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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与自然法则的统一(上)

 Dxy360 2017-12-15

探寻因果关系,追求确切的逻辑是奥地利学派经济学(以下简称“奥派”)的重要特征,罗斯巴德的代表作《人、经济与国家》这本书其书名就体现了这种内在的逻辑性。关于生产与交换问题的“经济”建立在对(行动)“人”的理解之上,而关于“国家”的理论体系又建立在“经济”之上,三者是一个整体。

罗斯巴德有关“国家”的自由主义思想已为人所熟知,特别是他的“无政府资本主义”理念,但实际上,他的自由主义思想已经隐含在他对有关“人”和“经济”的论述中。

“行动人”的基本假设

奥派认为经济学属于“行动学”,经济学理论建立在坚实的“个体行动”之上。从对个体行动的特征出发,推演出经济学的理论体系,是奥派的基本特征。“行动学”的思想首先包含在门格尔所著的《国民经济学原理》中,米塞斯在《人的行动》中对此予以充分的扩展,罗斯巴德则在门格尔和米塞斯的基础上,又进一步详细阐述了人的行动的基本原理。理解人的行动,是理解奥地利经济学的基础。


“行动人”是能够自己设定目的,自己选择手段的“理性人”,行动人总是追求一个更加迫切的欲望的满足,总是设法把手段用于实现他认为价值最高的目的。


行动总是要花费时间,而在这个花费时间的过程中又总是存在不确定性,由于不确定性的存在,每个人都不得不要对未来进行预测,那些作出正确预估的人,是成功的行动人或成功的企业家。由于每个行动必然会包含这一因素,因此,罗斯巴德和米塞斯一样,认为在某种程度上,每个行动都是“企业家的”,也即每个行动人都是企业家。不难发现,这里的行动人假设是非常“现实”的,也是“自然”的。


行动人的“效用”(价值)指的是一种满足感,是序数而不是基数,不同的商品之间不能进行效用的比较,价值只是一个排序,这是经济学的一个常识,对此,主流经济学也认同,但在实际的应用过程中,主流经济学却往往会偏离这一法则,比如主流的经济学教科书把“花在每一种商品上的每一美元所带来的边际效用相同”看作是消费达到均衡(最优)的条件,但显然,这一说法对不同商品的效用进行了比较,罗斯巴德指出这是一个谬误。


对效用的认识关系到对市场的认识,如效用是可以比较的,那么其推论则必然是可以对财富进行人为的再分配,以此来提高社会的总效用水平,这也是福利社会的理论基础。


“价值表”构成最基本的分析工具

相比门格尔和米塞斯,罗斯巴德更加详细地阐述了“价值表”,它是罗斯巴德分析交换、生产等问题的最基本的理论工具。奥派特别强调价值的主观性,认为财货的价值并不包含在物质中,而是行动人认为财货所能带来的欲望的满足,行动人选择、评价的不是抽象的财货类别,而是他在某个具体时点可得的具体财货。古典经济学家却总是考察一类财货的价值,而不是行动人特定情境下选择的财货的价值,这样一来,“个体”因素自然就会被掩盖。


“价值表”建立在“边际效用递减”规律之上,即行动人首先把第一单位的财货用于满足其最为迫切的欲望,第二单位的财货用于满足其剩下的欲望中最为迫切的欲望,行动人会放弃对他来说边际效用最低的财货,增加对他来说边际效用最高的财货。行动人对每一单位要素的评价等于最后一单位要素所提供的满足,因此,财货的供给越多,最后一单位财货所能满足的欲望的重要性就越小,对他来说这种要素的价值也就越低。任何一种财货都会按照其服务目的的重要性在价值表中被排序,如门格尔所举的例子,一个人会把他可以支配的水首先用于饮用,然后用于洗澡,最后用于浇灌。“价值表”是罗斯巴德分析生产、交换问题的最基本的理论工具,实际上,供求规律的背后就是交易者的“价值表”在起作用,供求由两种财货在交易参与者的价值表上的效用来决定。此外,罗斯巴德还把时间因素引入到价值表中,进一步阐述了“生产结构”。


