爵[jué]:<父乙爵>
盛酒的礼器,形似雀,青铜制,有流、两柱、三足,用以温酒或盛酒,以不同的形状显示使用者的身份。《说文》:“爵,礼器也。象爵之形,中有鬯酒,又持之也。”《仪礼·明堂位》:“殷以斝,
周以爵。”见于《邶风·简兮》:“赫如渥赭,公言锡爵”;《小雅·宾之初筵》:“发彼有的,以祈尔爵。”“三爵不识,矧敢多又。”;《大雅·行苇》:“或献或酢,洗爵奠斝”。
同时爵因代表着地位,也可引申为爵位或官位,见于《小雅.角弓》:“受爵不让,至于已斯亡”;《大雅·桑柔》:“告尔忧恤,诲尔序爵”。
斝[jiǎ]:<嵌金银兽面纹斝>
青铜制的酒器,圆口,三足。用以温酒。《说文》:“玉爵也。夏曰琖,殷曰斝,周曰爵。从吅从斗,冂象形。与爵同意”,意思是与爵一样的东西,在商朝被称作斝。见于《大雅·行苇》:“或献或酢,洗爵奠斝。”
匏[páo]:将葫芦劈为两半,作为酒器,称为匏爵。见于《大雅·公刘》:“乃造其曹,执豕于牢,酌之用匏”。《说文》:“匏,瓠也”。匏本义即指葫芦这种植物,剖开用作酒器时,可称为匏爵,用来作为乐器时,即是八音之一的匏。《三字经》:“匏土革,木石金。丝与竹,乃八音”。像笙、葫芦丝之类的乐器应该属于匏类。
瓒[zàn]:<云目纹青铜瓒>
祭祀用的玉制勺子,可以舀酒。《说文》:三玉二石也。从玉赞声。
《礼》:“天子用全,纯玉也;上公用駹,四玉一石;侯用瓒;伯用埒,玉石半相埒也。应是指不是很纯的玉。见于《大雅·旱麓》:“瑟彼玉瓒,黄流在中”;《大雅·江汉》:“釐尔圭瓒,秬鬯一卣”。
卣[yǒu]:<凤鸟纹卣>
一种盛酒的器具,口小腹大,似壶,有盖和提梁。《尔雅·释器》:卣,器也。 《注》:盛酒尊。
《疏》:卣,中尊也。孙炎云:尊彝为上,罍为下,卣居中。郭云:不大不小,在罍彝之闲。见于《大雅·江汉》:“釐尔圭瓒,秬鬯一卣”。
斗:舀酒的器具,大斗柄长三尺。《说文》:“十升也。象形,有柄。”,一斗等于十升,可见斗之大。所谓象形,当指样子像北斗七星的形状。见于《大雅·行苇》:“酌以大斗,以祈黄耈。”
壶:<龙纹壶>
陶瓷或金属制成的一种有把有嘴的器具,通常用来盛茶、酒等液体。《说文》:“昆吾园器也”。段注:“缶部曰。古者昆吾作匋。壷者,昆吾始为之。聘礼注曰。壷,酒尊也。公羊传注曰。壶,礼器。腹方口圆曰壷。反之曰方壷。有爵饰。”上面段注中提到的昆吾是传说中的砖瓦业的祖师爷,夏初人,开始用水和粘土做成砖瓦、陶器,然后烧结。见于《大雅·韩奕》:“显父饯之,清酒百壶”。
尊:<金银错镶嵌铜牺尊>
一种酒器。《说文》:尊,酒器也。字亦作罇。见于《鲁颂閟宫》:“白牡骍刚,牺尊将将”。牺尊即牛形尊。
溉:通“概”,漆饰酒樽。见于《大雅·泂酌》:“泂酌彼行潦,挹彼注兹,可以濯溉”。
食器有:簋、釜、锜、鬵、鼎、鼐、鼒、鬲、笾、豆、登
他们大致的样子:
簋[guǐ]:<堇临簋>
青铜或陶制盛食物的器具,圆形,双耳或四耳。圆的叫簋,方的被称为簠。见于《诗经》的有三首:《小雅·伐木》:“於粲洒扫,陈馈八簋”;《小雅·大东》:“有饛簋飧,有捄棘匕”;《秦风·权舆》:“於我乎每食四簋,今也每食不饱”。《说文》段注的解释是“周礼舍人注曰。方曰簠。圆曰簋。盛黍稷稻粱也。掌客注曰。簠,稻粱器也。簋,黍稷器也。秦风传曰。四簋,黍稷稻粱也。按毛意言簋可以该簠。郑注则据公食大夫礼分别所盛也。许云簋方簠圜。郑则云簋圜簠方。不同者,师传各异也”。不过诗中的四簋似乎应该只是指四盘菜而已,非指每顿都有黍稷稻粱。另有《大雅·江汉》:“作召公考,天子万寿”,其中的“考”据郭沫若认为即为“簋”的假借字。
