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不少朋友私信询问“用医保卡为父母买过治疗高血压的药,本人身体健康,投保会怎样?”;也有一些文章说医保卡买过药,后来理赔时被拒赔;医保卡买过药,投保时被拒保…… 面对各种各样的传言,小核保员觉得有必要出手,谈谈自己的观点。 讨论问题的基础和前提 一般来说,涉及“用医保卡为父母买过药”的年轻人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通常会规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分为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统筹基金属于所有参保人员,使用时会有一定的条件要求;个人账户及其利息归个人所有,可用来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购药等。 情景一:用医保卡在药店购药 医保个人账户金额可以做什么,各地可能有所不同,除了购药外,有的还允许健身消费和购置商业健康保险。 但不管怎样,个人账户里面的钱是参保人自己的! 下面我们来看:一年轻人在药店为父母买了治疗高血压的药,治疗糖尿病的药。 购药,医保卡支付,用的是自己的钱,有什么不妥吗? 小核保员没感觉购药行为有什么不妥,用自己的钱,想买啥药买啥药。 记得以前参加的医保,其医保卡内的个人账户里面的钱,想做啥做啥,和银行卡没啥区别,逛超市、提现金。现在的医保只允许购药等特定行为。 既然这种行为没啥不妥,为何又会有人担心害怕呢? 因为有人会有这样一种逻辑:用医保卡购买了治疗高血压的药;买了药是自己吃;医保卡的主人有高血压病。 如果按照这一逻辑,一男性购买了保胎药,那是自己怀孕了,要保胎;一女性购买了治疗ED的药,那是因为自己ED了…… 所以有此行为的年轻人,投保时不必担心,根据问询如实告知就好,有高血压就是有高血压,没有就是没有。 最后N年以后,仅仅以医保卡购买过药物而拒赔,你觉得可能呢? 那江湖传言的拒赔又是怎么回事呢?小核保员大胆猜想一下,必是根据购药记录等,调查出其他的切实的证据。然后客户也好,不明真相者也好,故意说成买了个药被拒赔了,以博取同情。我不相信,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会这么不专业。 同样的,在有些医院有便民门诊,其开药时并不需要书写病历,仅仅是开药,其性质等同于药店购药。 情景二:用医保卡在门诊就诊除了上面所说的简单情况,另外就是去医院就诊了,为了让大夫开相应的药物,故意说成自己有某些症状或者患有某病,留下了就诊记录和相关病历资料。 这就有些尴尬了,口说无凭,立字为证! 这个想说清楚,是有点难度!但如果不是规律的就诊、开药,偶尔一次的话,也还能说得过去。 如果是这种情况,想投保那该怎么办呢? 小核保员的建议是:以后不要这么做了。然后投保时根据问询如实告知,比如,是否就诊等……剩下的工作让核保员们处理吧。估计有的公司不接受,有的公司会接受,有的公司查体后接受。 情景三:他人用医保卡冒名顶替住院 当然最严重的情况是冒名顶替住院。 这种情况下,是怎么也洗不清了! 投保时若如实告知,曾将医保卡借给他人住院,其实自己啥病没有,非常健康。 若投保医疗险,不好意思,拒保,而且是必须的,绝不留情面!即便客户真的是健康的,但道德风险太高,我们不敢接! 当然投保寿险、重疾险等,老老实实的就当成自己患有他人住院时的病,能投就能投,不能投就不能投吧。 小核保员核保生涯中,因为这个原因拒保了一单。那是10年前了,一客户提供了病历并告知不是自己,是家人利用自己的身份住的院。不好意思,无法核实真实性,而且也担心买了我们的保险也这么做,拒保! 除了上述三种情况,如果还有其他情况欢迎反馈沟通。 总之,用医保卡为父母买了点药,不是洪水猛兽,也不是妖魔鬼怪! 在外打拼的年轻人,用自己的钱,为患病的父母、爷爷、奶奶等长辈买点药,这种行为值得点赞!当然如果有可能,能够为父母送上一份保险那是更好的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