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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圣解(三十二)

 liuhuirong 2018-01-06
                                           第十八章

    大道废,有仁义。①智慧出,有大伪。②六亲不和,有孝慈。③国家 昏乱,有忠臣。④

    【注释】

    ①仁义,景龙本作“人义”,各本均作“仁义”。人、仁,古字通。 废,景龙、广明本作“癈”。大道行,则不用仁义而仁义自在其中 矣。王弼注云:“失无为之事,更以施慧立善,道进物矣。”

    ②智慧,景龙本作“智惠”。王弼本作“慧智”,余多同。纪昀 曰:“慧、惠,古通。”叟案:此语有二义:一、用智慧,则自有巧诈权 谋,因而大伪与权术生焉。如能群相以朴真拙诚相守,以圣贤君 子自期,虽有智慧,亦无所用之矣。二、伪者,为也。大伪者,大有 为也。按前后三联辞义,应作“为”解。荀子言性恶,谓善者伪也, “伪”正作“为”字解。自王弼以下,多作“奸伪”解。就全章文义宗 旨言,应从王弼解,方能贯通。

    ③孝慈,李道纯本、《永乐大典》本作“孝子”。马叙伦曰:“论 义作‘孝子’是,与‘忠臣’对文。”王注:“孝子慈孙也。”叟案:六亲 和,则本来具足之孝慈之德虽存,而其名不彰,以六亲和则尽皆在 孝慈中行也。有瞽叟而后有大舜之孝名也。既言六亲不和,则不 能专举孝子为言。马叙伦之见非是,故从通行本。

    ④昏乱,宋刊、河上本作“昏乱”。丁仲佑曰:“考汉碑,昬为正 字,昏为别字。”有忠臣,范应元本作“有贞臣焉”。国家不昏乱,尽 臣皆忠臣,无桀纣之暴虐,即无比干、龙逢之忠节也。伊尹、周公 有圣德圣功,而无忠臣之名,以其非值昏乱之君也。

    总阐大道破迷玄微第一

    老子认道为先天地生,复生天、生地、生万物之本,而万德万行, 无不赅而全焉。大道之行也,则不行仁义而仁义自在其中,此无为 之治也。大道之不行也,则假仁义以为用,将以号召天下,此有为之 治也。夫无为者,天道也;有为者,人道也。昔庄子于《天道篇》曰: “夫道,于大不终,于小不遗,故万物备。广广乎,其无不容也,渊乎 其不可测也。”又曰:“天道运而无所积,故万物成。帝道运而无所 积,故天下归。圣道运而无所积,故海内服。明于天,通于圣,六通 四辟于帝王之德者,任其自为也!昧然无不静者矣。”六通四辟而任 其性天之自行自为自安自乐,以自全其天,又何用治为?何用假仁 义以治天下,以撄天下之人心为?大道不行,不得已唯有下而求其 次,假仁义以施化,而使天下归心,此乃有为之治矣。故曰:“大道 废,有仁义。”大道境界与仁义境界,不可混而为一。庄子于《在宥 篇》曰:“昔者,黄帝始以仁义撄人之心,尧舜于是乎股无胈,胫无毛, 以养天下之形。愁其五脏,以为仁义,矜其血气,以规法度;然犹有 不胜也。尧于是乎放谨兜于崇山,投三苗于三危,流共工于幽都,此 不胜天下也。”盖有为于治,则劳而少功,无为于治,放道而行,则无 治而自治也。

    大道下流,而用仁义。仁义不足以为用,而用智慧;智慧出,无 所不用其极,从而大伪以生焉。尔用智慧也,我亦用智慧也,上用智 慧也,下亦用智慧也;尔我上下交相唯智慧为用,则智慧日出,而是 非纷起,其辩也无穷,而其斗也无已。各欲逞其所欲,而求其胜,则 无所不用其极。不自返其朴,自守其中,自全其性天之真,从而奸诈 以生焉,权术以生焉,大伪以生焉!故曰:“智慧出,有大伪。”夫“挟 智慧以用世,谁知世间并无愚人”?故反不如“大智若愚”,虽无所不 知,而若一无所知也。庄子不云乎:“众人役役,圣人愚钝,参万岁而 一成纯。”旨哉其言也。

