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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品窃读 尝百般滋味——关于《窃读记》的解读

 GXF360 2017-12-08

细品窃读 尝百般滋味
——关于《窃读记》的解读

周敏婕 邹花香

台湾女作家林海音的《窃读记》,入选人教版部编本初中语文七年级上册第二单元。在文中作者回忆了自己少女时代的读书经历——因无力购买而不得不在书店中 “窃”读不花钱的书,体现出对读书的由衷热爱、对知识的强烈渴求,同时也向给予“我”关爱的人们表达出感激之情。《窃读记》中“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般窃读的滋味是明确易懂的,即使是七年级的小读者也能很自然地能感受到作者的热爱读书、渴求知识之心。作者细腻生动地描写了自己“窃读”的过程,条理清晰。两次“窃读”间,插入了为何“窃读”、怎么“窃读”、被赶出书店的屈辱感以及对那个为自己留书的店员的感激之情等内容。精巧的布局谋篇中,作者“窃读”的百般滋味展现在了读者面前,使故事充满了张力。

一、品“窃”字的妙秘

题目是文章的“眼睛”。《窃读记》文题中的核心语为“读”——作者冠以“窃”字修饰,如何“窃”读则抓人眼球,充满意趣。

所谓“文新何处,题引非常路。”初见此题,脑中便出现了鲁迅先生笔下孔乙己的那句 “窃书不算偷。”孔乙己的一“窃”,“窃”的是书(物质,商品),“窃”出了他的清高与迂腐。林海音笔下的“窃”是读(高尚的行为,精神的追求),“窃”出的是她对读书的热爱与痴迷。刘仁增评说,“同是为‘窃’,却因‘窃’的对象不同,‘窃’的主体不同而表现出迥然不同的情趣境界。”[1]

以“窃”入题乃贬词褒用,让读者不禁产生进一步品读的好奇:她为什么要窃读?又是怎么窃读的?窃读的结果又如何?等一系列的问题。带着诸多疑问读到最后,我们会被作者的可爱与机智给逗笑,一位酷爱读书但无钱买书的女孩子“窃读”时的怯态,一名令人敬畏的小读者形象跃然纸上、宛在目前。

二、感受“窃读”的百般滋味

“窃读”的滋味是矛盾对立的,也是和谐交融的。为了呈现窃读的独特体验,心理描写是不可或缺的。文中的心理描写丰富细腻,文本最具特色的是自言自语式的内心独白,借此传递出窃读时的种种感受,这也正是本文的最大魅力所在。

(一)“窃读”是“快乐与惧怕的交织”

“我”因贫穷无力购书,常去书店偷看书,是个实实在在的只读不买的小客户。在书店窃读的心情是复杂的,阅读那些精彩有趣的故事使我精神愉悦,但我时时刻刻又在担心被老板或店员发现、训斥和轰赶。这种陷在书内的痴迷与快乐,与书外世界的紧张与害怕就像一张密网似地交织在一起,淋漓尽致地展现出窃读的滋味正是那种大大的快乐下蕴藏着小小的惧怕,是小小的担忧中又积淀成的无限喜悦。细读全文,可以说,这种独白式的心理描写无处不在地交织着快乐与恐惧共存的情感。

“我”放学后急匆匆地往书店赶。在路上,“我”边走边想——“昨天读到什么地方了,那本书放在哪儿?左边第三排,不错……”这句独白,表明作者一路上都在回忆昨天看到的那本书在哪?她多么希望自己一溜烟就能找到那个书架,立刻翻开书开始啃读。如此的小忐忑和小欣喜可见,书本对她的吸引力有多么大。

