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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天哲:“天亡”簋铭文释读暨毛父叔郑逸事

 毛天哲 2017-12-08

“天亡”簋是西周早期一件重要的带铭青铜礼器,据传是道光年间与毛公鼎同出土于陕西岐山县礼村。原藏陈介祺,现藏中国国家博物馆。此器虽已现世近二百余年,古今学人对其研考者尚多,然对其器主所属、铜器断代及铭文隶定历来争议不断。由于各家看法不一,故器名也是诸说并存。旧称大丰簋,毛公聃季簋。另有朕簋、退簋、郑伯簋等说法。近人多习称为天亡簋。簋名“天亡”,大致缘自于省吾较早指出铭中“天亡”就是太望,也就是太公望。此后杨向奎等学者也著文附和,影响颇广,“天亡”簋的名字遂为今人习用。然对此簋的如此命名哲并不以为然。

于省吾先生的立论依据是,“天”与“大”的形、声、义并相近,“天亡”即“大亡”,如本铭中的“天室”即“大室”。经传中“大”字与后起字“太”、“泰”字皆通用。“亡”与“望”亦字通,故而推测“天亡”即是“太望”,是司马迁《史记》中所称“要之为文武师”的太公望。然通观全铭,此簋“天室”与“大豊”、“大俎”并存,可见“天”、“大”字义不同,各有所指,并不混用。况“天”、“大”只是形义相近,而音稍异。说其通假,恐不确。通假是以古音的相同或相近为前提的。清代学者王念孙、王引之父子在《经义述闻》就说过,「训诂之要,在声音不在文字。」虽经传中发现有“天、大”通假的用例,然亦或为后世书写错衍的结果。以古人误写用例来证通假,此未必可通也。

“天”与“大”在古文字中确属是同源字,大象人形,而天借大拟象人之顶颠,在大的头上加一圆圈指事符号口或=(即“上”),着重强调的是其头部。造字本义:人的头顶上方的无边苍穹。殷商铜铭中鲜少有“天、大”混用的辞例,经籍中倒是不乏发现,然亦或是后人误认误抄的结果。真正的通假不是误写,但后世人常常错将古人的误写也划入通假。所以说于省吾先生所说“天”与“大”通假是站不住脚的。“大”与“太”倒是通假字不假。也作“泰”。段玉裁曰:“后世凡言大而以为形容未尽,则作太。”本铭中“天亡”若指“太望”(太公望),自应写作“大亡”而不必借“天”为“大”。况古人礼敬天地,断无用“天亡”写作自己名字的道理。

古人,尤其是先秦时代的古人,其名、字、号是最为繁杂的,极其难以考究。《礼记·檀弓》载:“幼名,冠字。始生三月而加名,故去幼名;年二十,有为人父之道,朋友等类不可复呼其名,故冠顶加字。”古人不直呼别人名字示以尊敬,是为礼。最初是原始氏族中人们的名魂相关观念使然,古人认为“叫名如同叫魂”。包括汉族和许多少数民族在内,笃信人名具有某种超人的力量。在他们的认知中,人名不仅是每个人在社会交往生活里的特称,而且还是一个神秘的符号;人的灵魂会依附在自己的名字上,便是这种神秘性的基本内容之一。故只有长辈、君王才能直呼对方名字,或者用于自称亦可。后殷周时代逐渐强化为礼制,至于春秋,始盛避讳事。

有学者认为避讳习俗始于东周。其理由是,晋僖侯名司徒,宋武公名司空,鲁献公名具,鲁武公名敖,避讳之风兴起后,晋废司徒,宋改司空为司城,鲁国改掉具、敖二山名。他们都出生在西周末年,若时有避讳之俗,为何取名时未避?陈光坚《讳源略说》也力主避讳之俗起自春秋时期。然哲以为,古人不直呼其名的习俗,历来有之,无谓殷周春秋。西周立国之初,则已然遗忘自后稷以来多位周先公先祖名讳。又如周太王之子泰伯,未知其名也。王季之子虢仲、虢叔,恐也失名。有调查今之少年者,多达三成亦不知祖父母名讳。盖缘于日常以亲称,久而忽其名故也。以今轨古,周人亦然。

故三代载籍中,绝少提及古人名讳。尧、舜、禹、汤皆古帝王之号称,非其名也。据书载,尧名放勋,舜名重华,禹名文命,汤名履。然真实性如何,实在不可考究。古帝之名多是人口耳相传,赖典籍以存于今也。古人这么传的,只能姑且听之,姑且信之。至周之兴,革殷命以重文,赖金文以传世,庶几文献可考者渐多矣。铜铭之中,多见诸先考名讳或作器者之名。如班簋中器主班之名,毛班之先考讳名“爽”(毛注:或读为燛)泯然可知。固亦知铜铭中他称多以号或字,自称多以名,王呼亦多为名也。这与古人崇信“名魂相符”,刻名于鼎彝以通灵神先祖,以求神灵庇佑的观念是一致的。《礼记·曲礼上》:“诗书不讳,临文不讳,庙中不讳。”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太公望者,齐太公、师尚父之号也。《周礼·春官·大祝》:“号为尊其名更美称焉。”《尔雅》记载:“号,呼也。”号是人的姓、氏、名、字之外的称呼,由来已久,早在上古时期就有了。古代传说中的帝王大多是号称。你若一定要问究伏羲女娲原名叫啥,一定会让专家学者发狂撞墙。如宰我固问“黄帝三百年”事,差点将孔子问倒。所幸圣人聪睿,以史学角度解释了黄帝三百年神话产生之依据,说黄帝名轩辕。从后世研究来看,这个回答有点勉强了。迨因孔子时,未知“神农”、“黄帝”者乃数帝之共称号也。神农已知八世之名,据考历有十世,则黄帝盖亦类之,故有黄帝三百年之说。可见三代古人名迹,实难稽考,致使夫子发“名不正,言不顺也”之叹。

