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每日一国:克里米亚共和国

 陆一2 2017-12-11

克里米亚共和国俄语:Республика Крым乌克兰语:Республіка Крим克里米亚鞑靼文:Qırım Cumhuriyeti),是2014年3月11日声称从乌克兰独立的共和国,国土位在克里米亚半岛[2]。首都是辛菲罗波尔。在2014年3月16日举办归属公投,公投结果以97%赞成的得票率获得通过,克里米亚正式宣布脱离乌克兰独立,并于随后加入俄罗斯联邦,并被编入克里米亚联邦管区。但此公投并未获得乌克兰、欧盟及美国承认。

历史

苏联成立后,克里米亚原属于俄罗斯苏维埃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管辖。

1954年2月19日,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决议为纪念乌克兰成为苏联加盟共和国三十五年,将克里米亚由俄罗斯苏维埃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划归乌克兰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当时的苏共总书记是赫鲁晓夫。

1991年苏联解体后,克里米亚半岛成为乌克兰的一部份。许多半岛居民对此不满。岛上还驻有俄罗斯海军的黑海舰队,当时情况相当紧张,有爆发战争的可能。乌克兰极端民族主义势力在选举中失利后,情况开始减缓。1992年5月5日克里米亚半岛宣布独立,后来在俄罗斯的调解下决定成为乌克兰的一个自治共和国。俄罗斯租借塞瓦斯托波尔军港的部份作为黑海舰队的基地。

2014年乌克兰政局动荡不安,2月初俄罗斯回应克里米亚自治共和国总理阿克肖诺夫的求援,俄罗斯联邦军派遣部队进驻克里米亚。2014年3月6日,克里米亚自治共和国最高拉达(克里米亚自治共和国议会)已通过加入俄罗斯的提案,3月16日将就此举行公投。[3][4]基辅的乌克兰政府官员与G8国家都表示:3月16日公投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依照乌克兰宪法,任何国界或领土改变必须经由全国性(而非地区性)投票。[5][6]

2014年3月11日,克里米亚自治共和国议会发布声明,议会81位出席议员有78人投下赞成票,通过“宣告克里米亚自治共和国和塞瓦斯托波尔市独立”。[7]但乌克兰政府则未予以承认。

2014年3月16日,克里米亚归属公投结果以97%赞成的得票率获得通过,克里米亚自治共和国正式宣布与塞瓦斯托波尔市一起脱离乌克兰,成立克里米亚共和国,并准备加入俄罗斯联邦。但此公投并未获得乌克兰或国际社会的普遍承认。

2014年3月18日,克里米亚共和国与俄罗斯签署条约,根据该条约,克里米亚加入俄罗斯,成为后者的一部分,并于21日被编入克里米亚联邦管区。

2014年3月24日,克里米亚共和国宣布正式启用俄罗斯卢布作为其流通货币。

2014年3月29日晚10时,克里米亚共和国改用莫斯科时间,比先前的时间提前了2个小时。[8]

2014年4月3日,克里米亚共和国与塞瓦斯托波尔市被编入俄罗斯南方军区。[9]

2014年4月11日,克里米亚国家委员会会议通过了克里米亚宪法,宣布克里米亚共和国是俄罗斯联邦内的民主法制国家和平等的联邦主体。

政治

国家元首

2014年3月17日,克里米亚自治共和国和塞瓦斯托波尔市宣布脱离乌克兰,成立克里米亚共和国。原克里米亚自治共和国总统沃洛·安德里耶维奇·康斯坦丁诺夫成为新成立的克里米亚共和国的首任总统[10]

立法部门

克里米亚共和国的国家议会是克里米亚共和国议会。

行政部门

克里米亚的国家行政部门是克里米亚共和国部长会议,现任部长会议主席为谢尔盖·阿克肖诺夫。

人口


2001年克里米亚俄罗斯人(58%)、乌克兰人(24%)、克里米亚鞑靼人(12%)及其他(6%)所占百分比。

克里米亚共和国境内存在多个民族,其中占半数以上的是俄罗斯人,其次是乌克兰人和克里米亚鞑靼人。根据克里米亚共和国建国前的2001年乌克兰人口普查的结果,克里米亚总人口数为2,033,700。[11]全部人口中民族构成为:俄罗斯人58.32%,乌克兰人24.32%,克里米亚鞑靼人12.10%,白俄罗斯人1.44%,鞑靼人0.54%,亚美尼亚人0.43%,犹太人0.22%,意大利人0.015%[12]

语言

克里米亚共和国的主要语言是俄语、乌克兰语和克里米亚鞑靼语。大多数克里米亚居民和政府的业务工作使用的皆为俄语。只有少数人使用乌克兰语或克里米亚鞑靼语,包括许多当地的乌克兰人亦使用俄语。2001年的人口普查提到,77%的克里米亚居民表示俄语为他们的母语,11.4%为克里米亚鞑靼语,10.1%为乌克兰语。[13]

行政区划

克里米亚共和国和先前的克里米亚自治共和国一样分为25个地区:14个“区”(район)和11个城市的市政府,正式称为“市议会管辖的领土”(городской совет或简称горсовет)。塞瓦斯托波尔尽管位于克里米亚半岛,但在行政上独立于克里米亚共和国,是俄罗斯三个联邦直辖市之一。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