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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头记》中的“移花接木法” 宝钗是柳蕙兰的重要分身

 風荷 2018-01-01

《石头记》第二十回写道:在过正月十五灯节时,宝玉独见麝月一个人在外间房里灯下抹骨牌。宝玉笑问道:“你怎么不同他们玩去?”麝月道:“没有钱。”宝玉道:“床底下堆着那么些,还不够你输的?”麝月道:“都玩去了,这屋里交给谁呢?那一个又病了。满屋里上头是灯,下头是火。那些老妈妈子们,老天拔地,服侍一天,也该叫他们歇歇;小丫头子们也服侍了一天,这会子还不叫他们玩玩去。所以让他们都去罢,我在这里看着。”宝玉听了这话,公然又是一个袭人。”对于麝月的一段话,脂批写道:“全是袭人口气,所以后来代任。”

仍是同回,写了晴雯与麝月的一段口角,针对他们的口角,戚序本有夹批曰:“闲上一段儿女口舌,却写麝月一人。在袭人出嫁之后,宝玉、宝钗身边还有一人,虽不及袭人周到,亦可免微嫌小敝等患,方不负宝钗之为人也。故袭人出嫁后云‘好歹留着麝月’一语,宝玉便依从此话。可见袭人虽去,实未去也。”

上面这两段内容,是说明袭人也好,麝月也好,其背后所隐写的是同一人——柳蕙兰。从小说看,袭人出嫁后,由于麝月还在,因而才有“虽去,实未去也”的说法。《石头记》中的这种写作方法,称作“移花接木法”。这实际是说曹雪芹在穷困潦倒后,袭人原型柳蕙兰始终伴随着他。所谓袭人嫁蒋玉菡。蒋玉菡的谐音即:降生时,将玉含在口中——也就是宝玉,其所隐写的正是曹雪芹。

正是上述原因,第二十回在当日吃茶,茜雪出去了一段处,庚辰本畸笏叟有眉批云:“茜雪至狱神庙方呈正文。袭人正文标目曰:‘花袭人有始有终。’”由此得知,花袭人自始至终跟随着宝玉,所隐写的是柳蕙兰自始至终跟随着曹雪芹——即便曹雪芹已落魄,并有一个与竺香玉生的儿子,柳蕙兰始终不离不弃,而且抚养着黛玉原型竺香玉为曹雪芹所生的儿子。

花袭人原型叫柳蕙兰。脂批云:“袭乃钗副”,那么宝钗身上是否也隐写着柳蕙兰呢?

是的。《石头记》第八回在“宝玉此时与宝钗就近,只闻一阵阵凉森森甜甜的幽香”处,脂砚斋立刻批出:“这方是花香袭人正意。”这是作者有意将宝钗与袭人钩挂在一起。

第四十五回写道:“宝钗因见天气凉爽,夜复渐长,遂至母亲房中商议,打点些针线日间作,及至贾母处、王夫人处省候二次,不免又承色陪坐闲话半时,园中姊妹也要度时闲话一会,故日间不大得闲,每夜灯下女工必至三更方寝。

这段话中有两个关键词:

第一个关键词是“夜复渐长”。这里有脂批曰:“‘复’字妙!补出宝钗每年夜长之事,皆《春秋》字法也。”批语点出“春秋字法”,意思是作者抟记是真人真事,非作者凭空编造。

第二个关键句是“每夜灯下女工必至三更方寝”,意即每夜做女工必至三更才入寝——这是真事。谁的真事?——只要把宝钗看作柳蕙兰的分身,便都迎刃而解了。宝钗每夜做针线活至三更实写袭人之原刑柳蕙兰每夜做针线活至三更。

《石头记》第一回曾有批语云:“前用二玉合传,后用二宝合传,自是书中正眼。”意即,前八十回,主要以宝、黛爱情故事开展情节,背后历史写的是曹雪芹与竺香玉的爱情故事。八十回后,小说中是黛死钗嫁,背后历史是曹雪芹与柳蕙兰的爱情故事。

关于宝钗,第八回写道:“罕言寡语,人谓藏愚;安分随时,自云守拙。”此处,有批语曰:“这方是宝卿正传。与前写黛玉之传一齐参看,各极其妙,各不相犯。使人难其左右于毫末。”这正是作者对柳蕙兰的评价。

以上观点为《红楼梦中梦》特约嘉宾霍国玲先生所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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