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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目惊心的明初“空印案”

 南海老强 2017-12-29
  读明史,在洪武年间发生的“空印案”是与“胡惟庸案”、“郭桓案”、“蓝玉案”齐名的案件,也是中国古代史上最大的冤案之一。
  要了解空印案,首先要了解什么是“空印”。
  “空印”,就是在空白信笺或文册上预先盖上印章,需要用时,再填写上具体详细的内容。这种预先盖好印章的信笺或文册,统称之为“空印”。“空印”早在元代就已经有了。洪武建元以后,相沿未改,也一直未被朝廷明令禁止过。
  按明朝规定,每年各布政司、府、县都要向户部(相当现今的财政部)呈送钱粮及财政收支、税款账目。这其中,户部与各布政司、府、县的数字都要完全相符,分毫不差,才可以结项。如果有一点儿对不上,整个文册便要被驳回,立即作废,须重新填报。并且呈送人还要返回原地方,盖上原衙门的印章才算有效。这种做法带来了很多不便。于是,官员们在实际运作中为了少一些折腾,便宜行事,在进京(南京)时就携带多份盖好了本地公章的空白报表,以便在与户部反复核对数字时,一旦需要返工,就可以在京城就地填报,省去了不少麻烦。
  造成“空印”的原因,是当时没有先进的通信、交通工具,更没有像现今的电子邮件和特快专递。据说最远的省份来回一趟京城(南京),需要一两个月甚至更多时间,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苦不堪言。于是就出了这个对各方都有利的“空印”招数,并为各方所默认接受。
  一人为之,众人仿效,空印文册在明初一时大兴。全国除了皇帝朱元璋以外,上至宰相,下至百姓,无人不知道这件事情。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洪武九年(1376年),“天下考校钱谷策书,空印事起”,当朱元璋知道这个秘密后,觉得至高无上的皇权受到了极大的轻视,认为这是官员相互勾结、徇私舞弊的惊天大案,于是这位缺少财政财务常识的皇帝,龙颜震怒,一声令下,要将全国13个布政司、153个府、234个州、1171个县的大小官员,不论清贪良莠全部治罪处死,罪名是“欺君”;副职以下官员打一百棍,充军流放。“凡主印者论死,佐贰以下榜一百,戍远方”。
  一时间,黑云压城,人人惊恐,即使是“丞相御史”,也不敢进谏。这就是“空印案”。在整个“空印案”中,被处死的主印官和被杖一百大棍后,再被充军到边远地区的副职官员竟达数百人之多。
  户部对地方政府报表的审核,是当时朝廷规定的制度。执行制度“没有任何借口”,必须无条件执行。制度执行中有困难、有弊端,也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程序,审批认定后方可“变通”,决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否则即是违规,违规则必受惩罚。
  朱元璋大概从历代王朝的兴衰史中,吸取了主弱臣强、皇帝当傀儡、朝纲紊乱等的亡国教训,对“空印案”中的官员无视朝纲、不请示、不抵制、自作主张异常愤怒,处理起来自然更不会心慈手软。
  据明史载,在处理“空印案”中,其中有一些深受百姓爱戴的好官也被稀里糊涂地杀掉了。比如方孝孺的父亲方克勤,时任山东济宁知府。此君平素生活节俭,一件布袍穿了十几年,每日三餐,有两餐以一盘素菜下饭。而当地百姓则在他的任期内,号称富足。于是,百姓们不愿意这位知府调离,自发地作歌传唱挽留。歌曰:“孰罢我役?使君之力;孰成我黍?使君之水。使君勿去,我民父母。”结果,这么一个好的已经卸任的父母官,竟也被朱元璋不由分说地杀掉了。
  从财务管理学角度来看,这“空印”确不可小视。因为,户部是中央政府的财政主管机关,地方政府每年向户部缴纳钱粮税款,户部再根据各地方政府的实际需要,下拨钱粮税款,也就是现在所说的“收支两条线”。这样一来,户部、各地方政府则分别充当了中央政府的会计(管账)、出纳(用钱)的角色。试想,如果户部、地方政府的某些官员相互勾结,亦即会计、出纳相互勾结,行贪污冒领之事,则易如反掌,“空印”无疑给了他们一个可乘之机。且报表审核过关,中央、地方政府二者账务相符,谁能轻易地发现破绽?
  从史料中我们不难看出,朱元璋在定都南京后,对各级官员始终保持了高度的警惕,与“不听话”的官员展开了“殊死搏斗”。“空印案”期间,虽然没有发生贪污冒领之事,但并不能保证永远不会发生或不发生类似案件。朱元璋虽然把这个财务漏洞、处于萌芽状态的风险消除了,但官员们贪污花样不断翻新,仍不乏铤而走险者,“空印案”后爆发了更大的户部侍郎郭恒贪污案,史称“郭恒案”,就有力地证明了这一点。“空印案”折射出的是朱元璋以重刑惩贪杜弊、整饬吏治的思想,在刚刚建立的明初是有其重要意义的。
  (作者:徐廷华,江苏省作家协会会员、江苏省杂文学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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