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自12月1日起施行,对中医诊所的备案、监督都有了明确的规定。市民白先生是一位中医医师,目前正准备以个人名义开办中医诊所。就此事白先生咨询律师开办中医诊所需要哪些条件? 解答:举办中医诊所的,报拟举办诊所所在地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举办中医诊所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 个人举办中医诊所的,应当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三年,或者具有《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办中医诊所的,诊所主要负责人应当符合上述要求;(二) 符合《中医诊所基本标准》;(三) 中医诊所名称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四) 符合环保、消防的相关规定;(五)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此外,《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中医诊所。 国家卫计委日前发布《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文件明确提出举办中医诊所,只需申报举办诊所所在地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该办法自今年12月1日起施行。从此,开办中医诊所只需备案即可,并且当场就给证,这样高效的办事流程,真是让人拍手叫好,这也将是中医药发展史上最重要的一个转折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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