进入书店后,人群太过拥挤,对于大部分阅读者来说,这本是个反感的事,但作者却很安心,安心的同时又担心书有没有被卖掉,毕竟人那么多——“因为一连几天都看见有人买,昨天好像只剩下一两本了。”因无人注意而产生的暗喜,交织着进入书店的小心——“我踮起脚,使矮小的身子挨蹭过别的客户和书柜的夹缝,从大人的腋下钻过去。”从文中“踮”起脚与“挨蹭”两个动作的描写中,就塑造起了作者可爱童稚的小模样。这一系列的动作描写多么生动有趣。 细忖之:“跨”,意为越过、迈过,表明“我”进入书店要大步迈越门槛;“踮”和“钻”,表明“我”身材矮小,但为读到书宁愿“委屈”自己;“蹭”,是擦身而过的意思,说明“我”小心翼翼,唯恐打扰到别人。四个动词,惟妙惟肖地写出了“我”想见到自己所喜爱的书时的迫切心情。因为人群拥挤,踮着脚才能将空间缩小,挨蹭着顾客和书柜的夹缝就是为了找到昨天那本书,从大人腋下转过去也是不怕了,终于挤到了书店里面,交织着寻书不得的着急和找到书后的喜悦——“在一片花绿封面的排列队里,我的眼睛过于急忙的寻找,反而看不到那本书的所在。从头来,再数一遍,‘啊’!它在这里,原来不是在昨天的位置了。”伸手取书准备阅读的兴奋,交织着被老板发现的羞愧难堪……到了书店,“我”找不到那本书,不知是被买走了,还是被放在别处了,内心定是焦虑不安的,现在终于找到了。一个“啊”字,道出了由焦急变为欣喜的心情变化过程,流露出了一个“窃贼”得手的满心兴奋和由衷喜悦。透过这个普普通通的内心独白,我们仿佛看到了一双清澈的大眼睛里写满了焦急,甚至可以听到她内心的祈祷——“千万不要被人买走了,我好担心书中小女孩的命运。”似乎听到了作者看到书的刹那间的怦怦心跳,好像看到那双美丽的眼睛里闪耀着兴奋喜悦乃至有些贪婪的光。

(二)“窃读”是“童稚与狡黠的并存”

细读文本可发现,文本内容是通过作者孩子气的、主观的、内在的情感活动来推进的,表达出“窃读”的百般滋味。特别是文中的心理、细节描写,既反映了环境的压力,又体现出作者的年龄和个性,字里行间仿佛活跃着一个灵活、稚气、可爱的小女孩形象,也感受到了她对于能够窃读的那份欣喜和迫不及待。在这种时候,感动读者的就不仅仅是作者 “强烈的求知欲望”,更是流露出的一股孩子气的狡黠,令人忍俊不禁。

作者在文中花了很多篇幅写 “窃读”的情趣,趣味互不相同,显得变幻丰富:像饿狼一样地享受阅读之乐,很有趣味;随意翻阅伪装避雨,很有趣味;不时地“惧怕担忧”,被迫离开,甚至饥肠辘辘、腿酸脚麻对嗜读如命的小林海音来说都是另一番窃读之味。作者就是在这般与众不同的情趣中渴求着知识,可爱又可敬。

文章的插叙部分详述了 “我”是怎么窃读的。作者运用极细腻的笔触将“我”窃读过程中童稚而狡黠的形象生动地再现了出来。从课文插图上看,林海音是个清秀文雅的小姑娘,齐耳短发,一件月白色衣襟,蓝色百褶布裙,浓黑的刘海下一双明亮清澈的眼睛更显灵气十足。可就是这么文秀的一位姑娘顶着因为钻大人腋下而被弄乱的短发,作者却说“没关系”,因为“总算挤到里边来了”,这样就安全了,就可以安心看书而不被老板发现了。四个“找”字,既是找不到那本未读完的书的焦急失望,又是希望快快找到投入书的世界的渴望,还是找不到书毫不罢休的执着和坚持。作者精准细腻地表现出了小女孩热爱读书的复杂心情。

