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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秸秆产业联盟丨农业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方案(2017-2020年)》

 大大看看 2017-12-19



国家秸秆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是在科技部等六部委支持下成立,并由秸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理事长单位,现有会员企业3000余家,总资产1600亿元。国家秸秆产业联盟以“创新秸秆理念,促进产业发展”为宗旨,建立产学研体系、开展技术合作、抱团取暖、形成合力,为产业规范发展、资源整合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发挥政府引导作用,遵循市场经济规则,响应国家战略目标,满足产业发展需求,推进秸秆产业发展。




实用政策

聚焦政策前沿解读行业热点

农业部印发《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方案(2017-2020年)》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以畜牧大县和规模养殖场为重点,以沼气和生物天然气为主要处理方向,以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主要利用方向,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兼顾。统筹考虑畜牧业生产发展、粪污资源化利用和农牧民增收等重要任务,促进畜牧业生产与环境保护和谐发展。

  坚持二整县推进。以畜牧大县为重点,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探索整县推进模式。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统筹县域内种养业布局,制定种养循环发展规划,培育第三方处理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全面推进区域内畜禽粪污治理。

  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推广经济适用的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做到科学还田利用。

  (三)行动目标

  全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大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提前一年达到100 %。畜牧大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率先实现上述目标。


  二、重点任务

  (一)建立健全资源化利用制度。农业部会同环保部,建立定期督查机制,确保大规模养殖场2019年年底前完成资源化利用任务。

  (二)优化畜牧业区域布局。坚持以地定畜、以种定养,根据土地承载能力确定畜禽养殖规模。调减南方水网地区生猪养殖量,引导生猪生产向粮食主产区和环境容量大的地区转移二落实。在牧区、农牧交错带、南方草山草坡等饲草资源丰富的地区,扩大优质饲草料种植面积,大力发展草食畜牧业。

  (三)加快畜收业转型升级。

  (四)促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以畜禽养殖废弃物减量化产生、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为重点,“十三五”期间创建200个示范县,整县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

  (五)提升种养结合水平。

  (六)提高沼气和生物天然气利用效率。支持规模养殖场和专业化企业生产沼气、生物天然气,促进畜禽粪污能源化,更多用于农村清洁取暖。支持大型粪污能源化利用企业建立粪污收集利用体系,配套与粪污处理规模相匹配的消纳土地,促进沼液就近就地还田利用。


  三、区域重点及技术模式

  一是源头减量。推广使用微生物制剂、酶制剂等饲料添加剂和低氮低磷低矿物质饲料配方,提高饲料转化效率,促进兽药和铜、锌饲料添加剂减量使用,降低养殖业排放。引导生猪、奶牛规模养殖场改水冲粪为干清粪。

  二是过程控制。根据土地承载能力确定适宜养殖规模,建设必要的粪污处理设施,使用堆肥发酵菌剂、粪水处理菌剂和臭气控制菌剂等,加速粪污无害化处理过程,减少氮磷和臭气排放。

  三是末端利用。肉牛、羊和家禽等以固体粪便为主的规模化养殖场,鼓励进行固体粪便堆肥或建立集中处理中心生产商品有机肥;生猪和奶牛等规模化养殖场鼓励采用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和“固体粪便堆肥+污水肥料化利用”等技术模式,推广快速低排放的固体粪便堆肥技术和水肥一体化施用技术,促进畜禽粪污就近就地还田利用。


  (一)京津沪地区

  该区域重点推广的技术模式:一是“污水肥料化利用模式。养殖污水经多级沉淀池或沼气工程进行无害化处理,配套建设肥水输送和配比设施,在农田施肥和灌溉期间,实行肥水一体化施用。二是“粪便垫料回用”模式。规模奶牛场粪污进行固液分离,固体粪便经过高温快速发酵和杀菌处理后作为牛床垫料。三是“污水深度处理”模式。对于无配套土地的规模养殖场,养殖污水固液分离后进行厌氧、好氧深度处理,达标排放或消毒回用。


  (二)东北地区

  包括内蒙古、辽宁、吉林和黑龙江4省。该区域土地面积大冬季气温低,环境承载力和土地消纳能力相对较高,重点推广的技术模式:一是“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模式。对于养殖密集区或大规模养殖场,依托专业化粪污处理利用企业,集中收集并通过氧化塘贮存对粪污进行无害化处理,在作物收割后或播种前利用专业化施肥机械施用到农田,减少化肥施用量。

  二是“污水肥料化利用”模式。对于有配套农田的规模养殖场,养殖污水通过氧化塘贮存或沼气工程进行无害化处理,在作物收获后或播种前作为底肥施用。三是“粪污专业代能源利用”模式。依托大规模养殖场或第三方粪污处理企业,对一定区域内的粪污进行集中收集,通过大型沼气工程或生物天然气工程,沼气发电上网或提纯生物天然气,沼渣生产有机肥,沼液通过农田利用或浓缩使用。


  (三)东部沿海地区

  包括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和海南5省:该区域经济较发达、人口密度大、水网密集,耕地面积少,环境负荷高,重点推广的技术模式:一是“粪污专业化能源利用”模式。依托大规模养殖场或第三方粪污处理企业,对一定区域内的粪污进行集中收集,通过大型沼气工程或生物天然气工程,沼气发电上网或提纯生物天然气,沼渣生产有机肥,沼液还田利用。

