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新农村建设经验:江苏

 来来永胜 2017-12-26


  本期【建筑联盟】推荐:住建部汇总整理的浙江、北京、江苏、安徽、广西、贵州、宁夏等省份以村庄整治为重点推进新农村建设的经验材料,其中在科学规划、项目安排等10个方面的做法和经验值得借鉴。

科学规划:坚持符合农村实际,提高可实施性和有用性。

项目安排:坚持从农民需求出发,循序渐进。

建设标准: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投入机制: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和农民主体相结合。

以城带乡:坚持推进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和技术服务下乡。

适用技术:坚持经济适用、绿色生态和乡村特色。

发展生产:坚持村庄整治与促进生产和农民增收相结合。

保持特色:坚持尊重乡土、尊重传统。

组织领导:坚持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强化各级责任。

长效管理:坚持有长效制度、有管护队伍、有资金保障。



江苏省新农村建设经验总结


  江苏现有13个省辖市,下辖100个县(市、区),其中有22个县、23个县级市、55个市辖区,全省共有932个乡镇、349个街道办事处。截至2011年底,全省共有15656个村委会、5947个居委会、近20万个自然村,农村人口约3000万,占全省总人口数的38.1%。2006年以来,江苏省实施了村庄环境整治,从农民最关注、需求最迫切的道路、排水、垃圾收运和环境卫生等方面实施建设整治,并引导农村实事工程其它相关项目重点向试点村庄倾斜,形成了一大批乡土风情浓郁、环境卫生整洁、设施配套适宜的村庄,受到农民的普遍欢迎。具体做法和经验如下:

一、江苏实施村庄环境整治的主要做法

  2011年9月,江苏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明确“十二五”期间全面实施以村庄环境整治行动为重点的“美好城乡建设行动”,把村庄环境整治作为缩小城乡差距、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重要切入点和突破口,全省用3至5年时间完成近20万个自然村的环境整治任务,确保2012年初见成效、2013年苏南提前完成、2015年普遍改善全省村庄环境面貌。

  “村庄环境整治达标率”被列入江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考核体系,规定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县(市、区)村庄环境整治达到省定标准的比例要超过95%。为确保全面完成这一目标,江苏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

(一)细化目标任务

  省政府提出用3至5年时间对近20万个村庄开展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布点村庄突出抓好“六整治”、“六提升”,非规划布点村庄结合实际突出“三整治、一保障”,让老百姓看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现实模样”和小康生活的“崭新环境”。“六整治”是:整治生活垃圾,建立完善“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城乡统筹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到2015年镇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率达80%以上。整治生活污水,突出太湖流域、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等重点区域,优先推进位于环境敏感区域、规模较大的规划布点村庄和新建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到2015年苏南50%、苏中25%和苏北15%的规划布点村庄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整治乱堆乱放,加强村容村貌管理。整治工业污染源,开展小化工、小制革、小漂染等“十五小”企业专项清理整治。整治农业废弃物,提高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到201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规模畜禽养殖场粪便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率达85%。整治疏浚河道沟塘,打造“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村庄水环境,到2013年全省村庄河道沟塘基本疏浚一遍,到2015年全面建立农村河道轮浚机制。“六提升”是:提升公共设施配套水平,推进村庄公共活动场地、邻里休闲场地和健身场地建设,满足村民日常需求。提升绿化美化水平,到2015年苏南地区、苏中和苏北地区村庄绿化覆盖率分别达30%、35%以上。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提升道路通达水平,到2015年全省规划布点村庄道路和行政村客运班车通达率达100%,开通镇村公交的乡镇比例达50%以上。提升建筑风貌特色化水平,充分体现自然地理和历史人文特征。提升村庄环境管理水平,使村庄环境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轨道。“三整治、一保障”是指重点整治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河道沟溏等环境卫生整治,保障农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二)强化工作责任

  省政府成立了由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委农工办、省政府办公厅、财政厅、环保厅、农委、水利厅等18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的省村庄环境整治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省编制了《江苏村庄环境整治五年规划及实施方案(2011-2015年)》,省政府与13个省辖市分别签订《年度村庄环境整治目标责任书》,明确时序目标任务,并将任务层层细化分解。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立了“分片指导、一对一联系”的工作推进机制,制定了《江苏省村庄环境整治考核标准》、《村庄环境整治考核评分办法》、《村庄环境整治工作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等文件。开发了“全省村庄环境整治管理信息系统”,年度计划细化确定的整治村庄详细名单全部纳入信息系统,动态填报整治工作进展,实现网上信息化管理。坚持月度督查、季度通报、年度考核的工作机制,按月统计整治进度、资金筹措使用情况,将村庄环境整治作为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建设、科学发展、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实绩等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加强技术指导

