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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去病、岳飞是不是民族英雄,民族英雄这个提法好不好?

 maoni1212a 2017-12-11

(说明:继续回答网友提问,请批评指正。)


1、霍去病、岳飞是不是民族英雄,民族英雄这个提法好不好?


答:其实这个问题,我前几天已经写了。但最近因为历史教科书删掉了卫青、霍去病抗击匈奴的内容,导致很多人不满,有些人又因此给我私信,问我对这事的看法怎样。


说实话,我的看法能怎样。在我们国家,一向是领导说了算数,你要是妄议,就把你解聘。哪怕你在那个单位工作了二十年之久,把青春都献给了那个单位;而那领导只是新来。哪怕你对那个单位感情比领导深得多。所以,我的看法怎样,一点不重要。但我仍愿意客观公正地再说一遍这个问题。


如果换了二十几年前,估计我也会对历史课本否定岳飞等人是民族英雄不满。凭啥不算民族英雄?我们从小听的评书《岳飞传》都白听啦?但后来我不那么看了。因为把岳飞等人称为民族英雄,确实不妥。那不是抬高了岳飞,而是贬低了岳飞。


为什么?因为民族英雄这个词,本身就不怎么现代,因为不管什么东西,只要冠上“民族”两个词,就有点狭隘,甚至会走向英雄的反面。民族英雄,顾名思义,就是为民族抢夺利益、攫取利益、捍卫利益的人,捍卫利益没有错,但攫取利益呢?我们要想想,希特勒就正是这样的人,他上台前,就一直宣称,要用德国的剑,为德国的犁夺取土地。你说他算不算德国的民族英雄呢?按照“民族英雄”的字面意思,你很难说他不是民族英雄。希特勒本身生活很自律,私德几乎无可挑剔,他想为德国扩张也是真诚的,但这样的英雄,在其他民族和国家的人看来,就是灾难。这样的“英雄”,值得尊敬吗?还有日本靖国神社里供奉的那些战犯,在日本人看来,也是他们民族的英雄,至今依旧振振有词为他们辩解。甚至还有中国人为之辩护,而且这种辩护在某种角度上也言之成理:他们为了自己“民族”打仗,在我们中国人看来不是英雄,但在日本人看来,人家就是英雄啊。


这样就涉及到一个问题,英雄能够干杀戮别人这种事吗?如果在正常社会中,一个人杀了另一个人就会被判死刑或者终身监禁,那冠上“民族”两个字杀人,就能成为英雄?假设你爸爸为了有更多的钱,给你买好吃的,去劫杀一户富裕的邻居,在别人看来,固然他是罪犯,但你能因此认为他是英雄吗?你如果略有良知,都不会这么认为。那么上升到“民族”的层面,为什么就有那么多人冥顽不灵呢?


那么,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当然就出在“民族”两个字。


我认为,真正的英雄,清清白白,前面根本不需要冠上别的虚名,否则对他不但无益,反而有损。回到岳飞的问题上来,岳飞在南宋人看来无疑是英雄,但在金国人看来,肯定就不是英雄。但金国人如果略有良知,难道不觉得岳飞保卫家乡是名正言顺的吗?所以,一个人是不是英雄,根本不需要冠上“民族”这个称号,要站在更高的、人类的高度来看问题。岳飞率领的南宋军队,是为了反抗金国的侵略而战斗,所以从保护人的生命财产的角度看,他绝对是英雄,人的生命和财产至高无上,无论金国人承认不承认,在人类权利这个更高的价值意义上,岳飞都是英雄。此外,岳飞所在的南宋,民族成分不一,金国有汉人,南宋也有异族人,岳飞到底代表哪族呢?硬要在他这个英雄称号前面再冠上“民族”两个词,反而是画蛇添足,贬低他了。而且,由于民族在不同的融合,原先相互敌视的民族,后来融合在一起,再提民族英雄四个字,确实会导致民族隔阂。但如果从保护人类生命和财产这个至高无上价值的视角来看待岳飞,就不会出现这种尴尬的情况。


当然,历史课本上为什么要删掉卫青、霍去病的事迹,我不懂得。从求真的角度上说,我认为并不可取。


2、今年上调公务员工资,古代“公务员”待遇如何?


答:秦汉时代的公务员似乎过得不咋地,因为我看了其中两个人的部分日记。


一个日记出自湖北荆州周家台30号秦墓,从日记中看,墓主经常侍候上司在外巡视,风尘仆仆,很多时候一天跑一个地方;有时还好,没那么赶。比如秦始皇三十四年二月,就有十多天的时间住在“竟陵”。


尹湾西汉墓出土的日记就比前者详细多了,而且墓主的官职也较大,是东海郡的功曹。日记显示,他成为功曹的时间,是成帝元延二年十月十九日,怎么这么巧,正好就记录了下来?我想这墓主其实一直有记日记的习惯,但提拔为功曹,是他一生最为荣耀的事,所以特意挑出这年的日记随葬。


从他这年的日记看,实在辛苦极了,几乎每个月都要出差。比如正月,这么冷的天,又是新年初始,他就有七天时间住宿在外郡的“传舍”(招待所)。他常去外郡的彭城,众所周知,这是西楚霸王项羽的老巢。有一次他住彭城县政府招待所,还生了病,大概因为病中容易伤感,他还专门记载,“旦雨”“雨尽夜止”,然后,有个朋友“蔡卿”来看他。活生生的基层社会历史,真是让人遐想。


上班,他一般“宿舍”,就是住单位宿舍,有时也回家住。住宿舍不是因为公务繁忙,而是因为当时的官吏,都等于太守的私属,人身依附很强,必须住宿舍,以便随时听候太守差遣,《孔雀东南飞》里的焦仲卿为什么老不落屋,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在这人的日记里,他经常很早出门办事,晚上回来,还要马上谒见太守汇报,好像隔了夜,公事就会馊了。


最有意思的是,他常提到缴纳房租,“予房钱二百”“予房钱六百”,有一次住“南春宅”大约二十天,给了一百房钱,也许每天房租是五枚铜钱(由于记载模糊,仅为猜测)。最多的一次付了房钱一千,可见那时公务员待遇实在一般,在一郡中,功曹地位崇高,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却连房费都不给报销,西汉政府比较悭吝。 


但我们千万不要以为古代公务员真的很惨,和现在比,很多享受是没有。但主要是因为技术达不到,实际上他们比普通人还是过得好得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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