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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集结号》版权质押模式——版权期待权质押模式  2014年3月

 昵称49249947 2017-12-20
目前银行针对影视制作企业发放的以版权为担保的贷款,不但媒体各自对其描述各不相同,就连各银行对其的称呼也不尽一致,比如有的称为版权质押贷款,有的称为版权担保贷款,有的表述为版权质押组合担保贷款,北京银行曾与国家版权中心、担保机构合作又推出“版权信托贷款”,这表现出各机构对版权作为担保标的融资模式定性的谨慎和制度设计时的侧重点不同,但无论如何,版权都是这种新兴融资模式的核心。版权质押,用法律术语来表述,就是指“著作权的财产权质押”。 从制片机构的角度来讲,版权质押融资类似于商品房融资,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以成片版权融资获得滚动资金来拍摄新的影视作品,这个类似于现房抵押;另一种就是以未成片的期待版权作为质押标的来获取资金完成本部作品,这个类似于楼花抵押。当然在物权法里对商品房的现房和楼花抵押都有法律明确规定,而对成片版权融资法律有比较明确的规定,对未成片的期待版权则没有明确法律规定,但商法精神不同于刑法,法律未予以明确禁止的,就蕴含了商业操作的可能性。另外,虽然法律未明确对其做出规定,但现行法律体系还是可以包容版权期待权融资的,只是由于相关配套法规的衔接上还存在需要疏通的地方,所以在具体操作上需要专业人士做一个整体的变通。目前,部分银行对版权期待权融是接受的,并已经有成功的商业案例。银行的操作路径,大致有以下几种模式:(1)版权 房地产:用企业的自有版权和期待版权,及企业的一些房地产进行组合抵押的方式;(2)版权 担保公司:有专业的担保机构,再加上版权进行质押;(3)小额贷款模式:这种形式是版权抵押加上银行给企业一定的信用敞口,这块主要是版权抵押,加上实际控制人或者是法定代表人个人信用,在里边有一部分风险敞口。如《花木兰》就是这种模式。而且银行和借款企业有一个循环授信额度的概念,额度获批之后银行签订贷款额度,在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允许借款人在额度人随时提用、随时还款,提用的时候开始计息,还款的时候可以结息,这样可以降低企业的部分财务成本。 

基于以上的认识,我们来介绍电影《集结号》的融资案例。华谊兄弟的《集结号》是国内第一个无实产抵押、也没有第三方担保机构,仅用版权做的质押。债权方招商银行主要对本案例采用了三点风险审查与控制。招行列出的三个核心风险点为:拍摄许可风险、拍摄完工风险、影片销售风险。招行的风险管理和审批部门人员经过对风险仔细研究后认为,对于饱含兄弟情感和英雄气概的战争片来说,获得拍摄许可证问题不大;拍摄完工风险方面,华谊公司提供完工风险担保;至于影片销售环节,则需要采取《集结号》的全球版权作为质押。为了彻底打消招行对项目风险的担忧,《集结号》还出让项目的财务控制权。《集结号》总投资1亿元,华谊兄弟投资5000万元。根据招行和华谊公司的协议,华谊公司的自筹资金必须先用完,招行的贷款才被允许支出。因此,该笔资金前期实际“有投无入”。资金实际如何使用,也在监管之列。招商银行以每笔1000万元的方式发放了五笔贷款。最后一笔贷款发放时,《集结号》外景已经拍完,特技队也撤了,开始进入后期剪辑(目前国内电影30%到40%的支出是电脑特技制作)。招行的风险约束手段是控制现金流,循环报账制。为了监管资金用途,招行派出专人,全程跟随商业大片的拍摄。根据授信审批的要求,招行专人到《集结号》的拍摄地跟踪贷款用途。同时还开立了资金监管账户,以循环报账的方式,要求对方每月出预算,并以发票的形式报销。结清上月的账目后,再发放下月的贷款。影片上映之后,根据双方的协定,票房收入的回款陆续打入招行的专项账户,并且偿还招行贷款。第一笔贷款从2006年8月开始发放,利率在央行的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了10%。至2008年第一季度,整个项目结束时,华谊兄弟连本带利归还招行5500万元左右。 