    夫美恶同门,相对而立,互待而生。无彼即无此,无此即无彼。 此彼此相对相生之说也。故孝慈,美德也;忠臣,美名也;没无瞽叟 之顽嚣,舜何由称大孝焉?无桀纣之暴虐无道,龙逢、比干何由称忠 臣焉?六亲和,天下治,道德行,尽人皆是圣人,尽人皆在孝弟忠信 礼义廉耻中行,则孝慈与忠臣,无由而名,亦无由而显。故曰:“六亲 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推而广之,通而明之,则万德万 行,莫不如是。大道行,则自可扫而尽之,同而冥之,而共相与行于 大道,并相忘于大道,如鱼之相忘于江湖也。凡上所举,皆大道破迷 之玄微也。

    参证章旨第二

    本章旨在独揭大道以为万世倡,并为世人破迷指津,教人宜由 道而行,不愿乎其外。以道存心,以道养性,以道全神,以道立德。 道为万德之本,道立则万德不立而自立矣,道行则万行不行而自行 矣。其言大道废,有仁义者,非仅在小仁义、扫仁义耳,举一以例万, 其他一切德一切行,莫不可小之、扫之也。至于知慧,就大道言,尤 宜扫而泯之,泯而尽之!智慧之为用,乃为人之大患,亦世用之大 患!人而日凿其心智。日求其大开慧悟,以求其能超人而上比,孰不 知此正所以亡其本心,而失其性天之真,与道大违矣。庄子于《应帝 王》力言“浑沌”七窍之不可凿者,即此道也。

    老子之重返朴还真者,以全性为上;重虚极静笃者,以无心为 上;重归根复命者,以自然为上;重无事无名者,以无为为上。且也, 大智无智,大慧无慧,大生无生,大化无化,大悟不悟,大虑不虑,大 谋不谋,大用不用。功夫到此境地,其修为为何如也?要亦全其浑 然之天,率其粹然之性而已!至孝慈忠臣等凡百美名,皆相对以生, 因境而存,更不可以动心,亦不可以示尊,更不可以有心为之以要 誉。纯向无为无欲无意无念处,忘我情识,养我心体,则浑浑沦沦, 熙熙皞皞,其道常足,而其德自全矣。德全者神全,神全者,可以上 比于天,而全其天真,亦不失其赤子之心矣。孟子之言赤子,亦犹老 子之言婴儿,与庄子之言童子也。童子者,内自直道而行。庄子谓: 内直者与天为徒,外曲者与人为徒。并极称童子,是与天为徒者也。

    参证章旨第三

    本章旨在教人由大道行,由自然行,而不执迷于现实知见中,以 物与仁义名相等伤其性;化于俗、化于世,而与物俱化,失乎天地之 常然,则乖于道而不能同乎天矣。故庄子有言曰:“天下有常然,常 然者,曲者不以钩,直者不以绳,圆者不以规,方者不以矩,附离不以 胶漆,约束不以缠索。故天下诱然皆生,而不知所以生;同焉皆得, 而不知所以得。”此乃完其浑朴而全其性真者也。若舍道而以仁义 礼法挠其性,使天下奔命于仁义礼法,使人皆失其性矣。其谓“大道 废,有仁义”者,乃大道行,而仁义自在其中矣。不必揭仁义以号召 庄子不云乎:“是故古之明大道者,先明天,而道德次之;道德已 明,而仁义次之;仁义已明,而分守次之;分守已明,而形名次之;形 名已明,而因任次之;因任已明,而原省次之;原省已明,而是非次 之;是非已明,而赏罚次之;赏罚已明,而愚知处宜,贵贱履位,仁贤 不肖袭情;必分其能,必由其名。以此事上,以此畜下,以此治物,以 此修身。知谋不用,必归其天,此之谓大平,治之至也。”故遗其下而 取法乎上:“通乎道,合乎德,退仁义。”复外天地,遗万物,贱名法,则 “至人之心,有所定矣;至人之性,有所全矣”,而可以上同于天矣。 同天之人,岂可以世俗之见量度之哉!是故庄子又曰:“夫德遗尧舜 而不为大,利泽施于万世,天下莫知也。岂直太息而言仁孝乎哉? 夫孝悌仁义忠信贞廉,此皆自勉以役其德者也,不足多也。”夫道入 一切,一切入道,故能由大道行,则人世间万千美德善行,无不尽赅 而备焉。岂待分举其名以为教乎?人性至善,循性而行,岂有恶哉? 去恶存善者,要亦全其真而已矣。能存其性、全其真而复于道者,其 生也天行,其动也至圣,其死也神化,是之谓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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