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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面前必须零容忍!

 qingpodushu 2017-12-11

1935年,美国经济大萧条,无数的人在饥饿的死亡线上挣扎。纽约一个区的法庭上也正在审理一起盗窃的案子。一名老太太偷窃了面包,被面包店老板告上法庭。

 

在法庭上,老太陈述说:偷面包,是因为我三天没吃东西了。更重要的是,我有三个孙子,他们的父母都死了。我得找点东西养活他们。

 

最后,法官对此案作出判决:要么罚款10美元,要么拘役10天。听完宣判,老太太哭了:偷窃是我的错,我应该接受惩罚。但是如果我有10美元,我就不会去偷面包;如果我被拘役10天,那谁去照顾我的孙子?

 

法官说:对不起,我必须要公正执法。

 

这时候,陪审团中一个人站了起来。他让老太太接受罚款10美元的处罚。同时,他摘下帽子,放了10美元进去,并对在场的所有人说:

 

我是纽约市市长拉瓜地亚。在我生活的纽约,还有一位老祖母需要通过偷窃面包去养活自己的孙子,这是我的耻辱,也是各位的耻辱。

 

请各位每人掏50美分,为自己的冷漠买单。在场的所有人都向帽子里投了50美分,包括法官大人。

 

惩恶本来就是扬善。而对恶无原则的包容,则其实也是一种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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