釜[fǔ]:<雷纹方格纹陶釜>
无足的锅。敛口圜底,或有二耳。其用于鬲,置于灶,上置甑以蒸煮。盛行于汉代。有铁制的,也有铜或陶制的。另外,釜也是当时的一种量器,和钟一起:釜,六斗四升,钟,六斛四斗。见于《召南·采蘋》:“于以湘之?维锜及釜。”
锜[qí]:三足的锅,类似鬲,一般和釜(无足锅)相对应。见于《召南·采蘋》:“于以湘之?维锜及釜”。另外在《豳风.破斧》中有“既破我斧,又缺我锜”,这里的锜,是指古代的一种兵器,长柄锯状。
鬵[xín]:大釜,《说文》中说,也有说鼎上大下小为“鬵”的。见于《桧风·匪风》:“谁能亨鱼?灌溉之釜鬵。”
鼐[nài]、鼎[dǐng]、鼒[zī]:<大克鼎>
鼎,烹煮用的器物,一般青铜制,三足两耳。 鼐:大鼎,鼒:小鼎。《说文》:“三足两耳,和五味之宝器也。昔禹收九牧之金,铸鼎荆山之下,入山林川泽,螭魅蝄蜽,莫能逢之,以协承天休”。鼎,因视为立国的重器,因此也是政权的象征。见于《周颂·丝衣》:“鼐鼎及鼒,兕觥其觩。”,这里的鼐鼎及鼒是用其本义。
鬲[lì]:<云雷纹铜鬲>
《尔雅.释器》:“鼎款足者谓之鬲”。其中款足指中间空的鼎足。在沈括的《梦溪笔谈》中有更详细的解释:“古鼎中有三足皆空,中可容物者,所谓鬲也”。
笾[biān]:形状像豆,祭祀或宴会时用来盛果品或干肉的竹器。《尔雅·释器》:“竹豆谓之笾”。
《疏》:“笾,以竹为之,口有藤缘,形制如豆,亦受四升,盛枣、栗、桃、梅、菱芡、脯修、膴鲍、糗饵之属,祭祀、燕享所用”。在《诗经》中,笾都是和豆连用的,共有7首,如《豳风·伐柯》:“我觏之子,笾豆有践”;《小雅·棠棣》:“傧尔笾豆,饮酒之饫”;《大雅·既醉》:“其告维何,笾豆静嘉”;《鲁颂·閟宫》:“牺尊将将,毛炰胾羹,笾豆大房。”等。
豆:<蟠螭纹豆>
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形状像高脚盘。《说文》:“古食肉器也”。
《尔雅·释器》:“木豆谓之豆”。豆见于《诗经》的有9首,除上述与笾连用的,还有《小雅·楚茨》:“为豆孔庶,为宾为客。”;《大雅·生民》:“卬盛于豆,于豆于登。”
登:盛腌菜、肉酱的食器。见于《大雅·生民》:“卬盛于豆,于豆于登”。“镫”、“登”周代时通用,古人把“镫”称灯,应是字义的假借,所以灯应是从食器中的豆转化来的。《尔雅·释器》:“瓦豆谓之登”。
俎[zǔ]:
祭祀或宴会时盛牛羊肉的礼器,四脚方形青铜盘或木漆盘。《说文》:“从半肉在且上”。且,祭祀所用的礼器。见于《小雅·楚茨》:“执爨踖踖,为俎孔硕”。俎又有一意为砧板,樊哙说的:“人方为刀俎,我为鱼肉”中的俎即指砧板。不过从形状上看,它们应为同一起源。
房:类似俎的食器。见于《鲁颂閟宫》:“毛炰胾羹,笾豆大房”。大房指盛大块肉的食器,形似堂屋。《注》:“半体之俎,足下有跗,如堂房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