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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与同好争高下,不与傻瓜论短长

 轻风的起点 2017-12-18

常与同好论高下,不与傻瓜论短长。


如果能遇见一个志同道合的人,彼此相互交流分享,也许会有很多不同观点,即便是在争执中,也能够带给你很多启发。


如果和一个不同层次的人交流,就真的话不投机半句多。更不要与愚蠢的人斤斤计较,否则只会得不偿失。


世人只知道庄子与惠子是老冤家死对头,殊不知两人也是诤友和知音。没错,从少年到白头,两人吵了一辈子,争了一辈子,斗了一辈子。两人一见面就掐,就抬杠,谁也不让谁,谁也不服谁,彼此极尽挖苦、嘲讽、奚落之能事。没错,庄子与惠子是天造地设的对手:一个是道家宗师,一个是名家掌门;一个家徒四壁,一个家财万贯;一个甘为书生,一个贵为相国;一个笑看名利,一个热衷功名。按理说,两个人不可能有交集,更不可能有友谊。

 

然而不是冤家不聚头,这对冤家偏偏爱聚头。这不,《秋水》篇里庄子正在濠梁观鱼,自我陶醉;惠子凑上去,装着观鱼,却窥觎着庄子。然后就有了著名的“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的一场激辩。《至乐》篇里,庄子的老伴去世了,庄子坐在门框上“鼓盆而歌”;惠子来吊唁,又掐上了。惠子说:“人死了您不哭也就罢了,还敲打瓦盆唱歌,不是太过分了吗!”庄子说:“人都安然寝于天地之间了,而我却要守着她哭,这不是太荒谬了吗。”《逍遥游》篇里,惠子认为大葫芦瓜大而无用,是废物;庄子却认为大物有大用,像惠子这样小格局的人也只配用小物,好好的奚落了一番。两人总是针锋相对,你来我往,唇枪舌剑,火药味十足。两人的争吵激辩,有时庄子占了上方,有时惠子讨了便宜;总体上是平分秋色,难分伯仲。


但是,最后老天爷还是帮他们分出了胜负,与庄子争斗了一辈子的惠子先于庄子离开了人世。这下庄子应该高兴得睡不着觉了吧?大错特错!当世界上唯一的对手死了以后,庄子既失落又沮丧!他这时才真正明白,与惠子死磕是一种宿命,是一种幸福,是生命的意义。恵子之后,再无知音!尘世间再无可说话之人了,这种亘古落寞、旷世孤寂有谁能懂?对手既死,生有何趣?庄子之痛,无人诉说,无处诉说!


直到有一天,庄子和弟子们去送葬,刚好路过惠子之墓。庄子就给弟子们讲了一个故事。楚国有一郢都人把白土灰涂抹一点在自己鼻尖上,然后让一个名叫石的匠人抡斧砍削掉这一点白土灰。匠石抡起斧子,快得像一阵风,一斧子砍下去,刚好削去鼻尖上那点白土灰,而丝毫没有伤及鼻子。郢都人站在原地纹丝不动,面不改色。宋元君知道了这件事,找来匠人石,让他再表演一场给自己欣赏。匠人石说:“我是有砍削掉鼻尖上小白点的功夫,可是我的搭档已经死去很久了,这个绝活再也无法表演了!”弟子们到这个时候才明白老师与惠子的深厚友谊,才理解老师那失去对手的落寞。


有一个对手陪你到老,是人生一大幸事。


孟子《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说到: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


也就是说,如果没有敌对国家的忧患,往往容易亡国。因为只有忧患可以使人生存,而安逸享乐使人死亡。


和志同道合的人辩论话题,听取不同看法,可以开拓思维,增长见识,共同成长。


清华大学教授刘瑜有句话:


那些与你毫无关系的人,就是毫无关系的,有些人只是一个喷嚏而已。


不要去花时间、精力,去和你完全不同的人争辩。


因为一争辩,你就输了,输给了自己。


从前,有甲、乙二人闲聊。甲说了一句“四七二十七”;乙则大声反驳甲说:“四七二十八”! 


甲仍然坚持自己的观点:“四七二十七”! 


乙据理更加坚持“原则”:“明明是四七二十八,你怎么胡搅蛮缠”? 


争论来争论去,双方动起了手,仍没有结果。



甲、乙二人来到大堂之上诉诸“法律”。 县官问清缘由后,命令衙役将乙痛打五十大板!


县官问乙:“你感到冤屈吗?” 


乙大诉冤屈,“明明是我有理,我说的对,老爷怎么还要打我?”


县官则说:“一个连四七二十八都不知道的人,你却当作一件不得了的事情与之大打出手,并且诉诸公堂,我看,你还不如这样一个人,所以要打你!”


不要费尽心思去证明一个根本没必要证明的东西,在浪费生命去赌一场根本没必要赌的气。


完全得不偿失。



在电视剧《马男波杰克》里,有这样几句台词:


在我接收训练的第一天,教练就告诉我,总会有几次,你看他人陷于危难之中,你可能想奋不顾身冲到现场,不惜一切代价拯救他们,但你要控制自己的冲动,因为有些人你是救不得的,因为有些人会拼命划水,用力挣扎,试图把你一起拖下水。


常与同好争高下,不与傻瓜论短长。哪怕最后赢了,也是杀敌一万自损八千,是一场亏本的买卖。


周国平说,人生要有不较劲的智慧,就是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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