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简易计税属于“应交税费”下属的二级科目,不是三级明细! 科目架构 (一)一般纳税人中“应交税费”二级科目增加为10个: 1.应交增值税 2.未交增值税 3.增值税留抵税额 4.待抵扣进项税额 5.预缴增值税 6.待认证进项税额 7.代转销项税额 8.简易计税 9.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10.代扣代缴增值税 (二)小规模纳税人有三个明细科目核算: 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不设专栏) 2.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 3.应交税费——代扣代缴增值税 案例核算 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适用差额征税,含税销售额10万元,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8万元,征收率5%。 (1)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 1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95238.10 [100000÷(1+5%)]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4761.90 [100000÷(1+5%)×5%] (2)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3809.52 [80000÷(1+5%)×5%] 主营业务成本 76190.48[80000÷(1+5%)] 贷:银行存款 80000 (3)缴纳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952.38 贷:银行存款 952.38 来源:郝老师说会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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