后人亦多称吕尚为姜太公、姜望、姜尚,实际上先秦人不可能这么叫的,因其时男人称氏,女子才冠姓。宋代吴仁杰在《两汉刊误补遗》卷四中指出古书里的太颠就是太公望,后清代苏时学于《墨子刊误》中进一步考证说:“泰颠,当即太公望也。罝属夭,则罔属颠,与太公钓渭遇文王事亦合。迨马融注‘十乱’,以泰颠与太公望并举,后世以为二人。然文王诸臣,自以太公为称首。《书·君奭》篇唯以泰颠与诸臣并举,而不及太公,《逸周书·克殷》篇亦然。若使果为二人,岂容都不道及?是颠即望无疑也。”

孙诒让在《墨子间诂》里认为这是“谬说”,指出苏时学的考证有漏洞,说“《逸周书·克殷》篇有太颠,又有尚父,尤其塙证。”然哲以为,《克殷》篇“泰颠、闳夭皆执轻吕以奏王”事在拥王入社庙之前。及“王入,即位于社,…召公奭赞采,师尚父牵牲。”此两事耳,并行不悖。唯以“师尚父”替代“泰颠”,错文以写事尔。同此篇中,前有“周公把大钺,召公把小钺,以夹王。”后又称“召公奭赞采”,且后又有“乃命召公释箕子之囚”,所指者显然皆为“召公奭”也。与写太公望之二事用二称,同出一理也。故哲赞成苏吴二人所论,太颠即太公望也。

然则齐太公之原名是”颠”,拟或是“尚”,确实不好定夺。尚者上也,颠者顶也。二字互为表里,皆可用于名或字。以大致同时代的周公子“禽父”、唐叔虞之子“燮父”等称谓类比看,则师尚父之“尚父”乃是“名+父”之敬称也,非先儒所谓是字称也。殷商之交,人多用敬称,字称的流行或更在其后。如文王名昌,谥号文,没字称;武王名发,谥号武,也没字。故哲以为,“尚”或为太公原名,“太颠”仍是敬称尔。古人在有名的帝王贤臣字号前上常加“大”字表示尊重,如大舜(名重华)、大禹(名文命)、大费(伯翳)、大乙(成汤,名履)等,齐太公敬称大颠或是一样道理。

司马迁《史记·齐太公世家》里说:周西伯猎,果遇太公于渭之阳,与语大说,曰:“自吾先君太公曰‘当有圣人适周,周以兴’。子真是邪?吾太公望子久矣。”故号之曰“太公望”。可见“太公望”是齐太公之尊号而非名也。《尚书中候·雒师谋》里也有个类似的记载,说:“吕尚钓其崖,王下拜曰:‘望公七年矣,乃今见光景于斯。’尚立变名,曰:“望钓于渭滨,鱼腹得玉璜,刻曰:‘姬受命,吕佐旌。德合[于今]昌来提,撰尔雒钤报在齐。’”所以唐孔颖达引该文以注疏说:“尚,名也。变名为望,盖因所呼之号,遂以为名。以其道可尊尚,又取本名为号也。”然《尚书中候》是谶纬书,盖出自秦汉之方士化的儒生所为,并不是那么可靠。不过可以考察的是,西周文献中几乎没见到称齐太公为吕望的记载,春秋以降,《论语》、《左传》、《国语》中皆未见言及,唯战国后始渐行。以“吕望、师望”称谓齐太公最早见于屈原的离骚诗中,哲以为大概是田齐代姜之后,时人以姜姓齐太公之本氏姓加其名、其号或其字来区别代齐的田齐太公。

故哲以为,齐太公正确的称谓应该是,姜姓,吕氏,名尚,敬称太颠,尊称师尚(上)父,尊号太公望,官太师,谥号甲公。按照先秦人称的惯例,吕望、师望、太公望、吕尚、师尚父亦都可以。古人的字号和名字本是互为表里,由于讲究避讳的原因,典籍文献和西周铭文中单称名的场合很少见到。如“禽父”、“燮父”等,亦是“名加父”以敬称,先儒说“父”为男子美称,其实更贴切的说法当是成年男子的美称,加名字以作敬称。

另外一点需要指出的是,亡字在古代习见,亡之本义为逃,引申为失,假借为无。《书·舜典》有“望于山川”句。《诗·大雅》有“令闻令望”句,甲骨金文中也未尝见有用“亡”叚代的用例。甲骨文“望”字符结构下为挺立的王人身干,上为人之头部唯眼目突出,类之“臣”字。表意为登高远眺。金文有误将“臣”之眼目写成点星状,有的金文则将“臣”形的写成“亡”,加“月”而成今日所见篆文样子。于省吾先生说“周初无望字”,又接着说早期金文“朢”在西周后期孳化为“望”字。“望”从亡声,故“亡”与“望”字通。然则早期金文既然有“朢”字,缘何非用“亡”字来假借呢?可见其推理的毫无科学道理。因此说,于省吾认为铭中“天亡”就是太公望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簋名“天亡”的错误需要重新审视和命名。

青铜器研究中铭文的句读厘定和解读当然是最关键的,它直接影响了对铭文的理解,以及对器物的断代,甚至左右了对器物的命名,不可不加以细致的研究和反复论证。汇集众家意见,此簋铭反映的是武王灭商后回镐京途中至嵩山祭天的一段史实是确定无疑的。且哲以为,是此次祭天使得武王有要在雒邑建立都城的想法。关于武王灭商后至嵩山祭天的史实,典籍中几无提及。唯有出土铜器何尊铭中有所涉及:“惟武王既克大邑商,则廷告于天,曰:余其宅兹中国,自之殳民。”说的就是这事。