价值表不仅构成罗斯巴德最基本的分析工具,它本身也是自由主义重要的理论基础,因为每个人的情况只有他自己最了解,一个人能够根据自己的价值表行动,就是“自由”的,而干预主义者却总是试图把他们的价值表强加于人。主流经济理论不能充分支持自由主义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它用“显示偏好”代替“价值表”,的确,如价值只是可知的偏好,那么干预自然就是可行的,但问题是现实并非如此。


交换与价格

罗斯巴德先讨论交换,然后再讨论生产,这和古典经济学家先讨论生产,再讨论交换在次序上截然相反。为什么他要先探讨“交换”?笔者猜测,其中一个原因是罗斯巴德认为市场经济、自由社会都是建立在“交换”的基础上,自由交换是市场经济、自由社会的基本特征,而任何的暴力社会却总是限制人们的自由交换。“交换”与“正义”相关联,“交换”或“自愿赠与”的所得才是正义的,以非交换、非自愿的暴力方式获得财货则是非正义的,因此,国家和税在罗斯巴德看来都是非正义的。


另一个原因是奥派认为经济学就是“交换学”,如罗斯巴德所指出的,经济学不是一门专门研究“物质财货”或“物质福利”的科学,经济学是研究人满足其欲望的行动的科学,不同的人对不同财货的主观评价不同,这种“不同”首先引发的行动必然是“交换”,人与人通过交换来增加效用,满足欲望,当没有可以交换的财货时,行动人才会进行生产,生产是由交换的需要引致出来的,即生产的目的是为了交换,因此,把“交换”放在“生产”之前也顺理成章。


价格在交换的基础上产生,它会落在最有能力的买家的最高购买价格和第二有能力的竞争者的最高价格之间,直接决定价格的是边际买家和边际卖家,当市场的供求状况发生变化时,边际买家和卖家都会发生变化,价格也会随之相应地发生变化。当人们购买的某种财货越来越多时,该种财货的边际效用就会下降,而他为了购买该财货所放弃的财货的边际效用会随着数量的减少而增加,因此,交换必然会有一个限度或范围,价格就在这个限度内产生。相比正统经济学教科书用供求曲线说明价格,“价值表”的使用让人们更加清楚地认识了价格的形成机制。


罗斯巴德综合了财货和货币两个因素来讨论价格的决定,而主流经济学往往只考虑财货的一个因素。他指出,价格的终极决定因素是货币和财货的库存,以及对货币和财货的留存需求。价格会随着财货库存和货币留存需求的增加而下降,随着货币库存和财货留存需求的增加而上升。从“价值表”到“交换”,再到“价格”,罗斯巴德提供了一个简洁、清晰的分析脉络,并且这一分析脉络始终贯彻了奥派的主观主义思想。


在古典经济学中有“价格”与“价值”之分,认为价格围绕价值波动,但在奥派的价格理论中,财货并不存在客观的价值,只有无数人的评价和在此评价基础上形成的价格,价格本身就包含了人们的价值判断。罗斯巴德认为,每一个市场形成的价格都可以视为均衡价格,所以并不存在人们事先可以知道的均衡价格,因为决定价格的需求表是不可能为人所知的。不仅如此,价格的变化也是不可能为人所知的,企业家的行动就是由预期未来价格的变化,预期他人未来的需要的努力所构成的。干预主义事实上预设了均衡价格的存在,进而认为应该人为地使市场价格趋向那个均衡价格,比如通过价格管制等。但假如并不存在均衡价格,那么干预也就失去了其合理性。


罗斯巴德把对交换的分析扩展到货币参与的间接交换。他认为市场上货币的出现,极大地拓展了专业化和劳动分工的范围,使得个人可以无限地延长生产阶段。罗斯巴德把货币视为一种财货,其边际效用也会随着其库存的增加而递减,那么要如何解释人们对货币欲望的无限性呢?


罗斯巴德认为要区分货币财货与货币的购买力,人们无限需求的是货币的购买力(因为欲望的无限),而非货币财货。作为交换媒介的货币,若实现和货币之外的任何一种商品交换,其本身也要有价值,但货币的价值是如何产生的呢?对此,罗斯巴德引用米塞斯的原创性贡献,指出货币(黄金)的价格可以追溯到物物交换时期,即黄金只用于直接消费或生产的目的时的价格,这样就对货币的价值基础作了很好的解释,相比之下,央行发行的法币是没有价值基础的,因此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未完待续)


(原载于《财经》,2015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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