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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空前!国家文物局将召开社会文物管理工作座谈会

 XYTS001 2017-12-16

社会文物管理,一直是文物行政部门的难点问题。


由于社会文物数量众多,牵扯面广,问题复杂,多年来,我国始终没能拿出一个切实有效的解决方案,国家文物局也因此饱受非议。


2017年1月,刘玉珠接受凤凰卫视吴小莉采访


今年一月,刘玉珠在接受凤凰卫视吴小莉采访说:


现在社会高度关注民间文物收藏,对国家文物局批评之声越来越多,原因在于国家文物局对民间文物,包括对非国有博物馆的支持方面缺少政策支持。


所以,在我的任期内,希望这个问题能够有所解决。


今年5、6、7三个月,国家文物局连续召开三场鼓励民间合法收藏文物座谈会,充分显示了国家文物局对民间文物领域的高度重视。


对此,刘玉珠指出:

民间收藏对于保护文物、传承利用、价值认同具有重要作用。

近期连续召开座谈会,就是要深入调查了解情况,从现实出发,研究解决制约文物合法收藏、流通的瓶颈,积极稳妥地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对民间收藏文物的保护和服务,推动文物收藏健康繁荣发展。


12月28日,国家文物局将在北京召开社会文物管理工作座谈会。


此次座谈会的规模,应该是近几年来人数最多的一次。来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社会文物管理工作相关负责人,及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处、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民间收藏文物鉴定试点单位、省级文物商店负责人,将悉数出席。


座谈会的主要目的是总结全国社会文物管理的工作情况,研究探讨鼓励规范民间合法收藏文物、保障文物市场活跃在序发展措施,听取关于提升文物鉴定行业水平、完善文物鉴定管理体系的有关建议。


在为期两天的座谈会上,国家文物局领导将作关于社会文物管理工作的讲话,参会人员将分组研究讨论相关讲话及文件,讨论文物市场管理制度文物鉴定管理措施。


2017年即将过去,国家文物局能否在困扰文博界多年的重大问题上取得阶段性成果?能否出台科学合理的文物市场管理制度及文物鉴定管理措施?

我们拭目以待。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召开社会文物管理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办博函〔2017〕13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


为总结全国社会文物管理工作情况,研究探讨鼓励规范民间合法收藏文物、保障文物市场活跃有序发展措施,听取关于提升文物鉴定行业水平、完善文物鉴定管理体系的有关建议,我局定于2017年12月28日在北京召开社会文物管理工作座谈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会议时间


2017年12月28日(27日下午报到,29日上午疏散)。


会议地点


北京会议中心(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88号)。


会议主要内容


(一)国家文物局领导作关于社会文物管理工作的讲话;

(二)分组研究讨论相关讲话及文件,讨论文物市场管理制度及文物鉴定管理措施;

(三)各分组代表作小组总结发言。


参加会议人员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社会文物管理工作相关负责同志(每单位1人);

(二)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处、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民间收藏文物鉴定试点单位、省级文物商店负责人(每机构1人,机构名单详见附件1)。


报名

请将参会回执(附件2)于2017年12月19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发至我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社会文物处。

联 系 人:国家文物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 邵明杰 邱方

联系电话:010-56792091、56792107、56792090(传真)

电子邮箱:shewch@sach.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

1. 参会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处、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民间收藏文物鉴定试点单位、省级文物商店名单

2. 社会文物管理工作座谈会回执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2017年12月7日



附件

参会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处、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民间收藏文物鉴定试点单位、省级文物商店名单


序号

地区

机构

性质

1

北京市

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北京管理处

(北京市文物进出境鉴定所)

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处

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

2

北京市古代建筑研究所

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

3

北京市文物公司

省级文物商店

4

天津市

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天津管理处

(天津市文物管理中心、天津市文物开发咨询服务中心)

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处

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

民间收藏文物鉴定试点单位

5

天津市文物公司

省级文物商店

6

河北省

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河北管理处

(河北省博物院)

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处

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

7

山西省

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山西管理处

(山西省文物鉴定站)

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处

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

8

山西省文物交流中心

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

省级文物商店

9

内蒙古自治区

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内蒙古管理处

(内蒙古博物院)

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处

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

10

辽宁省

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辽宁管理处

(辽宁省文物保护中心)

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处

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

11

辽宁省文物交流中心

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

省级文物商店

12

吉林省

吉林省博物院

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

13

吉林省文物商店

省级文物商店

14

黑龙江省

黑龙江省博物馆

(黑龙江龙博文物司法鉴定所)

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

民间收藏文物鉴定试点单位

15

上海市

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上海管理处

(上海市文物保护研究中心)

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处

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

16

上海文物商店

省级文物商店

17

江苏省

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江苏管理处

(南京博物院)

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处

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

18

苏州文物商店

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

19

淮安市博物馆

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

20

浙江省

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浙江管理处

(浙江省文物鉴定审核办公室)

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处

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

21

西泠印社艺术品鉴定评估中心

民间收藏文物鉴定试点单位

22

安徽省

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安徽管理处

(安徽省文物鉴定站)

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处

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

23

安徽省文物总店

省级文物商店

24

福建省

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福建管理处

(福建省文物鉴定中心)

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处

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

25

厦门市文物鉴定中心

民间收藏文物鉴定试点单位

26

江西省

江西省文物商店

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

省级文物商店

27

山东省

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山东管理处

(山东省文物鉴定中心)

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处

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

28

河南省

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河南管理处

(国家文物出境鉴定河南站)

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处

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

29

湖北省

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湖北管理处

(湖北省文物局)

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处

30

湖北省博物馆

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

31

湖北省文物信息交流中心

省级文物商店

32

湖南省

湖南省文物鉴定中心

(湖南省文物商店)

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

民间收藏文物鉴定试点单位

省级文物商店

33

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

34

广东省

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广东管理处

(广东省文物鉴定站)

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处

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

民间收藏文物鉴定试点单位

35

海南省

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海南管理处

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

36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

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

37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商店

省级文物商店

38

重庆市

重庆市文化遗产研究院

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

39

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

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

40

四川省

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四川管理处

(国家文物出境鉴定四川站)

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处

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

41

四川省文物总店

省级文物商店

42

贵州省

贵州省博物馆

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

43

云南省

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云南管理处

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处

44

云南省文物总店有限公司

(云南文博文物评估鉴定有限公司)

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

民间收藏文物鉴定试点单位

省级文物商店

45

西藏自治区

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西藏管理处

(西藏文物鉴定中心)

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处

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

46

西藏自治区文物总店

省级文物商店

47

陕西省

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陕西管理处

(陕西省文物鉴定研究中心)

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处

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

48

甘肃省

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

49

甘肃省博物馆

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

50

甘肃省文物商店

省级文物商店

51

青海省

青海省博物馆

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

52

青海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

53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博物馆

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

5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总店

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

省级文物商店

5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

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


社会文物管理工作座谈会回执


填报单位:                

序号

姓名

性别

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1






2






3






4






填表时间:2017年12月    日


备注:

1.该表由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统一填写。填写顺序为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参会人员(每单位1人);各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处、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民间收藏文物鉴定试点单位、省级文物商店负责人(每机构1人,详见附件1);

2.该表由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统一于2017年12月19日前通过电子邮件(shewch@sach.gov.cn)或传真(010-56792090)报送至国家文物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社会文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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