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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核算特点及账务处理之应收账款核算

 安之若素藏书阁 2017-12-18


(一)应收账款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应收账款”科目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本科目按建设单位设置明细科目,并设置三级明细科目“工程进度、工程决算、工程款、其他”进行核算。

(二)施工单位预缴税款、开具发票和实际收到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时,应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1.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工程项目的账务处理

(1)凭“外经证”在工程项目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报验登记后,并预缴增值税及附加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一般)—已交税金

应交税金—城市建设维护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其他应交款—地方教育附加

贷:银行存款—(明细科目)

(2)凭开票申请表、预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以及有关付款方资料,到公司税务管理中心开具增值税发票并预缴销项税时,

借:其他往来—预缴销项税

贷:银行存款—(明细科目)

(3)实际收到建设单位拨付的工程款时,

借:银行存款(明细科目)

贷:应收账款—建设单位名称—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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