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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详注第十六章

 有而无限 2017-12-18

十六章

原文:致虚极,守静笃,

王弼注:言致虚,物之极笃;守静,物之真正也。

今译:虚空到了极点,没有一丝杂念与污染;守静是实实在在、一心不乱、专一不二地守住心。

备注:(1、或许应该要对调一下比较好,言致虚,物之正极;守静,物之真笃也。虚和静都是形容人的心境是空明宁静状态。由于外界的干扰、诱惑,人的私欲开始活动,心灵因此蔽塞不安,所以必须注意“致虚”和“守静”,以期恢复心灵的空明。

2、淮南子《道应训》:“尹需学御,三年而无得焉,私自苦痛,常寝想之。中夜梦受秋驾于师。明日往朝,师望之,谓之曰:‘吾非爱道于子也,恐子不可予也。今日将教子以秋驾。’尹需反走,北面再拜曰:‘臣有天幸,今夕固梦受之。’故《老子》曰:‘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也。’”

3、苏辙《老子解》:“致虚不极,则有未亡也;守静不笃,则动未亡也。丘山虽去,而微尘未尽,未为极与笃也。盖致虚存虚犹未离有,守静存静犹限于动,而况于他乎?不极不笃,而责虚静之用,难也!”)

原文:万物并作,

王弼注:动作生长。

今译:生长发展。

原文:吾以观复。

王弼注:以虚静观其反复。凡有起于虚,动起于静,故万物虽并动作,卒复归于虚静,是物之极笃也。

今译:要以空虚宁静的状态去观察万物的周而复始。存在都是由虚无而来,运动都是由静止而来,所以虽然万物同时变化发展,但最终都要归于空虚宁静,那才是事物发展的终极。

备注:(1、老子指略说:“未若抱素朴以全笃实”。

2、苏辙《老子解》:“虚极静笃,以观万物之变,然后不为变之所乱,知凡作之未有不复也。苟吾方且与万物皆作,则不足以知之矣。万物皆作于性,皆复于性,譬如华叶之生于根而归于根,涛澜之生于水而归于水。”)

原文: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

王弼注:各返其所始也。

今译:各自返回最开始的虚无。

原文:归根曰静,是谓复命。复命曰常,

王弼注:归根则静,故曰“静”。静则复命,故曰“复命”也。复命则得性命之常,故曰“常”也。

今译:回归了根本就会宁静下来,所以说静。宁静了就能回归生命的本质,所以说复命。回归了生命的本质就顺应了我们的本性和命运中最根本、最永恒、最普遍的规律,所以说永恒、普遍。

备注:(1、周易恒卦上六王弼注:“安者,上之所处也;静者,可久之道也。”

2、苏辙《老子解》:“苟未能自复于性,虽止动息念以求静,非静也。故惟归根,然后为静。命者,性之妙也。性可言,至于命则不可言矣。《易》曰:‘穷理尽性以至于命。’圣人之学道,必始于穷理,中于尽性,终于复命。仁义礼乐,圣人之所以接物也,而仁义礼乐之用必有所以然者,不知其所以然而为之,世俗之士也,知其所以然而后行之,君子也。此之谓穷理。虽然,尽性必穷理而后得之,不求则不得也。事物日构于前,必求而后能应,则其为力也劳,而其为功也少。圣人外不为物所蔽,其性湛然,不勉而中,不思而得,物至而后能应,此之谓尽性。虽然,此吾性也,犹有物我之辨焉,则几于妄矣。君之命曰命,天之命曰命,以性接物而不知其为我,是以寄之命也。此之谓复命。”

3、庄子《知北游》:“今已为物也,欲复归根,不亦难乎!其易也,其唯大人乎!”)