在后世学者看来,这是武王立国后的首次封禅,是件非常了不得的大事,但典籍却缺载了,觉得有点不可思议。在哲看来,这和当时灭商的形势有关,主要是灭商来的太顺利了,甲子日一夕之间商纣王就自焚归天。“翼日,除道修社及商纣宫。及期(毛注:五天后的戊辰日)”武王举办受天明命革殷大典。是日,“王遂御循追祀文王,时(是)日王立政。”(见《逸周书克殷解世俘解》),次日正是清明日,诗经大明“凉彼武王,肆伐大商,会朝清明。”说的就是。三日后的辛末日武王班师就到了柬地。五日后的乙亥日武王就登临嵩山告天祭祖了。总的看来,此次祭天安排很是紧迫,参与的人应该不多,不能和后世的封禅类比,只能说是武王功成告天之举。

结合《逸周书世俘解》看,在周武王灭商后回到镐京举行祭天祀祖典礼的庚戌日这四十余天里,周人的军队还是继续做着扫清商王朝的残余反抗势力的工作的。如“太公望命御方来。丁卯望,至告以馘俘。”又如“吕他命伐越戏方”,又如“甲申,百弇以虎贲誓命伐卫”、又如“庚子,陈本命伐磨,百韦命伐宣方,新荒命伐蜀。”等等皆是。作为周军队主要将领太师太公望,副手周公旦(毛注:当时周公称师旦,为太公望助手)恐怕并没有随周武王登嵩山参与祭天之举,应该是留守朝歌做善后工作。如《逸周书·度邑解》所说,武王“至于周,自鹿至于丘中。”才和周公再次回合,才有了武王“具明不寝”,告知叔旦“定天保,依天室”,建都雒邑的想法。向使叔旦是随武王嵩山告天,则随行中就早该知道武王打算,不至于后告。

在《度邑》篇,武王谋及传位于周公一段话中,有二处常被学者忽略之事。一是武王称叔旦为达弟,后文又称周公为幼子。二是“予(武王)近怀于朕室,汝维幼子,大有知。”武王灭商时,年四十九,后六年崩,享年五十四。叔旦即算少武王十岁,亦不至于被武王称为幼子。此幼子当有另一说。“达弟”,前人多解为明达之弟。然哲以为,此处显然周公为武王嫡亲大弟。司马迁《史记管蔡世家》说:“武王同母兄弟十人,……其长子曰伯邑考,次曰武王发,次曰管叔鲜,次曰周公旦,次曰蔡叔度,次曰曹叔振铎,次曰成叔武,次曰霍叔处,次曰康叔封,次曰冉季载。冉季载最少。”这个说法应该是误传。周武王之母太姒嫁于文王非元妃,是以继妃身份被立为妻。文王娶太姒时年龄三十五岁之上,早有妻儿。著名的太姒之梦,得以让文王决定立姬发为太子。当然亦有太姒之贤,太姒的娘家地位所影响。武王叔旦两亲兄弟的谈话中,也隐然表明了这点。

王曰:“旦,汝维朕达弟,予有使汝,汝播食不遑暇食,矧其有乃室。”武王的意思是兄弟两人的齐心努力,尤其是周公旦“播食不遑暇食”的辅佐,才保住了太姒及其子为文王嫡子的地位。武王谈话是以家室为基点的,故其直称叔旦为大弟。事实上文王子嗣中,排行在叔旦前的就有管叔、昭公奭,乃至毕公亦可能比周公年长。但是他们皆非太姒所生。从传世典籍和后世出土铜铭的考证看,周武王母弟仅周公旦、康叔封、毛叔郑(聃季载)三人耳。聃季载为文王幼子,故武王说他“最近想到我们的家族成员中,唯有汝(叔旦)和幼子(聃季载),大有智慧。”认为王位传递兄弟相继是最好的选择。告诉周公“汝、幼子庚厥心,庶乃来班朕大环。”商朝的帝位大多传给弟弟,最后由最年幼的弟弟再传给长兄的长子,或传给自己的儿子。武王自知命不久,亦知成王尚幼,不堪大任,则有心谋划社稷传于母弟叔旦、聃季,是符合殷商传位制度的。

在天亡簋中,陪伴武王上嵩山祭天的正是文王幼子,武王母弟聃季(毛叔郑)。哲以前就说过,周文王嫡幼子聃季是西周王室成员里一个很有趣但又是扑朔迷离的人。哲将其称为“西周王室最重要的非知名人物”。说其重要,是因为若搞清了他的真实,那么西周现知的历史一小半需要重写。司马迁曾在《管蔡世家》里感慨:“管蔡作乱,无足载者。然周武王崩,成王少,天下既疑,赖同母之弟成叔、冉季之属十人为辅拂,是以诸侯卒宗周,故附之世家言。”可见聃季是西周开国时期的重要王族成员。说其“非知名”,是因为聃季在文献里记载很少,至于司马迁时就已搞不清聃季有无被分封,或者分封地在哪里,聃季的后人是谁等等,都是一笔历史糊涂账。

司马迁已经指出成王得立,是“赖同母之弟成叔、冉季之属十人为辅拂,是以诸侯卒宗周。”是认识到了武王母弟聃季的历史地位,此处“成叔”恐怕是康叔之误。司马迁还说,武王克殷后封功臣昆弟,因“康叔封、冉季载皆少,未得封。”这个说法恐怕也是值得商榷。清华简和其他典籍资料证明,康叔封是武王时就封于庚丘,成王时期迁封于卫。聃季载亦同样,不可能未封。先周时期的分封和后来的成王、周公之分封有大不同。