文中最是精彩的一个片段,正是作者大胆体现窃读狡黠的小心机,“就像在屋檐下躲雨,你总不好意思赶我走吧?我有时还要装着皱着眉,不时的望着街心,好像说:‘这雨害得我回不去了。’其实我的心里却高兴地喊着:‘大些!再大些!’。”笔者认为,这是文章最动人的描写之处了。表面的“皱眉”和“望”与内心的高兴地“喊”形成鲜明的对比,孩子的天真与狡黠就在这个小小的细节里呼之欲出。正所谓“下雨天,留客天。”作者深谙这个小道理,利用这个小借口靠近自己留下来继续读书的目标。“皱起眉头,不时望着街心”这个镜头真是绘声绘色可爱极了!本是不怎么光彩的一件事,但因作者谈的是读书,这种占小便宜的想法不仅不会让人觉得讨厌反而显得可爱有趣。文中除了这一段还有几处狡黠的小机智之处,“当我感到当时的环境不适宜再读,我就会知趣地放下书本出去,再走进另一家店里。”“为了隐藏自己,我有时贴在一个大人的身边,仿佛我是与他同来的小妹妹或是女儿。”一个“贴”字把女孩性情中的乖巧、灵性及狡黠描写得栩栩如生。

(三)“窃读”是“痛苦与幸福的交替”

无力买书又渴望读书的“我”,窃读的滋味就是痛苦的。饥肠辘辘的肚子只能靠着做白日梦的想象来缓解饥饿带来的痛苦,后来“我”又终于想到了办法,用两个铜板的花生米来救急,作者用半戏谑的口吻写道:“当智慧之田丰收,而胃袋求救时”,花生米可以救急,还说回家把口袋翻过来后,“细碎的花生皮便像雪花样地飞落下来”。生动形象的比喻和拟人修辞,写出了“我”在追求精神的充实之境时,不得不忍受的饥饿,也根本无余钱购书。尽管经济状况不佳,但“我”对读书的执念却始终未变,哪怕在“窃读”中饱受苦辣酸咸各种滋味。文中“一两个小时的站立读书,腰酸背痛,交替着用一只腿支撑另一条,有时忘形地撅着屁股依赖在书柜旁,以求暂时的休息。”不仅要忍受着身体上的不适,还要忍受精神上的痛苦——“我多么怕被老板发现,那可是会被赶出书店的。”“我”小小的自尊心里盛不下这样的屈辱悲愤,但无论会是有怎样令“我”害怕恐惧的后果,“我”依然舍不得放弃任何一次窃读的机会。在第一次“窃读”中我被老板粗暴的打断和羞辱——“我用几乎要哭出来的声音,悲愤地反抗了一句:‘看看都不行吗?’其实我的声音是多么软弱无力!”在盛气凌人的书店老板面前,我是多么孤独无助!小把戏、小心思被人当众拆穿,气愤、羞愧又无地自容。可悲的是,“我”是真的买不起书,但又是多么渴望被知识润泽。谁能懂“我”?真的,“看看都不行吗”?

然而,在读书过程中,“我”感受到更多的是惊喜、快乐与满足的幸福。文中“每次从书店出来,我都像是喝醉了酒似的,脑子被书中的人物所扰,踉踉跄跄,走路失去控制的能力。”这如喝醉酒似的“踉踉跄跄”就是“我”读书后“忘形”的表现,阅读后“我”的快乐激动满足,让读者深深地为之感动。“一页,两页,我如饥渴的饿狼,贪婪地吞读下去。”“贪婪”指的是贪得无厌,没有满足。这个极其生动形象的比喻,将满怀读书渴望的“我”比作一匹饥饿的瘦狼,一页页贪婪地阅读犹如饿狼扑食。传神地写出了“我”对读书的极度渴望和强烈的求知欲。“我合上最后一页——咽了一口唾沫,好像所有的智慧都被我吞食下去了。”作者用“咽了一口唾沫”这样一个动作,既写出了窃读时腿酸脚麻、饥肠辘辘的身体状态,更写出了“我”在两个多钟头里饱读之后获得的一种满足与幸福。可以说,窃读是一场精神的盛宴,让“我”收获了知识与智慧。

三、揭示“窃读”的深层意蕴

对比,作为文学创作中的常用手法,指的是把对立的意思或事物,或是把同一事物的不同方面放在一起加以比较,使读者在比较中分清好坏、明辨是非。运用对比手法,有利于充分展示事物的矛盾和本质特征,能大大地加强文章的艺术感染力。在《窃读记》中,对比手法的运用彰显了“我”读书经历的特殊性,突出乃至于升华了文本的主题。

