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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权的衍生物 番外篇(四)无法掀起波澜的“宋宦”(12)宦官篇

 金色年华554 2017-12-28

        宋太宗赵光义

唐亡之后,五代十国是历史上典型走马灯更换的时期,是一个没有稳定王朝的时代,也是中国历史上混乱的时期。五代十国实际上是唐朝后期藩镇割据局面的延续。直到960年,赵匡胤发动陈桥兵变,黄袍加身,建立北宋,才结束了这种割据、混战、王朝不稳、社会混乱的局面。

纵观整个宋朝,大部分历史大家所提及宋朝,纷纷摇头表示宋朝乃汉唐宋明清中最弱的一个,也是政治上相比其余四个毫无建树的朝代。统治者为了加强中央集权,避免重蹈覆辙前朝亡国的教训,确定文武分途、以文治国、以文制武的政策。这种重文轻武的制度从而形成了宋朝保守、狭隘和文人政治的特点,这始终是贯穿在两宋终始。

虽然整个宋朝在保守且毫无建树地运作着,但是对此唐朝,至少在外戚和宦官两大群体中未出现过像前朝那样庞大成势的祸乱。因距离晚唐不远,前朝的宦官为乱,废立杀害皇帝的往事,时时刻刻还挂在宋朝皇帝的脑袋里。因此宋朝对于宦官群体无论是在人数上还是在官位上都大肆限制。即使宋对宦官加以信用,只不过是利用此一政治势力去制约彼一政治势力,而官自身也在被防范之列。从皇权本身出发,赵氏皇权一直都以前朝为鉴,从各个角度加以限制。

看看《宋史·列传·二百二十五》记载我们便知其中的渊源,经概括为七点:

其一,严格控制宦官群体。

“太祖初定天下,掖庭给事不过五十人,宦寺中年方许养子为后。又诏臣僚家毋私蓄阉人,民间有阉童孺为货鬻者论死。去唐未远,有所惩也。”

宋史关于宦者的记录,开篇便说道宋太祖对于宦官群体数量的限制。唐太宗时期为了防宦官势力膨胀,把宦官总数控制在1000人以内,但宋太祖比唐太宗要求更严,他强调宦官“自有定员”,不得超过50人,直接缩减了20倍。且规定宦官年龄在30岁以上,又无养父,才准许养子1人作为继嗣。这种办法是宋朝皇帝为了控制宦官群体发展而采取釜底抽薪的办法。

其二则是权相士人制约:

“真宗欲以刘承规为节度使,宰相持不可而止。中更主幼母后听政者凡三朝,在于前代,岂非宦者用事之秋乎!祖宗之法严,宰相之权重,貂珰有怀奸慝,旋踵屏除,君臣相与防微杜渐之虑深矣。”

宋朝对于宦官升职一事把控颇严,这种现象源于宋朝文官当政的政策,若是皇帝想册封某位宠爱有加的宦官,也会遭到以宰相为首的文官群体的阻止,谓之“祖宗之法严,不可违背。宰执大臣只不过是与宦官对立的士大夫这一政治集团的代表,其它士大夫对宦官的态度也大都如此。”即使是换了角色,文官推荐某位宦官,可此时的皇帝又会大肆阻止,如《宋史》有则宋太宗的记载:

朝议赏功,中书欲除宣徽使。太宗曰:'朕读前代史书,不欲令宦官预政事。宣徽使,执政之渐也,止可授以他官。'宰相力言继恩有大功,非此任无足以为赏典。上怒,深责相臣,命学士张洎、钱若水议别立宣政使,序位昭宣使上以授之。

即使在太平兴国五年之时镇压王小波、李顺起义有功的宦官王继恩,中书刚开始推荐封赏他为宣徽使,太宗先是表现为大怒。而后调整宦官职位,特置宣政使一直来封赏王继恩的,其用心则在于显示宦官有别于文臣、武将。

这从而又引申出了宋朝宦官被限制的第三则制度,设立宦官阶官。

北宋内臣阶官从较低级的贴祗候内品到较高级的东头供奉官(后改称供奉官),共有11阶。而在东头供奉官上更高级的阶官又有从较低级的皇城使到最高级的延福宫使,凡6阶。那么特此于王继恩的宣政使则属于高级官阶的宦官。即便是特设这6层高级官阶以图区分身份,伴随这官职而出的另一道圣旨是“临时用例,取旨改转”,这说明这些官位可以随时更改。只有对国家有极大功劳的人才能胜任东头供奉官以上的六阶职位,普通宦官根本与此无缘。

四则由第三加以衍生,压低宦官品级。

我们在初高中的历史课本中谈到宋朝的特点通常用“冗官、冗兵、冗费'总结,宋朝是极其重视科举选官的,大量的官员挤入政治系统,宋王朝设立繁复的官僚体制和晋升体系。文臣、武将都有一定的升迁年限,唯独宦官不能照此办理。我们知道在唐代初期,唐太宗为了压抑宦官的,要求内侍省不置三品官,内侍最高官为从四品上。