据哲多年的研究认为,武王灭商之前,封地派氏主要是以母出不同而分;灭商后一般遵循长子分封,幼子继承的制度。即长子封于外,次子承继原氏姓与大祖留居畿内原封邑任职王官的做法。这种做法渊源有自,正如王国维所说的,“大王之立王季也,文王之舍伯邑考而立武王也,周公之继武王而摄政称王也,自殷制言之,皆正也。”然王国维先生举此例显然是想证明周初嫡子继承制迨由周公制周礼始肇,实非也。殷自武乙以后四世传子,帝辛纣因母贵而得立,商末已行嫡庶之倪端显见于诸书。而王氏却以为“恐即以周代之制拟之,未敢信为事实也。”然考周太王(周公亶父)以下,王季(周公季历)、文王(西伯昌)、武王发、乃至成王被立,莫不以少子(幼子)而立。成王因邑姜,武王因太姒,文王因太妊,季历因大姜,皆因母贵而立,商末嫡庶之制大抵可由周邦以溯。王先生认为“由传子之制而嫡庶之制生焉。”然我的观点恰与之相反,哲以为嫡庶之制始生方有传子之法之变。所谓“立子以贵不以长,立嫡以长不以贤”的传子法精髓,要言先决条件是因母贵而立子,而后才是“立嫡以长不以贤“。

《国语·晋语四》:“文王...孝友二虢,而惠慈二蔡。”韦昭注:“三君云:‘二蔡,文王子,管叔初亦为蔡’”古今学者对管叔缘何“初亦为蔡”疑惑不解,其实若明白先周之前,诸侯邦君分封子嗣采邑多以母亲为别以类封,就可释然而解。管蔡者,非周武王母弟也,是文王元妃周姜之子。在文王时代,兄弟二人就被分封到蔡邑(今陕西眉县蔡家坡),因食邑在蔡,故以蔡为氏称,或称蔡伯、蔡仲。二虢类同,或亦为文王异母弟,同封于岐都郭邑,为“公侯干城”。《战国策》注:“郭、虢同属扶风”。《韵府》:“虢或曰郭声之转也。”哲以为,“郭、虢”是一地二名,地在陈仓附近。

周人是以母出不同而分家室,辨嫡庶。故而周武王灭商平天下,同为武王母弟的叔旦、叔封、聃季的地位要高于一般文王庶子。故叔旦承继周氏,为周室大宗伯,又为太宰。成王时周公又举康叔为司寇,聃季为司空,“五叔无官,岂尚年哉。”实亲疏不同而已。周人的派氏分封有个次第的过程,如太姒之子,武王得国为西伯,则无氏,叔旦承继了周氏。叔封、聃季若未成年,则依附周公为宗小子。成年后则自有采邑,各有氏称。又以周公家族为例,长子禽父封鲁,则以国为氏。次子君陈则承继了大祖周公之氏,为周平公,留在畿内为王室卿士。召公奭家族亦是如此,长子克封燕,次子召伯父辛世守畿内采地,为周室王官。据近世所出土考古材料研究,召公奭还有一子留在东都成周,派氏为大保氏。

从以上的事例中可以发现一个规律,即西周分封派氏的基本原则是大祖氏姓一般都为次子承继。由于武王、成王期间的数次大分封,往往一门兄弟中各自有氏,各为宗子。存世典籍和考古材料中常见到的“伯某”称谓,未必是指兄弟排行中的老大,它可以是次子派氏称伯,亦可能是幼子派氏称伯。《荀子》说“周之子孙,苟不狂惑者,莫不为天下之显诸侯。”“立七十一国,姬姓独居五十三人”。氏不同祖同者比比皆是,如周公之胤有凡蒋刑茅胙祭,当然还有周鲁。由于传世资料的缺载,加之西周时期称谓的繁复,导致我们对出土材料里乃至典籍中的人物关系,世系传承、族属等研究陷入困境,一旦歧路,往往穷究不可得。就连伟大的司马迁也不例外。

毛叔郑,典籍中仅见于《史记周本纪》、《逸周书克殷解》,记载基本一致,皆说在武王克商后举办的受天明命革殷大典上“毛叔郑奉明水。”大典仪式有个献祭上帝环节,有四人配合武王献祭,一是“毛叔郑奉明水”,毛叔郑捧着清水。“卫康叔傅布兹”,布兹就是草席,卫康叔拿着草席。“召公奭赞采”,赞采就是古代祭祀时臣子帮助君主拿着币帛等祭物。“师尚父牵牲”,师尚父姜太公牵着一头牛。我们今天可能不太理解史官为何记载这些祭祀的细节,谁捧水,谁拿草席,谁拿着币帛,谁牵着牛。为什么细节这么重要?因为体现了参与者的地位。左传曰:“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在那个时代,一个人的地位由“祀”与“戎”所决定,也由“祀”与“戎”来标志。助祭的四人里,毛叔郑、卫康叔,这两人是武王同父同母的亲弟弟,召公奭是周武王同父异母的哥哥,三个人跟周武王是血亲关系,只有师尚父不是血缘亲属。但师尚父是伐商首功之臣,亦是周武王之岳父,所以忝为末位。召公奭虽然比毛叔郑、卫康叔年长,但因其是武王庶兄,以宗法只能位列第三。毛叔郑、卫康叔并为武王母弟,但周人重幼子,认为幼子是家国的最后守祧者。故卫康叔虽年长却屈居毛叔郑之后,显然毛叔郑就是文王嫡幼子聃季。在武王入社即位后,群臣毕从。众人瞩目中,我毛氏先祖叔郑公(聃季)捧着代表着上天明命的“明鉴水”第一个登场,后面紧跟着的才是康叔封、召公奭、师尚父。哲每读至此,心情往往不能平复。然司马迁公对毛叔郑这么一个显然非常重要的人物,却不加详考,在他的伟大著作《史记》中照抄了《逸周书克殷解》的记载后再无提及,再无提及,更别提写聃季世家或毛叔郑世家了,可乎?可乎?

