态度,就是个体对待他人或事物的稳定的心理倾向,包括认知、情感、意向三个方面。对态度的理解主要是从四个方面展开。态度是一种内部状态。态度是一种行为选择状态。态度往往表现为对一些类型行为的趋向与回避、喜爱与厌恶、接受与排斥等。它决定人们愿意不愿意去完成某些任务。态度是学习的结果。纯生物学意义的人是无所谓态度的,只有在与他人、群体、社会相互交往的活动中,人们才可能形成一定的态度,并根据情况的变化而改变自己的态度。因此,态度是通过经验组织或学习而产生的。态度具有导向性。态度一经形成,就会对后续信息的加工起着方向性的引导作用,指导着后续信息的感知、过滤、加工和提取,从而影响个体的社会行为。 基本信息
定义态度是人们在自身道德观和价值观基础上对事物的评价和行为倾向。态度表现于对外界事物的内在感受(道德观和价值观)、情感(即“喜欢-厌恶”、“爱-恨”等)和意向(谋虑、企图等)三方面的构成要素。 首先,态度是主体对客体(他人或事物)的一种反应倾向,它对主体即将采取的行为具有指导性和动力性的影响。其次,态度是一个复杂的心理活动体系,由认知、情感和意向三个因素构成,缺一不可。 态度,是对具体的对象或主张的肯定或否定的情感反应。态度具有许多种心理功能。它们是工具性的(我们都喜欢看到符合我们需要的事情,还会促使这种态度产生),知识性的(产生于我们认识世界和我们生活的需求),也可以是价值表现性的和社会顺应性的。 概述 态度指个人对于特定对象的肯定或否定的内在反应倾向,是个性倾向性的表现。态度是有对象的,它总是针对某种事物的;态度具有评价性,它意味着是否赞同该事物;态度具有稳定性,它是一种对事物比较持久的而不是偶然的倾向;态度是个体内在的心理状态,往往不能为别人所直接观察到,但它最终会通过当事人的言行表现出来。 概念 态度是人们在自身道德观和价值观基础上对人或事物的评价和行为倾向。态度表现于对外界人或事物的内在感受(道德观和价值观)、情感(即“喜欢-厌恶”、“爱-恨”等)和意向(谋虑、企图等)三方面的构成要素。具体反映过程为内心的认知、认可、服从、反对、迷茫、不安。激发态度中的任何一个表现要素,都会引发另外两个要素的相应反应,这也就是感受(道德观和价值观)、情感(即“喜欢-厌恶”、“爱-恨”等)和意向(谋虑、企图等)这三个要素的协调一致性。一般来说,态度的各个成分之间是协调一致的,但在他们不协调时,情感成分往往占有主导地位,决定态度的基本取向与行为倾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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