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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10 学人自述】冯莎:当代艺术研究实验原理

 天和图书馆21tc 2017-12-31




我之所以对当代艺术感兴趣的另一个原因与我做博士论文时的体会有关。我的博士论文是对当代旅法华人艺术家的研究,田野工作在法国完成。当时最大的感触是,我很难用文字的东西去描写艺术。我觉得可能与文字、语言相关的表达和艺术的表达的确在基本逻辑上存在差异(这一点我认为列维-斯特劳斯仍然有效,当然这取决于怎么理解他),通常我们容易看到它们的表现方式和效果是不一样的。这让我思考艺术的本体,到底什么东西叫做艺术?人类为什么需要艺术?如果文本不足以研究艺术,那么用艺术来研究艺术行不行?于是,我选择了本身即作为一种研究实践的当代艺术作为实验途径。当代艺术的范畴非常广,它面临的很多议题都与人类学极为相似,在工作方法上也有诸多共识,比如做田野,当代艺术家大多不说做作品,而是说做实践、做项目或者做研究,这些都使得人类学对当代艺术的研究成为可能,在实际操作层面上也具有可行性,不难找到可切入的角度。


更为重要的是,我发现当代艺术家对世界变化的反应及其问题意识十分敏锐,经常超越了我们这些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学者。而他们的反应方式又相当自由、天马行空,可以用各种各样的形态去表述,也敢于提出假设和问题,而不是像学者一样受困于一种学术生产的惯例,比如我们写一篇文章,需要大量的证据、引文,或者对一系列理论进行回顾及回应,以彰显我们所言非虚;事实是,我们明明在生产知识但却不能承认知识的生产性,而要将合法化的过程自然化。当然,艺术必定受制于其他惯例,但它始终追求自由,这使得艺术自身蕴含巨大的能量和张力,这一点在当代艺术中尤为明显。由于艺术家熟稔社会文化理论与知识生产策略,研究当代艺术时,人类学家与艺术家的关系被真正拉平,人类学家很容易遭受质疑(或被狠狠diss),使得人类学的反身性也被充分激发出来。换言之,虽然人类学在“写文化”之后反思了人类学及其对象的关系,强调“共同生产”,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人类学家仍然掌控言说的权力,这一点在当代艺术研究中被真正改变。所以我觉得,当代艺术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并且人类学能够去研究、还能对人类学理论有所突破的领域(而不是“XX人类学”分支)。


不过,做当代艺术研究给我造成的困境也是因为它的领域太广泛了。当我说我做有关当代艺术的人类学研究时,大家可能会问,你做当代艺术的什么?或许大家期待一个关于分类的回答。由于当代艺术的形态不太一样,这个问题就变得难以回答,比如我不能说是音乐、舞蹈或其他媒介,媒介分类对它不适用,我也不能说是人群、作品还是政治、经济、制度,因为它们共同构成当代艺术实践的显在因素。但是这样的提问会让我有意识地去想这个问题,我发现我的回答很多时候取决于对象。其实做其他研究也存在这个问题,但研究艺术使这个问题更加突显出来,我想这正是艺术的效果。如果提问的是人类学家,那么我根据他的思路,大概会说,我做的是某个地区某个艺术家群体的某个活动;当与艺术家谈论这个问题时,可能我会说,我做的是某类在地项目,或者当代艺术实践中跟“人类理论”有关的某些问题。之所以称之为“人类理论”而不叫人类学理论,是因为人类学家经常自认为有些问题是人类学家所讨论的问题,但是对艺术家来说,这并非是人类学家发明或独占的问题,而是各种知识都在讨论的问题。这也是做当代艺术研究对我的一个启发。


刚才我听很多老师谈到,他们可能是从其他的知识背景和角度,例如医学,发现了人类学研究的贡献。我的自省过程正好相反,或许因为是人类学背景出身,我反而乐意跳出人类学,比如从艺术中看到人类学研究的困境,并希望吸取艺术的经验。我们都说,好像看上去人类学家最了解世界,人类学的理论能够解释很多问题,但是反观之,人类学能从其他学科学到什么?在学科的交流中,是什么凸显了人类学的不可替代性?这也关乎我们后面将要讨论的,到底什么样的理论叫做人类学理论。就艺术研究而言,我认为人类学要对艺术本体有所阐释,而不是将其作为一个与其他社会文化事项别无二致的例子。在这个意义上,并非所有以某种艺术为话题的人类学研究都叫做艺术人类学研究。同理,艺术的特殊性或许产生研究方法上的要求,例如“艺术民族志”,但并非凡是以某种艺术为话题的民族志都叫做艺术民族志。


上世纪90年代,美国的当代艺术界有一个现象,按照Hal Foster的话说,叫做艺术家嫉妒人类学家,用人类学的理论和方法来做艺术成为时髦。时至今日,至少我的一个焦虑是,人类学家似乎必须努力进入其他领域,变成其他某某学家(或某某分支人类学家?),或化身为如今流行的“斜杠青年”。我也训练自己用艺术家的方式或艺术的思维来看待世界,这种方式会带来更为直接的体验,使一些莫可名状问题变得简明。我目前正在尝试的一个进路是合作实践,与前面提到的用艺术研究艺术的设想和实验有关。鉴于当代艺术越来越偏向于实践这样一种状态,如果更加难以用过去的研究方法来呈现,诸如史学、文本化的艺术批评等,那么以超越本文的、多感官的实践研究实践或许是一线生机;但合作实践并不是只用来研究艺术,它所面对的是整个人类经验。


    与艺术家一起工作,通过艺术体悟人类学,使我的工作充满刺激与挑战(以后有机会再向大家汇报)。这一尝试需要克服很多制度上的问题,比如,我们能不能接受让人类学家去做一件艺术作品或一个艺术实践,并将其视为一件人类学作品?而人类学家在做作品时,对象是艺术家还是人类学家?此时人类学家是人类学家还是艺术家?之所以它们成为要克服的问题,究其原因,至少有一点非常重要,即“社会/文化”原因(参见张志培的学术自述),具体不在此展开讨论,这就回到了我们人类学本身的一个视角。在国内,除艺术学之外,我们很少直接去讨论艺术,人们也不认为艺术是一种必需。我们笼统地把艺术纳入文化、文艺,却没有像对待文化其他事项那样对待艺术,我们还没有把它当作一种对世界的感知方式或者一种世界观的总体呈现来讨论;包括最基本的,艺术与文化究竟是怎样的关系,也有待进一步说明,这些都是本体问题。对任何艺术的研究,都脱离不开对艺术本体、艺术总体的关照,也始终与人类学的基本认知及整体系统相关联,这是我所理解的人类学的艺术研究(而不是将艺术客体化的艺术人类学),也是我想要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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