其实司马迁公只要细究下去就可以推断出,毛叔郑就是文王幼子、武王母弟聃季,舍他无谁。当然司马迁公困顿于毛叔郑的材料稀少也是可能的,当时能接触到的材料可能并不能支持他做出这样的判断。故他虽知聃季载是文王幼子,却苦于寻不到他的后裔,故发感慨:“冉季载,其后世无所见。”作为文王嫡幼子,周王室的最后守祧者,聃季一脉岂能绝后,是司马迁陋见不识耳。据哲的多年研究认为,成王顾命大臣中的芮伯就是聃季长子,毛公是聃季次子。聃季曾为司空,亦为司徒,故长子芮伯接任司徒,而次子毛公则为司空。

聃季受文王太姒宠爱,长期随母亲居住在邰城。文王作邑于丰,未成而薨。实际上是王后太姒继续了“作邑于丰”的事业。“筑城伊淢,作丰伊匹。匪棘其欲,遹追来孝。王后烝哉!王公伊濯,维丰之垣。四方攸同,王后维翰。王后烝哉!”(诗经大雅文王之什·文王有声)说的就是。聃季应该随母亲一起参与了丰邑的建设。武王去世后,丰邑和邰城并称为宗周。周太王葬地在岐周,称西郑;王季、文王、武王葬地在毕原,称京郑;周先公先祖葬地在盩厔,称南郑。聃季采邑在南郑一带(即盩厔,今周至)。故周人称其为叔聃、伯聃、叔郑、郑伯,或亦叫南公。

聃季的次子就是《作雒解》中周公“俾中旄父宇于东(柬之误,毛注)”的中旄父。此处次子尚未派氏为伯,故周公以排行加名称。周公平定三监之乱后,中旄父回到西土家族采邑盩厔一带统兵,为著名的周西六师之一的盩师首领,故亦称盩伯毛(见出土铜器盩伯毛鬲)。之后,被派氏为毛伯。成王十三年,东夷又叛乱,徐驹王曾一度攻打至河济间。《礼记檀弓下篇》记徐大夫容居说“昔我先君驹王西讨济于河”,说的就是此次叛乱。虢郑公却敌不力,年事已高。故周成王命聃季次子“毛伯更虢郑公服”为周师统帅,率师伐东夷。经过三年征战,彻底平服了东夷。奠定了成康之际刑错四十余年不用的天下安宁局面。《竹书纪年》中称其为毛懿公,时为王室卿士,后为成王顾命六臣之一。

成王年间,聃季更有幼子派氏为南宫氏。康王时的大小盂鼎中的盂,其父就是南宫。故王称其祖(聃季)为“祖南公”。尚书顾命中,“太保命仲桓、南宫、毛俾(燛)爰齐侯吕伋,以二干戈、虎贲百人逆子钊于南门之外。”此处南宫即聃季幼子,毛俾(燛)是周穆王时期任三公的毛班之父,也即毛懿公(聃季次子中旄父)之子。可见成王顾命托孤主要是依靠武王嫡母弟康叔家族、聃季(毛叔郑)家族以及召氏家族、齐太公家族、毕公家族等,尤以聃季(毛叔郑)家族为重。聃季长子芮伯任司徒、次子毛公任司空,为二顾命大臣。幼子南宫、孙子毛俾(燛)与毕公之子仲恒及太公望之子齐侯吕伋同为代表迎接康王登大位。此份荣耀和地位是一般人不可比及的,也是由聃季(毛叔郑)的地位决定的。至于周公家族为何缺位成王顾命卿,迨因当时周公家族或许没有可以担当的人才,周公旦、周公次子君陈(周平公)在成王年间相继去世。当然或许也有成王忌惮周公家族的因素在内,毕竟周初管蔡的流言确实不利于周公家族。

顾炎武《日知录》说,“氏一再传而可变,姓千万年而不变。”可见顾先生看出了氏中派氏的现象,但对氏姓的关系未能一语中的。哲以为,姓为氏之统。如伏羲以风姓统称四子之别氏。黄帝十二姓之实初亦为氏耳。因司马迁误导,后人目黄帝为姬姓,实误也,焉有父随子姓之说。黄帝本人称有熊氏,“有熊”实“有能”之误衍,能者,大鼋也。即后世我们称的龙。故黄帝也称天鼋氏,其族(黄帝二十五子后裔)皆为龙族。司马迁说黄帝是少典之子(实为伏羲次子少昊氏裔孙,毛注),因黄帝的裔孙中,相继为上古五帝中的帝颛顼(高阳氏)、帝喾(高辛氏)皆出自黄帝十二姓(氏)的姬氏,姬为黄帝嫡子一脉相承,固然古人以为黄帝姬姓。颛顼后裔比较有头绪的,主要有三支:一为舜族,二为禹族,三为陆终族。舜继尧为天下后,其后代产生出陈、袁、田等氏,统姓妫。禹子启立国后,大禹之后裔分氏出有虞氏、有蟜氏、有崇氏(鲧)、夏后氏、有莘氏、杞氏等,统称为姒姓。帝喾后裔中繁衍旺盛的,主要有尧族、商族、周族。商族始祖名契,是帝喾之子,被封于商(今河南商丘南),赐姓子氏。子姓商族派氏很多,一部分直接源于商朝王族,如有殷氏,商氏、汤氏,邓氏、来氏、微氏、彭氏、林氏等等,而大多数则出自由殷纣王帝辛的哥哥微子启所建的子姓宋国,如孔氏、宋氏、戴氏、邹氏等等。周部族始祖名弃,也是帝喾之子,姓姬氏。后裔周太王立邦于西岐,其孙文武周王得天下后,其后衍生派氏更是繁多。案例该统以周姓。但周人以黄帝嫡后姬姓自居,示为黄帝正统。

从商周乃至有夏以来氏姓演变规律看,只要是帝王后裔之氏,就有衍变为姓之可能。如商被赐子氏,灭夏后,以子姓统其氏别。如亶父被赐岐周之地,邦号为周,氏称亦当为周。如典籍中称周西伯昌,周公季,周公亶父。只是武王灭商后,周氏为母弟叔旦继承,统以姬姓别周族各氏,示为黄帝正统耳。可以说氏下不断分氏,则最初的氏可目为姓。当然亦只有王族之氏才有派氏变姓之可能。在著名的伯舆与王叔陈生争政公案中,伯舆家宰瑕禽说,平王东迁,七姓从王,“主为王备牺牲,共祭祀。”毛氏与焉。七姓者惟指西土失地之王臣,且为姬姓王室之内亲是也,非杜预所指“姬、曹、宋、姜、己、姒、任”此古七姓也。哲以为是世为周王室卿士的“周、召、刘、单、祭、凡、毛”也。瑕禽用七姓括之,此为典籍中以氏称姓始。