  二是“异位发酵床’模式。粪污通过漏缝地板进入底层或转移到舍外,利用垫料和微生物菌进行发酵分解。采用“公司+农户”模式的家庭农场宜采用舍外发酵床模式,规模生猪养殖场宜采用高架发酵床模式。三是“污水肥料化利用”模式。对于有配套农田的规模养殖场,养殖污水通过厌氧发酵进行无害化处理,配套建设肥水输送和配比设施,在农田施肥和灌溉期间,实行肥水一体化施用。四是“污水达标排放”模式。对于无配套农田养殖场,养殖污水固液分离后进行厌氧、好氧深度处理,达标排放或消毒回用。


  (四)中东部地区

  包括安徽、江西、湖北和湖南4省,是我国粮食主产区和畜产品优势区,位于南方水网地区,环境负荷较高,重点推广的技术模式:一是“粪污专业化能源利用”模式。依托大规模养殖场或第三方粪污处理企业,对一定区域内的粪污进行集中收集,通过大型沼气工程或生物天然气工程,沼气发电上网或提纯生物天然气,沼渣生产有机肥,沼液直接农田利用或浓缩使用。

  二是“污水肥料化利用”模式。对于有配套农田的规模养殖场,养殖污水通过三级沉淀池或沼气工程进行无害化处理,配套建设肥水输送和配比设施,在农田施肥和灌溉期间,实行肥水一体化施用:三是“污水达标排放”模式。对于无配套农田的规模养殖场,养殖污水固液分离后通过仄氧、好氧进行深度处理,达标排放或消毒回用。


  (五)华北平原地区

  包括河北、山西、山东和河南4省,是我国粮食主产区和畜产品优势区,重点推广的技术模式:一是“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模式。在耕地面积较大的平原地区,依托专业化的粪污收集和施肥企业,集中收集粪污并通过氧化塘贮存进行无害化处理,在作物收割后和播种前采用专业化的施肥机械集中进行施用,减少化肥施用量。

  二是“粪污专业化能源利用”模式。依托大规模养殖场或第三方粪污处理企业,对一定区域内的粪污进行集中收集,通过大型沼气工程或生物天然气工程,沼气发电上网或提纯生物天然气,沼渣生产有机肥,沼液通过农田利用或浓缩使用。三是“粪便垫料回用”模式。规模奶牛场粪污进行固液分离,固体粪便经过高温快速发酵和杀菌处理后作为牛床垫料。四是“污水肥料化利用”模式。对于有配套农田的规模养殖场,养殖污水通过氧化塘贮存或厌氧发酵进行无害化处理,在作物收获后或播种前作为底肥施用。


  (六)西南地区

  包括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和西藏6省(区、市)。除西藏外,该区域5省(区、市)均属于我国生猪主产区,但畜禽养殖规模水平较低,以农户和小规模饲养为主,重点推广的技术模式:一是“异位发酵床”模式。粪污通过漏缝地板进入底层或转移到舍外,利用垫料和微生物菌进行发酵分解。采用“公司+农户”模式的家庭农场宜采用舍外发酵床模式,规模生猪养殖场宜采用高架发酵床模式。二是“污水肥料北利用”模式。对于有配套农田的规模养殖场,养殖污水通过三级沉淀池或沼气工程进行无害化处理,配套建设肥水贮存、输送和配比设施,在农田施肥和灌溉期间,实行肥水一体化施用。


  (七)西北地区

  包括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5省(区)。该区域水资源短缺,主要是草原畜牧业,农田面积较大,重点推广的技术模式:一是“粪便垫料回用”模式。规模奶牛场粪污进行固液分离,固体粪便经过高温快速发酵和杀菌处理后作为牛床垫料。二是“污水肥料化利用”模式。对于有配套农田的规模养殖场,养殖污水通过氧化塘贮存或沼气工程进行无害化处理,在作物收获后或播种前作为底肥施用。三是“粪污专业化能源利用”模式。依托大规模养殖场或第三方粪污处理企业,对一定区域内的粪污进行集中收集,通过大型沼气工程或生物天然气工程,沼气发电上网或提纯生物天然气,沼渣生产有机肥,沼液通过农田利用或浓缩使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业部成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教、种植、畜牧等相关司局人员集中统一办公,强化顶层设计,加强项目资金整合和组织实施,开展绩效考核等。各省(区、市)农业部门也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各环节协同推进的局面。

  (二)加大政策扶持。完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产品价格政策,降低终端产品进入市场的门槛,创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设施建设和运营模式,通过PPP等方式降低运营成本和市场风险,畅通社会资本进入的渠道。推动地方政府围绕标准化规模养殖、沼气资源化利用、有机肥推广等关键环节出台扶持政策,提升规模养殖场、第三方处理机构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粪污处理能力。

  认真组织实施中央财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和中央预算内投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支持生猪、肉牛、奶牛大县(见附件)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鼓励各地出台配套政策,统筹利用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等项目资金,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给予支持。

  (三)强化科技支撑。各地要综合考虑水、土壤、大气污染治理要求,探索适宜的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制定本地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方案。加强技术服务与指导,开展技术培训,提高规模养殖场、第三方处理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技术水平。组织科技攻关,研发推广安全、高效、环保新型饲料产品,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集成,推广应用有机肥、水肥一体化等关键技术,研发一批先进技术和装备。

  (四)建立信息平台。以大型养殖企业和畜牧大县为重点,围绕养殖生产、粪污资源化处理等数据链条,建设统一管理、分级使用、数据共享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信息直联直报平台。严格落实养殖档案管理制度,对所有规模养殖场实行摸底调查、全数登记,赋予统一身份代码,逐步将养殖场信息与其他监管信息互联,提高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

  (五)注重宣传引导。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及时解读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相关支持政策,提高畜禽养殖从业者的思想认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的主要内容、工作思路和总体目标,宣传推广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为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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