  及时编印了2.5万册《村庄环境整治技术指引》及其续本、《村庄环境整治技术指引》技术指导影片,统一印制并免费发放至所有行政村。广泛开展技术培训,省、市、县累计培训各级业务管理人员和村干部近万人。省和13个省辖市共同聘请14位江苏省首批设计大师作为技术顾问,组织全省百余家甲级规划设计单位对所有县(市、区)实行对口技术支持。工作初期,在全省组织开展了“江苏乡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民意愿调查”,作为制定工作计划的基本出发点。每一个村庄整治方案都广泛征求村民意见,整治工作深入发动村民主动参与;在工作考核中专门开展民意测评和问卷调查,群众的满意度在最终考核结果中占有相当的权重。组织发动全省规划、设计、建设单位和研究机构开展了“江苏乡村调查和村庄特色塑造策略”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古村保护型、人文特色型、自然生态型、现代社区型、整治改善型”等不同类型村庄的整治工作思路,着力保护传统村落,使村庄环境整治过程成为保护、彰显和再塑江苏乡村特色的过程,使江苏乡村呈现多姿多彩的“千村万貌”。

(四)强化经费保障

  省级财政设立了村庄环境整治专项引导资金,出台了《省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整合方案》,在不改变现有管理方式、管理渠道和管理体制的情况下,将2012-2015年中央财政下达和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省级村庄环境整治引导资金、康居乡村建设专项资金等9类涉农资金,集中投向列入整治计划的村庄。2012年,江苏省级财政拨付专项资金11亿元,整合相关涉农资金近40亿元,带动地方财政资金、村集体及社会资金投入近300亿元。引导村民主动投工投劳参与家园整治与维护管理,整治资金不向农民摊派,不增加农民负担。

(五)加强宣传发动

  编印了“建设美好城乡 共创康居家园”宣传海报,组织开展了“村庄环境整治媒体环省行”活动,并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设立“村庄环境整治”专栏。结合国家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创建示范,将省级工作拓展到“特色景观旅游示范区”、“康居乡村乐游农家”创建示范,将具备旅游资源的康居乡村串联成“江苏康居乡村特色游”线路,形成广受市民热捧的周末休闲品牌。联合省妇联、省教育厅举办了以“康居乡村我的家 村庄整治我参加”为主题的全省农村妇女、中小学生携手村庄环境整治活动。

二、江苏村庄环境整治的主要经验及成效

  村庄环境整治是江苏有史以来覆盖面最广、推进力度最大的以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为主题的专项整治行动,给全省农村面貌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提升,为全省农民带来了真真切切的实惠,已经成为“美丽中国”在江苏乡村的生动实践。江苏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所取得的显著成效,关键在于工作中坚持了“六个结合”:

  一是坚持改善环境与促进发展相结合。始终把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作为村庄环境整治的基本任务,使得村容村貌更加整洁、生态环境更加优良、乡村特色更加鲜明、公共服务更加配套,并与提升乡村活力、发展乡村旅游、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等有机结合起来。

  二是坚持服务均等与特色鲜明相结合。按照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要求,大力推进城乡道路互联互通、供水管网“无缝对接”、垃圾统一收运处理、公交一体化运营,加快健全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有效推动了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突出城乡空间特色差异化,使得城市更像城市、农村更像农村,使村庄环境整治同时成为乡村特色彰显的过程,充分体现了乡村产业特点、田园风光、村庄特色和乡土人文。

  三是坚持统一标准与分类指导相结合。确定了环境整洁村和康居乡村两个考核标准体系:15万个一般自然村,通过“三整治、一保障”达到“环境整洁村”标准;4万个左右的规划布点村庄,通过“六整治、六提升”达到“康居乡村”标准。经济基础薄弱的村庄着重通过清除垃圾、河塘清淤、整洁家园,改善环境卫生;经济条件较好的加快提升规划布点村庄公共服务水平,创建一、二、三星级“康居乡村”。在坚持整治标准的同时,坚持因地制宜,尊重原有的村庄历史格局和环境特征,不搞大拆大建;尊重本地的人文内涵和建筑特征,尊重当地村民生产生活特点,避免了村庄整治“城市化”、均一化。

  四是坚持统筹规划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综合考虑村庄条件,统筹兼顾经济社会发展、城乡空间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文化特色彰显等要求,按照村庄环境整治的总体步骤,分类分层分步制定完善了整治规划,突出了规划的龙头作用。初期整治工作的重点选择在交通干道沿线等重要窗口地带,带动整治工作向纵深推进。

  五是坚持政府推动与村民参与相结合。注重强化政府的职责,通过采取政策鼓励、典型示范等措施加大了行政推动力度,形成了巨大的工作合力。工作中注重发挥基层政府的创造性和能动性,充分调动农民群众自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村民积极自觉主动参与整治。

  六是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及时建立了设施维护、道路修护、河道管护、绿化养护、卫生保洁等村庄环境长效管理制度,通过公共财政补助、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村集体经济收入等途径积极筹措长效管理经费,做到有长效制度、有管护队伍、有资金保障。省里制定的考核办法规定,市、县长效管理责任部门必须全程参与整治目标任务考核验收,市、县全域完成整治任务的要办理长效管理工作交接手续,作为省级考核验收的前提条件。省级考核验收将整治成果巩固情况作为重要内容,随机抽取一定比例已通过省级验收的村庄进行“回头看”。

  截至2012年底,江苏共完成6.4万个自然村的整治任务,占全省自然村总数的34.4%,涌现出了一大批环境宜居、设施配套、特色鲜明的康居乡村,规划布点村庄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在江苏2012年公共服务满意度民意调查中,村庄环境整治满意率位居第一,达到87.3%。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