成康召穆间,因毛懿公平定东夷的大功勋,其子嗣中弟子不断被分封派氏。郑自毛出,是郑姓一族人耳口相传的史实。除此之外,更有武氏、龚氏出自懿公一脉。自后宣王时尚有程氏、樊氏、皮氏(皮氏自樊出)出自毛公歆父(仲山父)一脉,潘氏、皇甫氏、家氏出自毛公皇父(即毛尚书)一脉。由于子弟不断被王分封派氏,故而毛氏大宗反而在典籍记载中若隐若显,时而显赫,时而隐匿。然仔细考究之下,可以看到自成康以来,周王室司徒、司空、大正、周六师统帅等王官卿士要职皆由毛氏子嗣交替任职。穆王时,毛公班佐政穆王,勤劳王家,位居三公之职,《穆天子传》、《清华简.祭公之顾命》、班簋铭文可以互证。至于厉、宣、幽,毛公歆、毛公皇父更为太宰、太师、尚书,王权专命,政由己出。可谓"肃肃王命,毛氏将之。邦国若否,毛氏明之。"文王幼子聃季(毛叔郑)一脉累世勤勉西周王室,功在勋府,彪炳春秋。绝非司马迁所说“后世无所见”。是其不明“氏一再传而可变”,未能理清文王幼子聃季(毛书郑)后裔派氏分封之情形,茫然所下的一个错误结论。

按照周人分封惯例,大祖氏姓随次子。故次子中旄父派氏为毛后,聃季亦被周人称为毛父,毛叔聃,毛叔郑,毛伯郑,毛伯聃。《逸周书克殷解》的记载掺杂了后人的追记。如康叔封当时并未封迁于卫,所谓“卫康叔封布兹”的说法不是原始记录,毛叔郑亦如此。“叔郑奉明水,康叔封布兹,召公奭赞采,师尚父牵牲。”史官的原始记载大致应如此,韵文郎朗,才符合当时的实录。

在周人祀祖祭天仪式中,往往有个尸的角色。殷商时期祭祀天地祖先时,祀典是非常隆重的,要由生人充当祖先的“尸”,去接受百官的祭拜,这就是所谓的“尸祭”。“尸祭”从夏朝开始就有了,“尸”一般由幼子或长孙充当。作为文王幼子,聃季往往充当这个角色。周原周公庙考古出土的卜辞中就有:“曰:叔郑其取妆(装)。”学者认为此“叔郑”或即毛叔郑,但对卜辞没有作解读。哲以为,就是叔郑其取妆扮演“尸”的装束。在武王嵩山告天仪式中,文王忝列上帝之佐。扮演文王之“尸”的正是武王嫡母弟聃季(叔郑),也就是后人追述的毛叔郑。所以说天亡簋是陪伴武王上嵩山祭天的聃季所造。铭文大意是说,武王破商后,乙亥日在天室山举行祀天祭祖大典,聃季助祭扮演尸的角色。第三天武王举办盛大宴席答谢随从。在宴席上,武王没有赐爵给众人,唯有聃季被武王下阶赐爵答谢,聃季为感谢武王的恩赐,作了此簋并铭文颂扬王休于郑伯。

【常见释文】

乙亥王又大豊王同三方王

祀于天室降天亡又王

衣祀于王不显考文王

事喜上帝文王监才上不

显王乍眚不㣈王乍庸不克

气衣王祀丁丑王乡大宜王降

王贺爵退囊隹朕

又蔑每扬王休于尊白

【毛天哲句读】

乙亥,王由(有)大豊(礼)。王凡三方。王祀于天室,降。天亡佑王殷祀,于王。不显考忞(文)王,事饎上帝。忞(文)王监才(在)上,丕显王作眚(省),丕㣈(肄)王作赓(字形为庚下凡字),丕克气(迄)殷王祀。丁丑,王郷(飨),大宜(俎)。王降,亡贺(勋口省)爵复囊。惟聃(有)蔑,敏扬王休于郑白(伯)。

【句解】

乙亥,王又(有)大豊(礼):原铭乙字缺,徐同柏、孙诒让等人据下文“丁卯”补为“乙”亥日之“乙”,各家均无异议。但前辈说“以纣王亡于甲子推之,则是后七十一日也。”哲以为非也。武王登临太室祭天是在牧野之战胜利后返回镐京的途中。根据《世俘》所载武王伐纣日程的正确回溯,甲子诛纣,到武王回到镐京庚戌日‘燎于周庙’,凡四十七天。武王于“乙亥”日登临太室山祭天的史实,上距牧野之战的甲子日只能是12天。“又”同“有”。王,周武王。本铭凡单言“王”者皆指时王武王。“豊”通“礼”,旧释“丰”,不确。林沄先生有《豊丰辨》一文,辨析甚确,不引,从之。王有大礼,谓周武王举行盛大的典礼。

