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买房这种行为本身存在着很大的风险,一旦名义购房人违约,将会对实际购房人造成不可忽视的损失。
一、何时会借名买房?
当购房人没有购房资质,但是有购房需求,为了能享受他人购房资格而带来的优惠和经济利益时,借名买房便成为一种选择。借名买房,简单的说就是借父母、子女甚至其他人的购房资质,以他人的名义购房,但是购房款由购房者自己承担。
二、借名买房有什么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因此,借名买房,房屋的所有权归名义产权人。 1.名义产权人反悔如若名义产权人反悔,或者偷偷将房产出售,而出资人又没有证据证明其为该房产的实际出资人,想要取得房产或者收回房款便难上加难。 2.借名买房合同无效当借名购买一些特殊性质的房屋时,如果出现纠纷或者被揭发,购房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3.名义产权人陷入债务纠纷房屋在名义产权人名下,则被认定为其名下的房产。这时,如果名义产权人遇到债务纠纷或者离婚等情况,房产极有可能被查封或者分割。 4.过户困难当实际购房人满足购房条件后,如果需要将名义产权人名下的房子过户到自己的名下,则需要名义产权人配合办理一系列的过户工作,届时如果名义产权人不配合,就无法办理过户手续。
三、原房主能收回房子吗?
如果名义购房人和实际购房人之前已经签订过房屋转让协议,并约定好等实际购房人还完贷款后再进行过户,那么转让协议就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属于私权处分的范畴,协议的内容不损害第三方利益,属于合法有效的协议,所以原房主不可收回房子。
相关案例:小刘和小林是一个单位的同事,两人关系不错,2004年单位要建职工家属楼,小刘有资格购买一套两居室的房子,但他此前刚买了一套商品房,手头紧,就决定不再购买单位的。小林刚参加工作不久,没有单位的购房资格,就与小刘商量,想以他的名义买下这套房子。 房子需要贷款,小林以小刘的名义贷了款,付了首付后,每个月的贷款由他来偿还。两个人还写了一个转让协议,约定到贷款结束后,再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然而眼看小林的贷款还有几年就要还清了,这时,小刘决定要收回房子。 1.小林该如何维权? 小刘收回房屋的做法不合法,因此,小林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确权并要求小刘协助办理房屋产权的过户。 2.法律依据是什么? 虽然房屋登记在小刘的名下,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条:“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与真实权利状态不符、其为该不动产物权的真实权利人,请求确认其享有物权的,应予支持”的规定,小林作为房屋的实际出资人且已经如约履行了大部分出资义务,有权要求确认自己为房屋的真实权利所有人,而小刘应配合为其办理房屋的产权登记过户。
因此,如果想采用借名买房的方式购房,一定要与名义产权人签订书面的协议,以证实借名买房的事实存在,并进行公证。留好出资证明,以免在产生纠纷时,能够维护好自身权益。
资料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链家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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