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南北朝-南陈|建康保卫战成为转折点,陈霸先称帝建陈,年号永定!

 半城湖之缘 2017-12-31

华夏皇帝漫谈之陈武帝陈霸先

公元554年九月,西魏发兵突袭江陵,王僧辩未及时救援,梁元帝萧绎被杀。陈霸先便与王僧辩商议,迎立梁元帝第九子萧方智为帝。但是,北齐高洋想趁梁国破败之时前来瓜分,于是又送箫渊明回建康当皇帝,想以此使梁朝成为齐的附庸。开始王僧辩不同意,不过后来迫于北齐出兵施压,他也就顾不上陈霸先的劝阻,于公元555年迎立箫渊明为帝,改立萧方智为皇太子。

陈霸先由此与王僧辩产生了矛盾。九月,陈霸先在京口起兵,突袭建康,杀死王僧辩。箫渊明见状,知道自己的皇帝位是保不住了,于是主动逊位。十月,陈霸先扶持萧方智复位,改元绍秦。萧方智复位后,任命陈霸先为大都督,总摄梁朝军国大事。

王僧辩死后,他的余部先后起兵反陈霸先。吴兴刺史杜龛与义兴太守韦载以及王僧辩的弟弟、吴郡太守王僧智等都据城抗击陈霸先。陈霸先派部将周文育进攻义兴,出师不利,吃了败仗。韦载乘胜在城外据水立栅,与周文育对峙。陈霸先于是亲自东征,两天之内就把韦载在城外设的水栅拔去。然后,陈霸先派韦载的族弟劝降了韦载。

就在陈霸先离开建康不久,谯、秦二州刺史徐嗣徽和南豫州刺史任约突然投降北齐。在北齐的支持下,徐嗣徽、任约就率5000兵偷袭建康,占据石头城,与留守台城的侯安都形成相持局面。十一月,北齐派5000兵渡江占据姑孰(今安徽当涂),支援徐嗣徽、任约。不久,北齐又派安州刺史翟子崇、楚州刺史刘士荣、淮州刺史柳达摩领兵万人从胡墅(今江苏南京长江北岸)渡江,向石头城宋三万石米,千多匹马。

面对北齐咄咄逼人的气势,陈霸先采纳了韦载的建议,先派周铁虎夜袭胡墅,烧毁北齐船只千余艘,断绝敌人粮道;然后派人在大航(今南京镇淮桥东)修缮侯景故垒,派兵据守,保障与东部联系的运输线。齐军也在仓门、水南设栅栏据守。过了几天,陈霸先亲自率领精骑,大败徐嗣徽。徐留下柳达摩守石头城,与任约去采石迎接北齐援军。

十二月,侯安都率水军攻破徐嗣徽栅栏,俘获数百人。陈霸先又在治城架起浮桥,渡河攻北齐仓门、水南两栅,大败齐军。徐、任二人引北齐水陆兵马一万余人想进驻石头城,被陈霸先派兵所阻,只得驻扎江宁浦口。不久,陈霸先派侯安都率水军对徐、任驻军进行了猛烈攻击,迫使徐、任败逃。这样,石头城只留柳达摩一人孤守。陈霸先召集水陆各军,四面围住石头城。最终因城内无水,柳达摩只得派人向陈霸先求和,但是要求陈霸先送其儿子作为人质。建康朝臣急欲讲和,陈霸先无奈只得同意。

打退北齐的大规模进犯之后,陈霸先相继讨灭了东扬州刺史张彪、江宁令陈忠嗣、黄门侍郎曹郎和岭南的萧勃等反叛势力。

公元556年三月,北齐不顾讲和之信,派大都督萧轨与徐、任合兵10万,进军梁山。陈霸先早有防备,侯安都、周铁虎都在此驻军,因此齐军遭到惨败,退往芜湖。陈霸先又调定州刺史沈泰前往梁山协助侯安都守御。不久,陈霸先亲自到梁山巡视。安都侯趁着北齐不敢进逼的机会,率精骑袭击了齐行台司司马恭,大获全胜,得数万俘虏。齐军心怯,于是就致书梁朝,称只要交还箫渊明就退兵。陈霸先答应了,但是没过几天,箫渊明就“疽发背”死了。得知这一消息后,萧轨感到被侮辱了,第二天就发兵走旱路,直逼建康。陈霸先立即召还梁山各军,在建康做好防御准备。由此,空前激烈的建康保卫战打响了。

一开始,陈霸先趁齐军主力未到,还没有立足脚跟,率兵给先到的齐兵沉重打击。但是随着齐军主力陆续到达,陈霸先在兵力上处于劣势。于是,他暂避齐军锋芒,且战且退,不断用游骑骚扰齐军的补给线。过了不久,陈霸先就发现自己到了退无可退的境地,南、北、东三面都出现了敌军,建康被包围了,形势十分危急。但天无绝人之路,此时江南的梅雨季节来临,连日大雨不断,城外的齐军一来没有熟的东西可吃,再者要时刻提防陈霸先偷袭,士兵得不到休息,整日站在水中,脚趾都泡烂了,精神上更是疲惫不堪。而城内陈霸先军队在高处,又经常调换,得到了很好的休整。

陈霸先抓住这个时机,亲自率军一鼓作气对齐军发动进攻,最终大败齐军,并俘获齐军主帅萧轨。建康保卫战的胜利使陈霸先威名远扬。敬帝萧方智封陈霸先为中书监、司徒、扬州刺史,晋爵为长城公。公元556年九月,萧方智又进陈霸先为丞相、录尚书事,镇卫大将军、扬州牧、义兴公。自此之后,陈霸先集朝廷军政大权于一身,萧方智完全成了傀儡皇帝。第二年九月,陈霸先又进位相国,总百揆、封陈公,备九锡之礼,陈国设置百官,俨然如皇帝一般。十月,陈霸先再晋爵为王。在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后,陈霸先废敬帝萧方智,代梁称帝,建立陈朝,定都建康,年号为永定。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