王凡三方:李学勤先生认为“凡”应依吴式芬、孙诒让读作同,并引说商西周“凡”、“同”两字常混,如西周金文“同公”,前人已指出即周公之后的凡为证。哲对此并不以为然,以逻辑来说,既知金文“凡公”被误读为“同公”,则所误金文“同”字当读为“凡”字,奈何以误为正焉。郭沫若、闻一多、陈梦家等先生释读为凡,然解释各有不同,郭以为是假借为风,是讽也。而闻一多、陈梦家却认为是“泛”义,即王泛舟于大池的三方。哲以为以上所解皆误也。凡,说文认为从二从古文及,正如铭文字形。故此处释“凡”本不误,意有“极目”义。孙稚雏释读为“般”,即古之盘字。此说近似,然不如释“凡”本字为上。二为再,及则为目之所及。故凡有及望、般目、遍历、总括之意。三方,此处要与《逸周书度邑篇》对读。武王告诫周公说:“自洛汭延于伊油,居易无固,其有夏之居。我南望过于三涂,我北望过于岳鄙,顾瞻过于有河,宛瞻延于伊洛。无远天室。”武王看中的建都之地正是夏人故地河、伊、洛地区。南望三涂,北望岳鄙,顾瞻有河,宛瞻伊洛。正是延展于南、北、西三个方向的非常广阔的视野,这样的视野只能在嵩山之上可以实现,故而可以认定武王度邑是在太室山上完成的。可以想象,武王在太室山上度邑一定是详细告诉了随行的母弟聃季,而非外人。故而也只有聃季才明白武王极目三方的用意,将其刻录于簋铭。

王祀于天室,降:王,周武王。天室,旧多释为大室,以为周大庙、明堂等。然“天”“大”“区别分明,并不混用”(孙稚雏语,甚确)。前辈学者中仅蔡运章、林沄指出天室即指嵩山,哲以为是不刊之论。“天室”之称,于古文字只出现在天亡簋中,于古文献只出现在《度邑》中,因此二者必有关联。结合《度邑》篇,所指天室唯指中岳嵩山尔。嵩山古称天室山。古人(大致是夏人)认为高山之巅是神仙上帝所居,故名山为天室。太室山是后世俗人更改。前辈学者囿于“天室”是一祭天建筑的观点,总往太庙、明堂、灵台上解释,步入歧途。礼记说,祭天以圆丘。为的是遍祭诸神也。可以说,祭天并不在室内,一般在高山之巅。若不方便登山祭,则在都城南筑有圆丘以祭天。典籍中称南郊一般就是祭天活动。此处指周武王在太室山顶祭天。降,学者一般认为是武王告天祭祀礼成后退下。哲对此有不同理解。殷周时期,祭天祀祖都有尸祭的传统。此“尸”扮演的正是通灵的意义。上达生人所告,下传上帝祖先旨意。武王祭天,文王是忝为上帝之列的。此处的“降”,是指扮演“尸”的聃季向众人宣读的上帝旨意。可以看到下文通篇有聃季的影子。

天亡又(佑)王衣(殷)祀,于王:天亡,于省吾先生、杨向奎先生并以为即太望,亦即太公望吕尚父,不确,上文已经详解。天,上天。亡,失也,无也。又,通右、佑,《说文》:“右,助也”。衣,通殷。王殷祀,此处难以理解,实在是周初语言距我们相对遥远,且我们对周初史实不清故也。在《逸周书职方解》、《周礼夏官司马》中皆有“王殷国,亦如之。”哲以为,武王伐纣,未灭其国也,是时殷国尚存。《孔子家语.本姓解》篇载“初,武王克殷,封纣之子武庚于朝歌,使奉汤祀。”又《书·多土》“惟三月,周公初于新邑洛,用告商王士”,此为周公灭武庚后告殷多士之辞。徐中舒先生据此认为:“商王即武庚也。是武庚未叛以前,不但据有殷土,即王之虚号,亦未贬损。”哲以为徐说甚得。清华简《系年》简文云:“周武王既克殷,乃设三监于殷。武王陟,商邑兴反。杀三监而立录子耿。成王屎伐商邑,杀录子耿。”学者多以为录子耿即王子祿父,也即武庚。实非也。是周公“杀三监而立录子耿”,录子耿盖武庚之子,出土铜器中“天子圣”、“王子圣”的即是。其后厥叛,成王杀之,立微子启于宋,始去殷王号。此处的“王殷祀”有特指的含义,整句话的含义是说上天不再福佑殷人以王的身份祭祀,转把福祉给了周武王。

不显考忞(文)王,事饎上帝:“不”同“丕”,《说文》:“丕,大也”,段注:“‘丕’与‘不’音同,故古多用‘不’为‘丕’,如‘不显’卽‘丕显’之类。”显,《玉篇》:“明也”,“丕显”是赞美语,相当于“英明昭显”。考,去世的父亲,《礼记·曲礼下》:“生曰父,死曰考。”“丕显考”就是英明的先父。此处“丕显考”为领格,后接文王。则表明“尸”本人一定是武王母弟中的一个。而康叔封在回镐京途中被武王置于庚丘,周公叔旦、太公望等正在朝歌为王理清灭商后事。扮演“尸”的唯有聃季(即毛叔郑)耳。文王的“文”中间从“心”,应该释“忞”较确,通“文”,下同。事,刘心源释“吏”,云:“吏,使省。”哲以为,“用事”尔。饎,过去读为糦等,以为是祭名。此处或假借糦为喜乐义,是亨上帝以酒食使其愉悦。整句话的意思是我英明的先父文王在帝左右办事甚得上帝的欢心。

忞(文)王监才(在)上:“文王”以下范损,无法确读。有释读为德,也有释读为监。联系下文的“王作省”,哲以为此处为监字也。监,下视也。诗经大明有“天监在下”,指天神下视有眷顾意。才,通在。文王监在上,意思是文王在天上眷顾地上的周邦。

不显王乍省:不,同丕,训为大。“丕显”是赞美语,相当于“英明昭显”。王,武王。乍,同作。眚,同省。《尔雅·释诂》:‘省,善也。’《诗·大雅·皇矣》:‘帝省其山’,郑玄《笺》:‘省,善也。’”说文:“省,视也”。哲以为,作省,自视也。自我反省为善。