国际上通行的模式是银行向影视公司投资后,会有保险公司对这笔借贷稀释部分风险,这个保险公司会再找一家再担保公司对风险进行二次稀释。另外在回款层面,银行会为影视公司找到专业的监票公司和票款保管公司,票房收入必须先足额回到票款保管公司账户,等还清银行本息后再给影视公司,这是一套整体的机制。图示如下: 


对比国际上通行的模式,我们会发现国内的版权质押目前存在几个问题:一是版权期待权的法律机制不明确,本身版权质押登记就要求你有成片,版权期待权很难获得质押登记;二是版权质押登记机关不明确,这个问题以前有,著作权法修改后已经弥补了,目前是国家版权局来归口做这件事情;三是影视公司的无形资产评估体系很不完善,目前境内没有形成一套针对影视资产的无形资产评估体系;四是专业的评估、担保、保险、监理等机构的缺位导致在版权质押融资项目的法律框架设计中缺少了强有力的支撑点,这也制约了版权质押融资的开展。专业化的担保机构对文化产品的销售、风险处置、产品的再开发方面有比较好的业务资源和渠道,可以起到项目前期的调查、后期的项目监理的作用。目前的担保公司对影视行业的创作、经营都缺乏了解,也没有很好的风险处置渠道。担保机制不完善,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细则和配套规定目前正在制定过程中;五是影视公司的企业信用体系尚未建立,银行对借款公司的诚信没有充分的认知度,所以实践中常常会出现要求借款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甚至是商界名人来做无限连带担保责任。这个“无限连带担保责任”在融资模式中是中国独创的,不仅在影视融资中有,在房地产信托中也屡见不鲜。其实这从深层次反映了中国企业信用体系的缺位。而一个专业的融资团队,除了考量上述融资的通病,还会根据企业内部治理结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和信贷状况,为企业量身定做一套整体的融资解决方案,从法律上、财务上和商业上提供妥善、合理、可行的解决方案。

 

附交行的文化创意产业版权担保贷款产品,以供参考: 
“展业通”文化创意产业版权担保贷款(交通银行北京分行)

1、产品介绍

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在交银“展业通”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产品的统一品牌下,向文化创意产业的中小企业发放的,以自主著作权作为主要担保方式的,用于满足其融资项目的创作、后期制作、生产销售、衍生品开发、商业推广等整个经营过程中正常资金需要的、一定金额的贷款。

2、产品特点

(1)文化创意产业企业除可利用固定资产设定抵押,或以定期存单等有价证券设定质押申请贷款外,还可以其自有版权作为担保物申请贷款,或以多种担保方式组合申请贷款,借款企业因而有更多选择;

(2)通过贷后管理,对借款企业融资项目的制作计划执行情况、市场策划与运作、财务预算计划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全程监理,保证企业按时完成融资项目,获得预期市场收益。

(3)除信贷服务外,文化企业还可以得到与之配套的其他金融服务,如财务顾问服务,(其中包括融资咨询服务、理财顾问服务、债务重组服务和上市顾问服务)、个人金融服务和结算服务等;

(4)开辟绿色通道,流程简化便捷,贷款审查实行个人签批制。

3、授信基本条件

(1)所属行业为文化创意产业中北京市政府重点扶持的文化创意行业;

(2)具有以往文化创意项目成功运作经历,经营业绩良好,项目操作能力较强;

(3)融资项目已进入或即将进入具体实施阶段;

(4)企业应满足该行其他规定和一般授信条件。

4、还款方式

原则上实行零贷整偿的还款方式,即,在限定的授信额的内,借款企业根据融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和实际资金使用情况,分次提用贷款,按季付息,一次偿还本金;也可根据借款企业的现金流情况,采取整贷整偿、零贷整偿、整贷零偿、零贷零偿的还款方式。

5、政府扶持政策

根据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与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签订的合作协议,北京市政府将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版权担保贷款企业实施贴息扶持政策。贴息原则为:差别优惠、比例核定、额度控制、先付后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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