7次,大占上风。

 

193334日罗斯福宣誓就任总统,他在就职演说时向民众承诺入主白宫后将迅速采取行动应对经济危机。罗斯福雷厉风行,上任后第二天就宣布全国所有银行放假,暂停银行业务,目的是为国会通过相关法律、稳定金融体系争取时间。罗斯福于39日向国会提交“紧急银行法”(Emergency Banking Act),当天傍晚国会就通过该法并由总统签字生效。“紧急银行法”保证由联邦政府向合格的商业银行提供现金贷款,应对可能的挤兑风潮,同时由联邦政府提供存款保险,这是第一次客户存款由联邦政府负责保险。

313日银行重新开门后,银行前排起了长龙,但排队的人不是为了提款,而是争相将此前从银行里提取的现款存回去,不过一周,重新存入银行的钱已经达到“紧急银行法”通过前提取金额的一半,罗斯福上任前银行挤兑风潮终于得到控制。于此同时,股市也对罗斯福寄予厚望,“紧急银行法”通过后股市开市的第一天就从53.84点升到62.10点,大涨8.26点,升幅超过15%,创纽约证券交易所当时最大单日升幅。银行、股市的信心重振,为此后的金融稳定、制度改革创造了条件。

历史学家将罗斯福新政大致分为前后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33年到1934年,主要是“百日新政”时期,后一阶段从1935年春到1938年;第二阶段的新政更加激进但也引起更多争议。

罗斯福就任前并没有一整套新政方案,他参考了许多不同人的建议、学说,包括美国历史上第一位联邦政府女部长弗朗西丝·科拉利娅·珀金斯(Frances Coralie Perkins)、助理司法部长瑟曼·阿诺德(Thurman Arnold)、最高法院法官路易斯·布兰代斯(Louis Brandeis)、休·约翰逊(Hugh S. Johnson)等的想法。珀金斯在罗斯福政府内曾任劳工部长长达12年,她大力推动建立社会保障体系、设立失业保险、禁止雇佣童工以及设立最低工资等,是罗斯福新政的主要幕后推手之一。

罗斯福执政期间,周围汇聚了一批深得他信赖的顾问,这些人被视为“信任智库”(Brain trust)。新政期间,罗斯福依据国会通过的法案及行政命令创建了几十个新的联邦机构,这些机构通常以英文字母缩写命名,比如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ederal Deposit Insurance Corporation)就以FDIC著称。

在“百日新政”期间,国会对罗斯福总统的提案有求必应,快速通过了许多法案,包括紧急银行法(Emergency Banking Act)、银行法(1933 Banking Act)、经济法(Economy Act)、证券法(Securities Act of 1933)、联邦紧急救济法(Federal Emergency Relief Act)、农场安全法(Farm Security Act)、农业调整法(Agricultural Adjustment Act)等,但国会也通过了一些罗斯福反对的法案,比如设立联邦存款保险机构(FDIC)。

百日新政主要为稳定金融危机、安抚民众的信心打下基础。著名政论家沃尔特·李普曼(Walter Lippmann)对百日新政有一段精辟的评论,他说:“到二月底之前我们是恐慌无序的一群乌合之众。从三月到六月的百日里,我们又恢复成了一个充满信心的有组织国家,我们有能力保障自己的安全和控制自己的命运。”

在新政的第二阶段,罗斯福政府推行了一系列激进的改革措施及立法,包括影响至今的社会安全保障法(Social Security Act),社会安全保障法提供雇员退休后的生活保障、失业员工保险等福利,并由此成立了社会安全保障署,建立了全国性的社会保障体系。此外,全国劳工关系法(National Labor Relations Act of 1935)以及公平劳工标准法(Fair Labor Standards Act of 1938)则为工会的集体谈判权、劳工每周最高工作时间(一周44小时)以及最低工资(每小时25美分)定下法律依据。

除此之外,罗斯福政府在新政时期还利用联邦资金设立各种机构,雇佣大批年青失业男性从事公共工程,包括从事植树护林、防治水患、水土保持、道路建筑等工程建设。

罗斯福新政大大扩张了联邦政府在经济运作过程中的作用,让联邦政府在经济活动中充当重要角色,引起信奉市场自由运作的保守派不满,对罗斯福新政的评价也迄今争论不断:肯定者认为新政不但挽救了美国经济,也建立了社会保障体系,改善了员工的工作条件;否定者则认为新政不但没有改善经济,还延长了经济危机,到1939年危机才结束。不过,无论是哪一种观点,都不否认罗斯福新政是影响美国当代政治、经济、社会的重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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