原文: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

王弼注:常之为物,不偏不彰,无皦昧之状、温凉之象,故曰“知常曰明”也。唯此复,乃能包通万物,无所不容。失此以往,则邪入乎分,则物离其分,故曰不知常则妄作凶也。

今译:永恒的道作用于具体事物,无所偏私,没有暗地裹之活动,不会形成明暗、冷热的对比,所以说了解永恒不变的规则,人就明智了。只有如此才能覆盖、贯通万物。不了解这种规则而去做事,妄加的不正常、不正当的改变会掺杂进来而使事物陷入于分而不知反“常”,所以说不明了宇宙普遍永恒的法则,轻举妄动就会招来灾祸。

备注:(十四章:“其上不皦,其下不昧。”老子指略说:“无形无名者,万物之宗也。不温不凉,不宮不商。”三十五章王弼注:“大象,天象之母也,不炎不寒,不温不凉”。五十五章王弼注:“不缴不昧,不温不凉,此常也。无形不可得而见,曰明也。”

原文:知常容,

王弼注:无所不包通也。

今译:得道的人没有不覆盖、不贯通的。

备注:(苏辙《老子解》:“方其作也,虽天地山河之大,未有不变坏、不常者。惟复于性,而后湛然常存矣。不以复性为明,则皆世俗之智,虽自谓明,非明也。不知复性,则缘物而动,无作而非凶。虽得于一时,而失之远矣。方迷于妄,则自是而非彼,物皆吾敌,吾何以容?”)

原文:容乃公,

王弼注:无所不包通,则乃至于荡然公平也。

今译:没有不覆盖、不贯通的,就能对万物一视同仁地公平。

原文:公乃王,

王弼注:荡然公平,则乃至于无所不周普也。

今译:能对万物一视同仁地公平,所以他的恩德惠及所有事物,因此万物都推戴他作王。

原文:王乃天,

王弼注:无所不周普,则乃至于同乎天也。

今译:恩德惠及所有万物,他就具有了天的品格。

原文:天乃道,

王弼注:与天合德,体道大通,则乃至于穷极虚无也。

今译:具有了天的品格,就完全彻底地体会了道,大彻大悟,就能够实现完全的虚无。

原文:道乃久。

王弼注:穷极虚无,得道之常,则乃至于不穷极也。

今译:内心完全虚无就掌握了抽象的、永恒的、本质的道,就能让自身没有覆灭、灭亡之时。

备注:(苏辙《老子解》:“苟知其皆妄,则虽仇雠犹将哀而怜之,何所不容哉!无所不容,则彼我之情尽,而尚谁私乎?无所不公,则天下将往而归之矣。无所不怀,虽天何以加之?天犹有形,至于道则极矣。然而虽道亦不能复进于此矣。”)

原文:没身不殆。

王弼注:无之为物,水火不能害,金石不能残。用之于心,则虎兕无所投其爪角,兵戈无所容其锋刃,何危殆之有乎!

今译:如果把不存在作为一种存在物来看待,那么这种东西水火都不能损害它,金石那样坚硬的东西都不能使它破损。使心无思量、无欲求,那么猛兽的尖牙利爪都无处施用,兵器的锋刃都无从近身,哪里还有什么危险呢?

备注:(五十章王弼注:“善摄生者,无以生为生,故无死地也。器之害者,莫甚乎兵戈;兽之害者,莫甚乎兕虎。而令兵戈无所容其锋刃,虎兕无所措其爪角,斯诚不以欲累其身者也,何死地之有乎?故物,苟不以求离其本,不以欲渝其真,虽入军而不害,陆行而不可犯也。”)

全文今译:

极致地追求虚无虚空,一心一意地安守深沉宁静。在万物的生长发展中,我观察万物的往复循环。天下万物,都向其初始状态回归。恢复到初始状态就归于宁静,归于宁静是回归生命的本原。生命的本质是普遍永恒的,知晓了宇宙间普遍永恒的规律则叫做明。不明了宇宙普遍永恒的法则,轻举妄动就会招来灾祸。

认识了普遍永恒的规律就能包容,能包容就能做到公正,能做到公正就能成为领袖,成为领袖就能像天一样涵盖滋养万物,也就接近于大道了,有道自能长久,终身也不会有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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