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夫妻本是同林鸟,如果过不下去了要离婚的话财产也应该是一人一半,不过2008年颁布了新婚姻法的解释,以前离婚时一人一半的分法已经是过去式了,如果以后夫妻之间离婚分财产,将会根据出资方、出资金额,付出比例等因素分配。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里面第7条的内容,结婚之后男女方之间当中一方父母出资金为子女买的不动产和产权登记记录都会是归出资方子女所有,那份不动产是其中一方的私有产权。简单点说就是两个小年轻结婚了,男生的爸妈给儿子买了一套房,那么这个房子是南方的婚前财产,该房产也是属于男方的,女方那边不沾一点。 还有,《婚姻法解释三》中第十条也规定,那一方在婚前买的房产,房子首付和向银行申请的贷款,婚后由双方一起承担余下的房贷,一旦离婚,房产归写名字的那方有,未付完的房贷由得产权这一方独自承担。共同还贷部分将按照补偿金计算公式给予另一方赔偿。 一般出现纠纷最多的就是上面这种情况,因为很多家庭都是男主外,女方在家顾家,那么如果出现离婚情况,那房贷的钱基本是男方赚的,女方那方婚后所得补偿也会不公平,白白为家操劳,却没有回报的结果。 对于《婚姻法》对于房产分配的要求,基本都分成两个派别,第一种是觉得婚姻当中本来是一个平衡状态,财产的话是需要夫妻两人一起赚取,走近路的想法要扼杀;但是两人一起生活,本应该男方照顾女方,离婚就必须平分财产,因为女方在顾家方面比另一方付出的更多。那么,小编糊涂了、你觉得是平分好还是按出多少力分多少好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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