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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用现金购买承兑汇票付款,是否涉嫌逃税?

 吾道有涯 2017-12-14

企业用现金购买承兑汇票付款,是否涉嫌逃税?税局能监控到吗

老板经营着一家食品批发公司,每天都会收到大量的现金,由于给上游厂家付款,可以使用承兑汇票进行支付,于是张老板经常用收来的现金购买承兑,拿买来的承兑付给厂家这样他每个月就能赚到二三十万的承兑贴现利息,但最近老张的朋友圈流传着这样一个“重要通知”?这让他不淡定了。

【重要通知】由于税局已经和银行合作并升级了监控系统(金四),360度无死角监控到公司的所有账户。

【温馨提示】如果企业有开了一般户金额比较大并没有做入账和报税的情况,最好尽快销户或重新开户,以免税局查到补税和罚款!!

这是真的吗?到底是神马情况?金四都出来了?

企业用现金购买承兑汇票付款,是否涉嫌逃税?税局能监控到吗

原来是国税总局、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联合发布了《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的公告。其中非居民是指中国税收居民以外的个人和企业(包括其他组织),但不包括政府机构、国际组织、中央银行、金融机构或者在所在地政府认可和监管的证券市场上市交易的公司及其关联机构。

不过税局和银行合作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儿,只要有批准,税务局是可以查纳税人的银行账户的,包括对公账户及相关个人的私人账户。

在继虚开发票之后,个人账户又成了一个新的税务稽查重点。来看看今年那些偷税被发现案例:

1、自2010年至2014年,山东汇安工贸有限公司应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6166987.5元,其中已申报缴纳257050.8元,未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5909936.7元,占年度应纳税额的87%。税务机关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后,该公司不接受行政处罚,拒绝补缴应纳税款。2017年5月22日,日照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将杨某刑事拘留。

2、11月28日,河南省视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拒开发票,涉嫌偷漏税,已被郑州新区国税局调查。

3、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邓某指使该公司财务人员采用做假账、隐瞒收入、虚假纳税申报、不申报的手段,逃避缴纳税款,共计288万余元。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其仍不缴纳税款、滞纳金。法庭判决被告单位某公司犯逃避缴纳税款罪,判处罚金300万元;被告人邓某犯逃避缴纳税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万元。


但是像张老板这样的买票业务能体现到账上吗?税务上会有什么麻烦吗?

笔者咨询了专业的票据律师,律师说这种现象是现实中非常普遍的一个情况。很多中小企业老板,为了赚取高额利润,在给厂家交付货款时购买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支付;也有很多纳税人,因为需要资金和避免繁琐的贴现手续,选择与个人或公司进行票据贴现。律师还给了笔者这样的观点,以供参考:

1、企业可以从民间票据中介或者企业手里购买承兑汇票,其间产生的贴息支出必须凭真实、合法有效凭证税前扣除;其间产生的贴息收入,要计入利润总额计提所得税,同时还要上交5%的营业税。在这里,买卖票据其实是依法背书转让。所谓真实合法凭证一般指购销合同或交易发票。

2、依据票据法相关法律规定,承兑汇票只能在企事业、单位之间通过背书的形式流通,个人不得持有,背书的前提是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行为。

3、银行承兑汇票是我国商业汇票的一种,商业汇票的使用主体目前在我国仅限于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企业非法人以及个人(不是个体工商户)不具银行承兑汇票的主体资格。

4、企业可以用承兑汇票支付货款或进行其他的融通。单纯的买卖建议慎重。如果买卖数额达到一定金额的话,或以此为主营业务的话,会涉及到非法经营犯罪,建议谨慎对待!

5、企业可以用承兑汇票支付货款或进行其他的融通。单纯的买卖建议慎重。如果买卖数额达到一定金额的话,或以此为主营业务的话,会涉及到非法经营犯罪,建议谨慎对待!

6、这样的账目,建议企业灵活处理。要结合企业购销合同进行处理,也可不出现在公司账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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