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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口径:【湖北国税】湖北省营改增问题集

 jialing147 2017-12-30

第二部分  金融业

8.证券公司取得的投资者证券账户资金存款利息属于免税收入还是不征税收入?

根据有利于纳税人原则,投资者在证券公司开立证券交易账户并存入资金,证券公司将资金存入银行并取得银行支付的存款利息属于不征税收入。

第三只眼:看来证券公司得到了“便宜”还不够,还要得到不征增值税的利益优惠,真得到了,其实也未尝不可,如果认为这是投资人的不征税,结果投资人的东西由证券公司得到了,也算为利得,说得过去,只是要解释为证券公司的服务收入的延伸,征税,也可以说。

9.典当公司的赎金收入如何缴税?

典当公司提供的典当服务属于贷款服务,其收回的赎金超过发放当金的部分属于利息收入,应当缴纳增值税。

第三只眼:符合基本理解。

10.集团公司资金实行集中管理,内部使用后产生的利息收入,能否按照统借统还业务免征增值税?若不能免税,该如何缴纳增值税?

集团公司资金实行集中管理,内部使用后产生的利息收入不符合统借统还业务免征增值税的条件,对产生的利息收入应该按照“贷款服务”征收增值税。

第三只眼:没有统借、统还,只是内部流转,且是不同增值税纳税人之间的流转,那也是贷款服务。要注意有没有轧差结算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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