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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项目综合验收备案办事程序

 senllon 2017-12-08
                         >一、办事依据:

1、1994年7月5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1998年7月20日国务院令第248号《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3、2006年4月12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7号《湖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

4、1998年10月22日湖南省建委湘建[1998]房字312号文件转发建设部《关于印发<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的通知>》;

5、2004年7月1日郴州市人民政府郴政发[2004]21号文件《关于公布市级第一批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及第一批保留和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的通知》;

二、申报材料:

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4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原件核对);

5、《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和《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发放证明(原件);

6、消防意见书复印件(原件核对)。

三、办理程序:房地产开发企业向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出综合验收申请→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对项目进行初验→初验合格领取《郴州市城区房地产开发项目综合验收申请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环保等有关部门验收→各部门验收合格后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审核收受开发项目综合验收有关资料→受理(1个工作日)→科室初审(1个工作日)→科室复审(1个工作日)→分管领导审核(1个工作日)→发放综合验收备案证(1个工作日)。

四、办理时限:具备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发放《郴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综合验收备案证》。

五、承办部门:郴州市房产管理局开发经营管理科     

六、服务承诺:热情服务,耐心解答,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

七、违诺责任:按《责任追究制》处理

八、监督方式:投诉电话、意见箱、挂牌上岗、公示栏

九、投诉电话:市房产局监察室2625677

十、投诉网址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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