不㣈(肄)王乍赓:不,同丕。㣈,说文以为同肆。认为汉人释肆为遂。卽尔雅之肆故也。然不通也。哲或以为同肄。肆肄,古人常混淆。康熙字典说《广韵》作“聿聿”合文。聿,手捷巧也。肄,习也。能习方为聪也。尚书舜典中有“㣈类于上帝”。哲以为,不㣈王即聪明好学的王。乍,同作。赓,铭文从庚从凡。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云“许谓会意字。故从庚贝会意。庚贝者、贝更迭相联属也。”哲以为,许慎所见古文当如铭文,非为今赓字。正如段所言“此字果从贝、庚声。许必入之贝部或庚部矣。”上文已解,凡有及意。毛诗西有长庚传曰:庚、续也。则铭文古“赓”(字库无庚凡之赓字,以今赓字代。毛注)字有“大继承”之意。《孟子滕文公下》引《》曰:“丕显哉,文王谟!丕承哉,武王烈。”盂鼎:“丕显玟王受天大命,在珷王嗣文作邦。”典籍和出土材料都表明,武王承继了文王之大命。故“丕㣈王作赓”即聪明好学的王承继了文王事业。有他学者,释为庸。认为“作庸”就是建立功勋。非是。下文才是武王建立的功勋。

不(丕)克气(讫)衣(殷)王祀:不(丕),大;克,终。“大终”即最终。气,铭中写法犹如现代汉字“三”。这就麻倒了许多人,就连文字学大家杨树达也都认成“三”字。杨解释为“三倍殷室称王之年岁”,显然是牵强的。唯有容庚《金文编》认为这个字读“气”,确论之语。古代即天、气同字。后以“大”造天字。前有天室,此处显然只能读成气字。气,通讫,《尔雅·释诂》、《说文》并云:“讫,止也。”意为结束。衣(殷)王祀,即殷王祀,殷王就是商王,祀是祭祀,这里指祭祀天地的权利。“丕克迄殷王祀”是要与前“天亡又(佑)王衣(殷)祀”对读,意思是武王最终结束了殷王祭祀天地的权利。武王受天明命革殷,承继了祭祀天地的权利。但“灭国不灭祀”,仍“封纣子武庚禄父,以续殷祀”,这是武王最大的善举和功勋。铭文所记也是符合武王克商后的史实的。

丁丑,王郷(飨),大宜(俎):郷,通飨,《说文》:“飨,鄉人飮酒也。”即大宴宾客。宜,通俎,于省吾先生云:“大俎者,谓大陈牲牢于俎以祭。”哲以为,大俎者,并非一定是出现在祭祀仪式中,往往是祭祀仪式以后。前人以为此簋铭所记为武王告天祭祖之事,认为大宜(俎)是大陈牲牢于俎以祭祖先。哲以为,非是。通俗点讲,就是武王在嵩山告天仪式完毕后安排随行者大吃了一顿。《诗·鲁颂·閟宫》:“毛炰即羹,笾豆大房。”郑玄《笺》:”大房,玉饰俎也。”或大宜当读如《鲁颂》之“大房”,房俎者,玉饰载牲之器。整段话是说武王乙亥日祭天仪式完毕之后,又在第三天(丁卯日)举行宴会,大宴宾客群臣,用大房俎装载陈列精美菜肴,宴会相当的隆重。

王降,亡贺(勋口省)爵复囊:王降,于省吾先生云:“王降者,言王祭毕自宗庙而降。”按前哲已述,此日纯宴饮随从也,无祭庙亦无祭祖仪式。王降,是说武王离开座位下阶来。亡,通无。贺,铭文形状如勋口省。从贝从力。哲以为是古“贺”字。说文解字注云:“古假贺为嘉”。清华简《耆夜》中,武王夜爵酬毕公、周公,作歌《乐乐旨酒》及《輶乘》,两诗最后有“嘉爵速饮,后爵乃从。”、“嘉爵速饮,后爵乃复。” 贺,叚代为嘉。復,同复。囊,众人也。亡嘉爵复囊,意思是武王没有向众人敬酒。

隹聃又(有)蔑,每扬王休于郑白(伯):隹,通惟,发语词。聃,前人有释读为朕,非也。朕, 甲骨字形从舟从两寸手握一长杆,造字本义为船舵手,篆文误将舵干写成火,隶书又误将舟写成月,手持舵干写成关。以致字形已面目全非。“舟、耳”甲骨金文近似,唯“舟”写法中一横皆偏,指代船头。此铭显然从耳从冉,字当释读为聃。又,铭文本作有,各家误认为又。蔑,通勉。于省吾先生认为金文“蔑历”有上下之分用之别,自上对下为奖励。自下对上为勉励。此处指武王敬酒以嘉奖。每,通敏。敏,疾也。《玉篇》:“敬也”。扬,宣扬也。休,同庥。《释言》:“庥,庇,荫也。”“王休”之语金文常见,指王之庇佑。周器铭文中常言“对扬王休”。簋铭末二字前人多释为“阝尊、白”,或以为“白”是古文“敦”的范损,读若“尊簋”。细读铭文,非是。白,伯也,金文中常见。白字前一字上形酉,下为左右寸手,右虽有残泐,但显然有笔画为口。哲以为此为郑字。这句是作器者聃季说的话:只有聃我一人受到了武王敬酒的嘉奖,我要疾速地向大家宣扬武王对郑伯的庇爱。

【参考文献】

[1]李学勤《“天亡”簋试释及有关推测》,《中国史研究》,2009.

[2]于省吾《关于“天亡簋”铭文的几点论证》,《考古》1990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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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张怀通《武王伐纣史实补考》,《中国史研究》,2010.

[5]杨向奎《太公望与〈天亡簋〉》,《杨向奎学术文选》,人民出版社,2000.

[6]林沄《天亡簋“王祀于天室”新解》,《史学集刊》,1993.

[7]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殷周金文集成释文》,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2001年.

毛家小子天哲写于浙江金华

二〇一七年九月九日草拟

二〇一七年九月廿四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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