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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的“种子”及其他。

 昵称82154 2017-12-28
小说的“种子”及其他
更新时间:2017-11-09 来源:攀枝花日报
    □召唤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这句农谚,无疑跟农事有紧密的关联。选种、播种、培植、收获……是顺应时令的一种劳作程序,更是自然天成的生物规律。从播种到收获,自然要历经一个艰辛的劳作过程,亦或叫生长周期。那么,就小说创作而言——甚或具体到一部小说的诞生,其“生长周期”无疑类似于一个瓜或一粒豆的生长周期,其间走过的春夏秋冬和风风雨雨,一如无常的人生。
  孕育小说“种子”的土壤
  小说绝不是有了“种子”就能任意生长的。换句话说,无论多么优秀的小说“种子”,都得有一块其依附、生长的地方,亦叫土壤。反之,就是水上无根的浮萍。一句话,小说的“种子”应落在它该落的地方,先天的土质、墒情、气候、天象等等,无不决定了小说“种子”的命运——其实一部小说就跟人一样,是有它不可预测的归宿和命运的。不难想象,如果把两位文坛巨匠福克纳和莫言的写作“土壤”互换一下,怕是不会有前者的《喧哗与骚动》和后者的《红高粱》等作品。所以,什么土壤长什么“苗”,福克纳的写作土壤,注定就是他终其一生的“邮票那样大小的地方”;而莫言的写作土壤自然就是生他养他的那片“红高粱地”。
  福克纳“因为他对当代美国小说做出了强有力的和艺术上无与伦比的贡献”,拿下了1949年的诺贝尔文学奖。他出生在美国奥克斯福小镇,并且一生都在写这个“邮票大的地方”。在他66个生命年轮里,完成了《喧哗与骚动》《熊》《我弥留之际》《押沙龙,押沙龙》等19部长篇小说、120部短篇小说,开创了“乡土小说”叙述的先河。莫言是以“将魔幻现实主义与民间故事、历史与当代社会融合在一起”而获得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无论是其1981年的成名作《透明的红萝卜》,还是荣获诺贝尔文学奖的代表作《生死疲劳》,以及今年10月发表的《故乡人事》等一系列新作,莫言都一直在他出生的那片“红高粱地”里深耕细作。
  如果把福克纳和莫言的小说喻为一粒“种子”的话,那就注定前者的小说“种子”只能在“邮票那样大小”的土壤里生长,同样地,后者的小说“种子”注定只能在那片“红高粱地”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什么是小说的“种子”
  从某种程度上说,一粒“种子”的优劣注定了一株“苗”的成长优劣。由此不妨推断,一部小说的优劣与否,完全取决于其“种子”的优劣。那么,小说的“种子”究竟是什么呢?
  我以为,小说的“种子”是自“土壤”中孕育、派生的,正所谓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如果靠“移栽”或“温室”硬性培植出来的“种子”,即便能生根、发芽、开花,终究也会因“水土不服”,要么“胎死腹中”,要么“昙花一现”。说白了,小说的“种子”有着它与生俱来的生命属性和基因血统。一部优秀小说的横空出世,绝不是空穴来风,而是作家历经痛苦的反复酝酿、构思、写作、到最终出版(发表),其过程跟一株植物一样,要历经选种、育苗、培植到成熟挂果。
  在中国文坛,由一粒“种子”苦修为一棵“大树”的成功范例不乏其人。譬如陈忠实和他的长篇小说《白鹿原》,可谓典范。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陈忠实发表了一批如《信任》《康家小院》《初夏》《蓝袍先生》等优秀的中短篇小说,其中《信任》获得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鲁迅文学奖前身)。可是,那时候的陈忠实,总是不满足于眼前的成就,他做梦都立志要写一本死后“垫棺做枕”的长篇巨制。也就是说,陈忠实初涉文坛,心头早就埋下了一粒“种子”,这粒“种子”,自然是在他近50年人生阅历中精心“挑选”、苦心“培育”的,最终,这粒“种子”在他心中渐渐“生根”“发芽”,以至于让他隐退生他养他的故居,倾其半生的生活储备和文学才情,去“寻找属于自己的句子”和梦。陈忠实将自己几十年的生活经历、生命体验和哲学文化思考投注在《白鹿原》中。1996年,《白鹿原》荣获第四届茅盾文学奖。“由作品的深度和小说的技巧来看,《白鹿原》肯定是大陆当代最好的小说之一,比之那些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小说并不逊色。”这样的赞誉陈忠实担得起。
  什么“种子”出什么“苗”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喝湘西水长大的沈从文,尽管后来流离异乡,辗转多地以写作谋生,但他始终没有忘记生他养他的那方水土,他笔下的人物仍是像湘西水一样清澈水灵的“翠翠”们。沈从文气韵别致的小说,宛若一股清新的涓涓山泉,浸润了中国文坛,自然,首当受惠的是湖南的一批作家。如古华的《爬满青藤的木屋》、叶尉林的《蓝蓝的木兰溪》、谭谈的《山道弯弯》、彭见明的《那山 那人 那狗》、蔡测海的《远处的伐木声》、何立伟的《白色鸟》等其人其作品,无疑都是由“种子”决定“苖”(作品)的典型代表。
  诚然,小说的“种子”固然重要,但由小说的“种子”繁衍出的除了“苗”以外的东西,尤为重要。汪曾祺说“写小说就是写语言”,陈忠实写小说就是在“寻找属于自己的句子”,还有的说“写小说就是写人物”“写小说就是在写故事”……在我看来,一味地追求一个“好故事”,故事往往会“伤”了小说的内核;再好的“语言”,只不过是一袭美丽的外衣;再鲜活的“人物”,也得灵魂来支撑。好小说,绝不是流水作业似的完美无缺的“工艺品”,相反地,应该是带有指纹、温度、气味甚或有瑕疵及粗糙质地的东西。多年的写作经验告诉我:好小说,就跟到地里“拔萝卜”一样,不仅要“拔出萝卜带上泥”,还要一气儿连带出一些草屑、碎砾、蛐蛐、蚯蚓、蚂蚱……以及这些东西发酵、氤氲出来的若有若无的混沌气味。这些旁生出来的东西,全然是意外“偶得”或“闲笔”,甚至是半道上杀出的程咬金,却让小说“节外生枝”地有了令人迷醉的气场、风骨与品相。
  由此,我不由联想到另一个关于小说创新的话题。那是五年前的一天,在首届“湖北重大题材长篇小说扶持”会上,武汉大学教授、著名评论家於可训略带调侃的口吻说:名家“瞎折腾”就是“创新”,无名者“创新”就是“瞎折腾”。此话即出引得会场一片哗然。接着,於又指着在场的方方说:像方方这样的名家、大家,怎么“瞎折腾”都是“创新”,为什么?因为她出名了。而无名小卒你再怎么“创新”,都是“瞎折腾”,都是枉费心机。这席话,自然是活跃气氛,却无意道出了当今文坛的世道人心,道出了小说“创新”是一把双刃剑的尴尬境地。殊不知,小说创作,不“瞎折腾”或“创新”,怎会有出路?刘震云也说:“要想让你的小说成功,得走两个极端,要么题材极端(别人没有写过的),要么写法极端(别人从没这样写过)”。否则,千千万万的写作者,即便写到死,也不过是看不到第一缕曙光的“跟屁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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