但到北宋初年,内中高品都知(主要掌宫廷内部侍奉事务)、押班(朝会时领班)为宦官最高官,不过是正六品;到景德三年(1006)五月增设的入内内侍省都都知,号称内臣之极品,也不过是从五品,其品阶仍低于唐代初期的内侍。按照北宋初年的规定,宦官要升任押班以上的官职,必须具备以下4个条件:内臣旧制须经边任五年,又带御器械五年,仍限五十岁已上及历任无赃私罪,方预选充押班等。至于宦官授官,宋真宗以前不过观察使,宋真宗以后不过节度观察留后即承宣使。到大观二年(1108)五月,童贯才成为北宋历史上第一个宦官节度使。由此可见,北宋初年位及最高官品的宦官,其工作本质仍旧属于日常的内部侍奉,决不可能有机会插手朝堂的权利。

由于品位极低,俸禄也好不到哪儿去,因此第五则是降低宦官俸禄。

而从官位俸禄方面说,北宋都知、押班的月俸钱为25贯(折合现在人民币8725元,一贯=349元,计算方式详见注1),只能同当时的县令相比较,河南洛阳县令为30贯,万户以上县令为20贯,宦官最高官虽高于后者,但低于前者,而当时的宰相月俸禄为300贯,较之与前朝当权宦官差距真是一落千丈。据此,当朝宦官一无官位大权在手,也无法凭借俸禄贿赂他人,以成“群争”。

说及群争,我们可能会想到,此时的宦官虽无官阶独自成“宦派”,鉴于宋朝的官僚群体的繁复,他们可以借助“他群”以谋其利,毕竟与皇权相伴,朝夕侍奉的还是宦官。但是,宋朝皇帝怎么可能忘记这一点呢,于是有了防患宦官专权的第六则,《宋史》记载有二:

“或有不得已而差出外方,止令干一事,不得妄采听他事奏陈。”


“内臣出入宫掖,若与宗室联姻,非便。”且“诸内侍官辄与外朝官非亲戚往来,或出谒接见宾客者,并流二千里。”

第六则限制因此是:一来宦官的活动受到某些限制,二来宗室不得与内臣之家为亲,显然防止宦官与宗室串通一气,危及皇权。

你以为以上六则就算严控得滴水不漏了,其实不然。

最重要的第七则限制其实在压低官品之中提及过,这些官宦虽然有特设官阶以供封赏,但是此类官位绝不允许“掌机密”。

在前章我用“典兵与政”为题,其主要目的说明唐代后期宦官得以专权,是由于最高统治者让他们掌机要、典兵权、任监军。北宋初年的情况是:通进、银台司隶枢密院(通进司的主要职现是领天下章奏案牍及文武近臣奏疏进呈,而银台司的主要职责则是掌抄录天下奏状案牍事目进呈并发付有关机构检查,这些职责都事关朝廷机密),凡内外覆奏文字必关二司,然后奏御。外则内官及枢密吏掌之,内则尚书内省箱其数以下有司,或行或否,莫得而纠察也。由此可见,当时的宦官仍在通过通进、银台司,打听朝堂机密。

于是在宋太宗在淳化四年(993),任命文臣向敏中、张詠为同知通进、银台二司公事,并改变了二司的隶属关系。其主要目的之一在于避免“内官”即宦官预闻机密。

以上七则宋室通过种种限制以打压宦官专权现象,牢牢稳固皇权的措施,可见贯穿整个唐中后期的阴霾和恐惧仍萦绕在宋朝皇帝的脑中。可是再完美的制度,总会有纰漏,就像钱穆先生说的“再好的制度也是靠人去运作。”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制度之下总会出现特例和纰漏,比如说以内掌机密而于史有名梁师成,或是独掌兵权的童贯,总能出乎意料地出现在史册里,就如同那句“改撞的南墙和该跳的坑,一个都少不了。”人如此,国亦如此,该来的始终是逃不掉。

(注1:按照黄仁宇先生在他的《中国大历史》中基本以黄金的价格作为基准来换算的,他基本是依据1两金=10两银= 10贯这个假设:

从而我以今天(2017年11月4日)国际金价(1270美元/盎司,一盎司=28.3g,故为44美元/g,结合今日汇率6.6计算,金价为RMB290/g),以此来推算宋朝1贯铜钱今天的价值的。一般朝代1000文钱为一贯,等于一两银子,但是宋朝却不是这样的,宋朝的货币比较乱,相对于明清两朝“银本位制”来说,宋朝属于“铜本位制”,但其中夹杂着铁钱还有铅锡钱同时流通,还有各个地方私制铜钱,参差不齐,所以我们在这里姑且将宋朝以2000个铜钱(2贯)折银一两计算,即1贯=0.5两银=0.05两金,而宋代1石合92.5宋斤,一市斤有16两,所以宋代的一两为今天的40克。故1贯=2g(0.05*40)金,相当于1贯为RMB580元;

若按照米价计算:

宋代一市斤是640克,宋代一石合92.5宋斤。因此一石大米就有59200克,即59.2公斤。北宋末年宋徽宗期间大约每石一贯左右,如果按现在大米价格每公斤2元来计算,宋代一石大米59.2公斤合118元,也就是一贯铜钱合118元人民币。

以以上两个基准均值来算取宋朝1贯钱折合现在人民币则为:(580+118)/2=34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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