就“我”个人而言,“童年物质上的贫穷”和“心灵深处对知识的强烈渴求”此两者间始终存在着一种不可调和的矛盾。孙绍振先生指出:“碍于现实地位的‘低、小、下’阻挡了林海音对精神‘高、大、上’的追求。 ”[2]文中叙述“我”经济状况的地方有多处:“我不过是一个无力购买而又渴望读到那本书的穷学生”;“任何便宜价钱对于我都是枉然的,我绝没有多余的钱去买”;“但是像我这样常常光顾而从不买一本的,实在没有”;“如果袋中有钱该多么好”;“我的因贫苦而引起的自卑感再次地犯发”;“皆因没有钱,我不能占有读书的全部快乐”。而我对读书的渴望又像一只饿狼,物质的匮乏让我这头精神上的饿狼总是处于饥饿状态。如此对比将作者热爱读书、渴望知识的形象更为生动地展现出来了。

另一对比则是来自“两个人”的对比,指的是高高在上的书店老板和“耳朵上架着铅笔”的店员这两人。首先,是他们对“我”截然不同的态度;此外,“我”的前后感受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我”在窃读中遇到的最大的屈辱、感受到的无比的自卑,乃至产生的对人类的“仇恨”,都源于书店老板——捉襟见肘无力购书而又求知上进的“我”,没有获得书店老板半分的悲悯仁慈。直到“我”遇到富有爱心的店员,受伤的心灵才得到了治愈和安抚。

为了突出对比的效果,作者连书店老板和店员出场前的“情境”都进行了精心的设计。书店老板出场前,“我”是怀着“高兴”的心情“庆幸”地发现想读的书“四平八稳”地躺在书架上的。反之店员出场前,“我”是抱着“绝望”的心情走进这最后一家书店的,而且“书架上那本书的位置换了另外的书”。正当我心情失落时,店员把我要的书轻轻地送到了“我”面前,“请看吧,我多留了一天没有卖。”与书店老板唯恐天下人不知的高声大语相比,店员温声细语,尽量照顾到“我”的自尊。因为剩了最后一册,考虑到“我”可能没有读完,所以他故意“多留了一天没有卖”,请“我”看,他理解“我”对读书的渴求,同情“我”难堪的处境——店员拥有一颗仁爱的心!所以“我”一时不知应当如何表示感激:意想不到地被照顾,“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最后,当“我”打算交还读完的书时,店员轻轻地“点头”:那是会意,是默契,是人间的温情在静静地流淌。同样是在书店“窃读”,“我”所受的待遇截然相反。尽管“我”依然贫穷,“黑色多皱的布裙”“像一把支不开的破伞”,可是店员对“我”的礼遇却让“我”浑身轻松,心情愉悦。先前由书店老板引起的“我”对人类的“仇恨”,被店员无私的爱给替代了。爱是具有“感染性”的,可以想象,“我”也会把从店员那里得到的爱继续传递给别人。

培根说:“同情是一切道德中最高的美德。”贝克也说:“同情仅仅次于爱,是人心最圣洁的感情。”《窃读记》文末的一句“记住,你是吃饭长大,读书长大,也是在爱里长大的!”画龙点睛,点明了全文主旨。这也正如有研究者在探讨《窃读记》一文的教学问题时所揭示的的:“对于一个正在成长的孩子而言,吃饭是长身体的,读书是长精气神的,爱是长灵魂的,也唯有爱的滋养,灵魂方能馥郁芬芳!”[3]

注释:

[1]刘仁增:《课文细读:指向文本妙秘》,福建教育出版社,2014年,第3页。

[2]孙绍振:《孙绍振如是解读作品》,福建教育出版社,2017年,第213页。

[3]刘秀银:《比比又何妨,关于〈窃读记〉的一点教学建议》,《语文知识》,2016年第33期,第73页。

(作者单位:江西师范大学文学院)

编辑:舍予

责任编辑:宋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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